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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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省安委会: 一、安全生产形势 XX 年,在建设部和省安委会的指导督促 下,安徽省建设厅,认真贯彻实施“两条例一决定”和全国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 产责任目标和建设部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始终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 没有突破年初省厅制定的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6的控制指标。 XX 年 1-12 月份,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 45 起,死亡 49 人,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今年我省的建筑安全生产 形势较为严峻,45 起事故中,一次死亡两人的事故两起,一 次死亡三人的事故一起。从事故类型看:高处坠落 28 起, 占 62.2%;坍塌 6 起,占 13.3%;触电 4 起,占 8.9%;物体 打击 3 起,占 6.7%;机械伤害 3 起,占 6.7%;,中毒窒息 1 起,占 2.2%。分析事故类型,可以看出,高处坠落事故接近 65%。同时也说明,如果防高坠专项治理工作做好了,这类 事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建筑伤亡事故可以减少一大半。二、 今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1、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 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春节前,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 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 定》(即国发[XX]2 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 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对做好新时期 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2 月 8 日,我厅在 合肥召开了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深入贯彻 2 号 文件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去年 12 月 12 日全国电 视电话结束后,已召开一次宣传贯彻会议)。各市建委、建 管局主要负责人、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科长参加了会 议。谢志平厅长在会上作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 好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提出了我省建设行 业的贯彻意见、部署了 XX 年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吴晓勤 副厅长与各市建委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任状,同时下发了《二 00 四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考核标准》。2、及时举办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培训班为贯彻去年 12 月 12 日建设部宣传贯彻实施 《条例》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元月 10 日至 11 日我厅 安全办在肥举办了首期《条例》培训班,各市建委、建管局 负责人、安全科站长、部分一级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 及部分师资约 150 人参加了培训,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建设行 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 以来,我省 17 个市共举办学习贯彻《条例》学习班近 20 期, 3600 多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3、制定 XX 年建筑行业安全生 产工作目标和计划为全面贯彻实施一个《决定》、两个《条 例》,我厅以建安[XX]60 号文和建安[XX]61 号分别下达了 《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 通知》、《关于印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进行随机抽查为主;从实体安全检查为主转变为对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检查为主。省厅 督查组查看了 2003 年及今年以来的有关文件和资料,随机 抽查了 14 个企业的 14 个施工现场,共查出各种大小隐患和 问题 86 条,除分别进行反馈、要求限时整改外,还将这次 督查和抽查情况以建安[2004]76 号文进行全省通报。从被抽 查市建委反馈的情况看,各市均认真进行了整改,并举一反 三,促进了被查市的所有在建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根据建 设部建办质[2004]69 号文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省建设 厅以建办安[2004]83 号文又一次专门部署开展了全省建筑 安全大检查。这次大检查从全省共抽调 20 位专家,分成五 个组,由省厅建筑安全办工作人员及有关市的建管处负责人 带队,于九月二十日至元月三十日对全省 17 个市(每个市 还要查一个县)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抽查。根据实现“两个转 变”的要求,这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在建项目, 按 jGj59-99 检查标准进行评分。这次共抽查 75 个在建项目, 其中优良的 18 个(80 分以上),合格的 44 个(70 分以上), 不合格的 13 个。这次大检查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 市建委、建管处(局)领导普遍重视,由建委分管主任亲自 陪同检查;二是采取现场随机抽查,比较客观、公正;三是 通过检查,对各市的安监部门的触动比较大,有利于进一步 促进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管。通过这项大检查,使省厅进一 步了解掌握了当前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现状,对今后进 一步指导监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有现实意义,通过这次大检 查,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施工企业对施工组 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普遍不够,大多流于形式;(2)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普遍不 足,有的至今没有成立安监机构、有的业务不够熟悉,使得 安全检查质量不高,各类隐患往往仍大量存在;(3)专项 治理工作,特别是防高坠、脚手架搭设,施工围墙的整治等 方面不够落实;(4)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农民 工的安全教育基本不落实(事故死亡者基本上是农民工); (5)事故结案率低,“四不放过”原则得不到很好地落实。 同时积极引导企业按新标准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目 前全省各地市已创建市(地)级安全文明工地近 400 个,省 级安全文明工地 42 个。通过广泛深入开展争创施工现场安 全文明工地活动,较快地改变了施工现场脏、乱、差的问题, 有效地控制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劳动效率,增强了企 业知名度,树立了建筑行业的新形象,为城市创建工作作出 了新贡献,也为施工现场的管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7、大力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 动,我厅高度重视,根据省安委会和建设部的要求,我厅及 时下发了文件进行了工作部署,在全省建设行业开展了“以 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全省各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门领导小组,明 确了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利用电视、广播、张 拉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 活动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达到了预期 的效果。一是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活 动月期间,全省共有近四万多人次参加了各类活动,散发各 种宣传资料 24 万余份。为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我 厅还专门组织了安全生产巡回演讲团进行演讲,演讲得到了 各市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职工的反响很大。二是认真组 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厅统一印制了安全生 产宣传材料 4000 多份进行全省发放。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厅在认真完 成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全省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任务的同时,全 面组织开展了建筑行业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是对建 筑工地和燃气市场进行了检查,检查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生 产隐患,而且促进了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操作规 程的落实。并及时对安全月活动进行了总结。8、积极部署 今年“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为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期 间我省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厅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 的各项工作部署,10 日内,以连续三个明传电报形式分别转 发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紧 急通知》、建设部《关于对近期发生的两起建筑施工重大伤 亡事故紧急通报》(即皖建安明电[2004]19 号、20 号、21 号),确保了我省建设系统黄金周期间生产的安全。9、认真 迎接建设部对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督查根据建设部 555 号通知 的安排,以质安司曲琦处长为组长的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督 查组一行五人于 10 月 16 日-20 日,对我省合肥、淮南两市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听取了省建设厅及合 肥市建管局、淮南市建委的工作汇报,查看了有关监管资料, 并抽查了合肥、淮南两市的 8 个施工现场。督查组于 10 月 20 日在淮南市进行了督查意见反馈,建设厅组织全省 17 个市 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共 340 人参 加了反馈会。按照督查组对南通三建施工的合肥环球广场工 程下达的执法意见书,省建设厅安全办先后两次组织专家进 行整改验收,督促施工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向建设部质安司 作了专题汇报。10、认真实施“两项行政许可制度”我省共 有等级以上各类建筑施工企业近 3000 家,“三类人员”近 4 万人。按照建设部 128 号令、59 号文和 148 号文部署和要求, 我厅以皖建安[2004]23 号、270 号文进行了专门部署,认真 实施“两项行政许可制度”,全力以赴抓好“三类人员”安 全生产考核发证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11 月 24 日,针对企业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厅安全办在 肥召开了有各市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和中央企业在皖 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省直属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 门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工作进行了具体 部署,截止 11 月底已组织“三类人员”33223 名进行了闭卷 考试,发证工作正在进行。截止目前已发放“三类人员”证 21244 个,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770 家。四、二〇〇五 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二〇〇五年全省建筑安全生 产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 导,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两条例一决定”,改革和创新政府 监管机制,转变政府监管职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 4 以内,杜 绝三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保持全省建筑安全形势的基本平 稳。为此,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改革和 创新政府监管机制方面 1、建立和完善省厅及各市建设主管 部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2、建立稽查、巡查和督查、抽查 相结合的机制;3、抓薄弱环节,对事故企业和事故多发的 地区实施重点检查;4、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方式,依法 加强对取得建筑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施工企业和“三类人员” 的监督管理;5、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二)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方面 1、根 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精神及省财政厅、安监局等四家的皖安监综[2004]147 号文 件精神,督促和指导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 进和完善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条件;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即包括整个工地的安全 责任体系、总承包和各分包企业之间的责任体系;3、建立 施工现场监督体系,即建立以建设监理为主的现场监督体系。 (三)深入开展以防高坠、防坍塌为重点的专项治理 2004 年这两个类型的事故就占了全部事故的近 70%。因此,必须 深入开展这方面的专项治理。要探讨解决技术安全上的问题, 制定有关技术安全政策。(四)建立若干制度 1、建立省厅安 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制度;2、建立各市和省属企业、中央企 业在皖子公司、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3、建立事 故企业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 度;4、建立对各市安监站的考核制度;5、建立安全生产费 用单到制度;6、建立开展对劳务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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