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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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全体师生员工: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目前居住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对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计摸排,对东、西家属院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居委会人员实施,请住户配合支持),对x月xx日以来返回石家庄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以下同)的行程史、接触史、发热史进行详细统计。 2.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刷校园卡、测量体温、书面登记,已办理学校通行识别车辆的随车人员均要核查校园卡,进行人车书面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安全管理人员请示校防控办,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切实加强返校管理。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请安心在家,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近两周内有过湖北地区接触史(包含途径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就地留观,暂缓返校,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其他外地教职工,若返石,应遵守学校“须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审批”的规定和居住所在政府的要求执行。返石后均要居家观察 14 天,同时请自觉向所在社区(街道)备案登记。 4.避免聚集减少外出。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减少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鼓励大家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采购生活物资,在学校统筹安排校内生活物资之前,倡导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出校园。 5.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格落实师生每天两次体测信息、接触史信息、行程信息的报送,重点抓好湖北籍学生和留校学生身体状况统计报送。遇到重要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告,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处置流程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师生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6.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广大师生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联合居委会,坚持每天对校园、家属区内办公场所、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 7.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示范引领师生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包联服务制度,主动慰问,宣讲政策,了解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党员志愿帮扶,切实解决老同志的困难。 8.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疫情防控信息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篇二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x月xx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联系电话:86938110。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文件精神, 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我校实际, 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 校园实行封闭管理, 关闭学校西校区东门, 所有进出校园的车辆、 人员均走正门。 2、 进入校园的车辆和人员包括本校教职工, 所有人员经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外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 3、 禁止 XX 市区以外的车辆和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和发热人员) 进入校园。 4、 禁止一切在校内举办人才交流和各类培训及赛事活动。 5、 学校操场对外关闭, 图书馆在疫情期间亦将停止开放。 6、 停止一切在校内的施工活动(安全需要除外)。 7、 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测温入校的规定, 如有发热症状禁止入校。 8、 在校内从事物业服务的人员需同样遵守本规定。 9、 在疫情防控期间, 没有特殊事情的教职工尽量不要进入校园。 10、 进入校园的车辆和人员要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管理, 对不按本规定要求强行进入校园者, 学校有权移交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XX 学校保卫处 xxxx年 XX 月 XX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