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 37.5 KB |
- 3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国税个人工作总结范文(通用)
国税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2020年是我局深化创一流之年,也是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起始之年。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局2020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的总体部署,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服务转型升级为主题,以巩固、完善、提升实践成果为原则,推进风险管理,强化信息管税,着力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体现信息管税特征的大征管体制,深入推进深圳地税创一流工作,为深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根据2020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一)正确把握收入形势。预计2020年我局保持税收收入高基数上持续增长的难度不断加大,组织收入面临更大压力。为此,我局将通过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和企业经营情况变化,做好经济税收形势研判,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牢牢把握住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强收入统筹管理。深化经济税收内在发展规律的研究,健全组织收入工作联动机制,完善组织收入工作预案,统筹抓收入的举措和重点。依托三级税源监控体系,跟踪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税款入库等情况以及异动原因,做好对资本市场、股权转让等新兴税源的日常监控。 (三)加强各税种管理。一是加强流转税管理。继续发挥营业税的主体税种作用,厘清营改增征管范围,避免征管缺位造成税源流失。依托“两税”信息比对平台,做好数据分析比对,强化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征管。二是加大所得税管理力度。加强注销和重组企业所得税清算管理。制定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指引。实施拟上市企业转增股本的个税台账管理。加大律师事务所个税的查账征收力度。三是强化地方税管理。将房地产登记项目纳入系统监管,加强土地增值税项目管理。做好与国土部门信息交换,规范存量房交易委托代征管理。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开展评估管理。四是做好国际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信息筛选力度,建立避税地大额支付项目监控机制。制定集团服务转让定价管理指引。 二、坚持服务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税收协调发展 (一)推动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探索前海税收征管模式,落实相关工作方案。加强与前海管理局协作,及时调查前海增量税源。落实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办法,让进驻前海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做好享受前海个税优惠政策的税收数据审核工作。 (二)积极做好营改增工作。做好营改增试点的后续工作,协助市财政委落实试点企业财政扶持政策。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开展地方配套政策研究,为完善试点政策提出建议。提前研究营改增试点扩大的应对措施,做好衔接预案制定等准备工作。 (三)拓展税收服务转型升级的空间。继续将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跟踪考核。开展产业税收分析,及时反映产业税源发展变化趋势。按照鼓励创新、改善民生、节能环保、转型升级等新口径统计减免税,量化反映税收主动服务转型升级成果。梳理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税收优惠办理流程。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的调研式稽查,了解优惠资金用途及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骗取优惠、优惠超期等行为,确保优惠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加强业务与技术融合,深入推进集约型征管体制建设 (一)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从收入分析到风险识别、任务生成,再从任务推送到任务应对,最后到基层反馈的工作机制,推动组织收入向更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更注重与风险管理相结合转变。 (二)持续强化信息管税。着力提升基层班子对信息管税的领导力、组织力和执行力。结合税源管理平台的应用,推动基层局在做好市局下派风险任务应对的同时,自主生成任务,不断积累风险管理经验。加强减免税审批、退税、核定征收等事项的跟踪管理,完善后续管理办法和业务规程。研究建立常态化的外部数据采集机制,以及第三方信息比对指标体系。大力推进简易评估。 (三)进一步固化征管实践成果。结合税源管理系统应用,推进风险管理实践,修订税收管理员制度。有序推进全职能窗口建设和岗位职责调整等工作。完善户籍管理、申报征收、发票管理、核定管理等征管制度。在共享专业市场代征信息,联合开具纳税证明和征信证明等领域,加强国地税协作。 (四)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推进系统三期建设,从满足纳税人自主办税的需求出发,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开发移动办税、电子档案、知识库等项目;重点建设税源管理系统二期,进一步丰富风险指标,提高风险分析识别水平;改造决策支持系统,逐步打造集税收预测、税源监控、政策跟踪、数据分析于一体的工作平台。 四、坚持严格依法治税,维护我市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我局执法现状进行调研,掌握各执法主体目前存在的执法问题。全面梳理现行执法风险点,制定《规范和提升税收执法水平的若干意见》,加大对执法工作的指导,推进执法规范化工作。 (二)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加强对长期微利和亏损企业的查处。按照“查前告知、企业自查、税务机关辅导和重点稽查”的思路,对自选案件实施查前告知,引导企业自查自纠;加强对重点案件和典型案件查处,开展查后宣传曝光。推进稽查规范化建设,落实两级选案和案件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提高选案科学性。在稽查实施前做好案头分析和摸底调查,制定方案,提高稽查效率。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动,提高稽查威慑力。 (三)加强税法宣传工作。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近三年工作成效及深化创一流工作成果为重点,以特刊、专题的形式,加大在中央和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推进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使之更加符合纳税人需求。建立宣传工作评价机制,开展宣传工作问卷调查,及时评估宣传效果,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宣传方式和手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