优秀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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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范本

优秀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范本 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 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特别要求制作电视广告、印制单独的宣传材料、售楼书等,该费用则由甲方负责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1、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 %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 %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所约定房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认购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 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并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2‎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为共同开辟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昌茂.中润温泉水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区域 甲方项目位于_省__大道东侧,项目名称为__x,总占地面积__,总建筑面积:_x㎡,(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和实测的文件为准)。现委托乙方在如下区域进行市场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海南省地区(以下简称“该区域”),乙方是该地区非独家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0个月,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10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第三条 代理费用标准及成交确认 ‎1、代理费用 甲方提取乙方客户成交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包括代理佣金、税费及其他费用)。成交总额为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房款。‎ ‎2、成交确认 ‎2.1 银行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足额交纳首期房款,且客户按揭手续经银行确认,并发放贷款至甲方,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2 一次性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交纳100%的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3分期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付清各期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4成交确认后,客户退房的,已支付的代理费应退还,甲方可直接从下一笔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2.5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定金,但于合作期限届满后确认成交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第四条 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待客户购房材料及手续准备齐全后,乙方按结算额及费用名称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10日内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外,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五条 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代理销售房源由甲方指定提供(指定量根据销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甲方进行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房源不予销售。‎ ‎2、乙方销售价格和甲方现场销售报价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付款方式、折扣为准。‎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的房产存在权属不清晰或不合法因素,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销售资料的电子版。‎ ‎4、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应避免一切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制定本项目营销方案和客户推广。‎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和人数。看房人与购房人如非同一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应明确为乙方客户,以便结算代理费用。‎ ‎3、在委托期内,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营销推广活动,并承担日常的推广费用。‎ ‎4、在代理期间,乙方推广本项目时统一使用甲方的形象宣传资料,不能在网络等其他销售渠道发布与本项目不相符的价格及项目内容,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协助甲方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拒付销售代理费用。‎ ‎7、乙方不得串通现场销售人员舞弊,损害公司利益,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在有效期限内以首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经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有效期限指:经甲方签字认可的乙方第一次介绍购房客户或购房团名单、人数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有效期。只有在有效期内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若已签定认购书的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 ‎2、诚意登记期间,若乙方客户更名,则视为无效介绍客户。‎ 第九条 销售合作流程 ‎1、乙方在安排客户至案场看房前,需传真发《客户看房确认函》(详见附件1)至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以确定客户的归属及甲方落实客户现场的接待安排。‎ ‎2、乙方客户成功签订认购书后,由甲方发《客户成交确认单》(详见附件2)给乙方确认。‎ ‎3、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相关房款后,由乙方发《代理费用结算清单》(详见附件3)给甲方确认。‎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双方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2、若乙方连续3个月没有成交量或甲方指定提供的房源已售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违反合同约定,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3、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4、如果乙方在销售接待中,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他虚假介绍,因此而引起法律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私自将代理权再转授给其他分销机构,一旦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3‎ 委托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楼盘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楼盘。甲方全权交付乙方代理销售的 套住房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达到100%。注:(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所销售的房屋未达到85%时,甲方扣除乙方所得全部佣金的10%;以此类推,如果销售的房屋达到90%的,不奖不罚;销售的房屋未达到90%时甲方扣除乙方所有佣金的5%;如果达到或超额完成95%以上时,奖10%提成;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标准为每提前一个月奖5000.00元)。‎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销售期限为19个月,自20_年4月1日至 20_年10月31日,甲乙双方结清全部经济费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和乙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合同约定代理销售的楼盘宣传策划、资料以及推广、销售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支付。甲方给予配合。‎ 第四条 销售价格的确定 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以公司各楼宇的实际价格表为准,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见(附件1),如需调价,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即按新的销售价格销售。‎ 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按销售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结算。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即溢价)部分有甲乙双方五五分成(5:5比例),代理销售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销售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甲方于每月30日之前按实际回款比例的百分之一计算代理销售佣金,次月5日前支付代理销售佣金。溢价款于每套合同价回款额度达到百分之百时全部结清。‎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在合同签订并按合同收取房款后,收款当天或者第二天将房款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违约而没收的订金,在客户无争议后,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它费用的估算。‎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回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 ‎ 合同签订项目销售代理人。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客户购买楼盘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资料相符合。‎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房产信息无误。‎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指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广告宣传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指定销售计划、时间安排;‎ ‎(3)按照甲乙双方一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销售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考察并介绍项目及相关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销售合同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屋认购合同,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乙方须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用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楼盘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完备与法律经济相关事宜。本合同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约定如下:在甲乙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乙方不得低于基价销售。特定关系户由甲方决定成交价,乙方所得的百分之一佣金比例不变,结算佣金基价下调;甲方对已委托代销楼盘不再谈判销售,如有客户找到甲方,甲方及时推介,最终谈判权归乙方。‎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接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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