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 37.5 KB |
- 3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最新(合同模板)之《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最新(合同模板)之《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一条为因自行车行驶过程当中产生路途交通变乱造成圈外人人身伤亡或财富丧失能失掉经济赔偿,特举行本保险。 第二条凡经本市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检讨及格并核发车辆驾驶执照商标及完税凭据的自行车,都可列入自行车圈外人义务保险。 保险义务与补偿限额 第三条保险自行车行驶在本市道路上所产生的路途交通变乱,以致圈外人遭遇人身伤亡或其财富的间接丧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经济补偿义务,保险人担任补偿。每次变乱最高补偿限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义务罢黜 第四条保险人对以下情形不负补偿义务: 一、保险自行车全车或其零部件及车上所载物品的丧失或失贼; 二、应用自行车时带人(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同意的情形除外)而产生路途交通变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富丧失; 三、应用自行车者及照顾职员的人身伤亡; 四、应用自行车者的有意或违法行动; 五、因保险义务范围内的变乱所造成的各项直接丧失及用度; 六、其余不属于保险义务范围内的损失和用度。 保险刻日 第五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半途不办理退保。 保险费 第六条整年保险费为人民币5元整。 被保险人责任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八条被保险人应做好保险自行车的保护颐养事情,使自行车坚持适宜失常行驶状况。 第九条被保险人应自发遵照路途交通法例。产生交通变乱后应采用正当急救维护步伐,并即时向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呈报,同时关照保险人。 第十条被保险人不执行上述条目的责任,保险人有权谢绝补偿。 补偿处置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向保险人供应无效的保险单、变乱证实、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出具的变乱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无关用度单证、丧失清单及无关病院伤残证实,以及保险人觉得必需供应的其余证实。保险人应该敏捷举行考核,并依据保险义务在补偿限额内实时赔付。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若有虚报或创造假案等诈骗行动,经查明后保险人有权谢绝补偿或追回已付保险金。情节紧张的将追究其法令义务。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自行许诺或领取的用度,保险人有权从新审定或谢绝补偿。 第十四条保险人只负被保险人依法应负担的经济补偿义务,变乱善后事情由被保险人自行处置。 第十五条为加强被保险人的交通平安责任心,每次圈外人义务变乱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元整。 第十六条保险人对每一变乱均为一次性赔付了案,一经赔付,该次变乱的保险义务即行终止,再也不担任。 第十七条每次变乱处置并赔付后,保险单连续无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自交通变乱处置了案之日起应于六个月内提交第十一条所划定的种种需要单证或从保险人关照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保险金支付手续。 争议处置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产生争议不克不及杀青和谈时,可申请仲裁构 造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