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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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工作总结,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总结(三)
工作总结,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总结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党费收缴情况报告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中共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委员会 xx 年以来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支情况 目前,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共有党员 164 人(其中正式党员 162人,预备党员 2 人)。xx 年 1 月至 xx 年底以来共收缴党费 162470.70元;xx 年 4 月至 xx 年 12 月补缴党费 283498.20 元;利息收入 815.38 元;党费使用 147028.52 元(其中包括离退休党员活动、新党员培训、购买党员学习材料、优秀党员奖励、慰问党员等);按比例上缴上级党委党费 88249.86 元;补缴党费上缴上级党委总额为 170098.80 元;上级党委拨款 60600 元。截止 xx 年 12 月 30 日,收支相抵后共结存 178608.90元。 我校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党费收支经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无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 二、党费管理情况 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渐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完善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党费实行独立账户管理。党费以单独立户存放的模式,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将党费完全用于党的活动。各基层党支部自觉把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按时交纳党费作为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确保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党费收缴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每月按规定比例缴纳。广大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将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详细登记,及时如数上缴党组织,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 3.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校党委在党费收缴、管理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操作,一名党办同志和一名财务科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在党费的使用上,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4.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制度。为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统一购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所需的各种簿、册、表,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支部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同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原始收据、登记册以及党费收支票据的归档工作,以便长期备查,通过完善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了党费及时上缴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党费在促进党建工作中的作用。 今后我校将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不断提高我校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中共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委员会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总结 现将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第十六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本次大会报告如下: xx 年 1 月至 xx 年 12 月,镇党委共收到各下属党组织交纳的党费69950.2 元,其中慰问困难党员支出 1200 元,收缴的党费按规定上交区委组织部 68750.2 元。xx 年,截止到 12 月 31 日共上交 68750.2 元。 各下属党组织交纳党费的明细情况为: 仁里村党总支 3270 元 太平里村党支部 950 元 山川村党总支 1300 元 岛石村党总支 2638 元 黄川村党总支 2750 元 新二村党总支 3055 元 江川村党支部 404 元 呼日村党支部 2270 元 茶亭村党总支 2116 元 银坑村党总支 620 元 大山川村党支部 1615 元 新桥村党支部 1440 元 下许村党支部 924 元 上许村党支部 2964 元 桥川村党支部 705 元 阳光村党支部 660 元 企业联合党支部 2445 元 裕康食品厂党支部 840 元 新桥退休干部党支部 160 元 昌北供销社党支部 2080 元 机关退休第二党支部 700 元 回乡高校毕业生党支部 17731.2 元 机关党支部 16223 元 仁里退休干部党支部 650 元 机关退休第一党支部 1440 元 以上报告,请各代表予以审议。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委员会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总结 各位代表: 现将中国共产党丹棱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首次会议召开以来,全县县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情况 xx 年元月至 xx 年 12 月 20 日,全县党费共计收入 170.46707 万元,具体收入项目如下: 1.xx 年底结存 45.709421 万元。 2.全县党员共缴纳党费 68.366 万元。其中 xx 年度 41.9736 万元, xx 年度 26.3924 万元。 3.汶川大地震后全县党员交纳特殊党费32.07985 万元。 4.上级党组织下拨党费 23.927 万元。其中 xx 年度 4.927 万元,xx年度 19 万元。 5.党费利息收入共计 0.3848 万元。其中 xx 年度 0.2282 万元,xx年度 0.1566 万元。 二、党费使用情况 两年来,全县党费共计支出 154.97843 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规定,我县每年要将上年所收党费总额的25%上缴市委组织部。共计 27.484 万元。其中上缴 xx 年度 9.1003 万元,上缴 xx 年度 7.8903 万元,上缴 xx 年度 10.4934 万元。 2.按照今年中组部特殊党费交纳相关规定,向上级党组织全额上缴特殊党费32.07985 万元。 3.党员教育培训费支出 15.53273 万元。其中 xx 年度 10.024 万元,xx 年度 5.50873 万元。 4.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党员电教设施设备等支出 23.26255 万元。其中 xx 年度 11.989 万元,xx 年度 11.27355万元。 5.七一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支出 5.93 万元。 6.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支出 31.585 万元。其中 xx 年度 6.69 万元,xx 年度 24.895 万元(其中用于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和抗震救灾 16.5 万元)。 7.划拨各乡镇党委村级阵地建设补助经费支出 13.34 万元。其中xx 年度 6.34 万元,xx 年度 7 万元(按每个规划建设村补助 1 万元的标准,共补助 7 个规划建设村)。 8.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返还部分党费用作离退休党支部活动经费的规定,向全县离退休支部划拨党费 5.6874 万元。其中,xx 年度2.8026 万元,xx 年度 2.8848 万元。 9.党费利息税支出 0.0769 万元。其中 xx 年度 0.0456 万元,xx 年度 0.0313 万元。 三、党费结存情况 截止 xx 年 12 月 20 日,全县党费共结存 15.48864 万元。 四、党费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党费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县委组织部由部长负责,分管部长具体抓,落实了专人管理,分设了会计、出纳。各级党组织由责任感强、工作认真、熟悉财务工作的同志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工作,总支、支部专人负责收缴所属党员的党费,并及时上缴所在党委,再由各基层党委汇总及时存入组织部党费专户。 2.强化教育,规范管理。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党员按时、按比例缴纳党费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规范党费收缴。注重教育引导,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切实增强党员按时、按比例缴纳党费的自觉 性。重申标准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制定了《丹棱县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试行)》,印制了《党费收缴登记簿》下发到各基层党组织,做到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备。 3.严格程序,完善制度。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设账目、专款专用、定期收缴、定期检查核对、定期公布、定期报告的三专、四定和支部审定、基层党委审查、组织部审核,定时上缴的三审一定制度。县委组织部坚持每年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党费台帐》、党费年报表及实交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建立健全党费公示制和党费收缴情况通报工作制度,每年对各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通报一次。进一步完善了党费收缴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制度、党费收缴检查制度、党费使用审批制度等,各基层党组织坚持按季度向县委组织部上缴一次党费,并于每年的 12 月 30 日前全部缴清。 4.合理支出,注重实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党费使用原则,将有限的党费使用到全县党的建设,尤其是基层组织建设最需要的环节和地方,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以此推动全县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全县党费的使用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党费支出均用于党的各项活动,无侵吞、挪用、滥支党费现象发生。二是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所有党费支出均由组织部部务会集体研究,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审签,重大开支向 县委主要领导请示。党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年向市委组织部作一次书面报告。三是加大了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近两年,向贫困党员划拨帮扶救助金 31.585 万元,通过对贫困党员的大力帮扶和救助,一些身患重病、因工受伤或家庭遇到特殊困难的党员得到了及时救助。广大党员也更真切地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也进一步增强。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从县管党费中补助 13.34 万元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目前,全县共有 65 个村有了规范的活动场所,占总数的 91%。村级活动场所已成为党组织服务党员干部群众的办公、议事、培训、娱乐、服务中心和桥梁,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近两年来,全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党员没有按时按比例缴纳党费;二是外出务工党员流动性大,党费收缴较为困难;三是个别党组织党费收缴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收缴党费工作重视不够;四是监督、约束机制有待加强。个别基层党组织不能很好地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没有按党章规定给予严肃处置。 此外,今年 4 月,中组部颁布实施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新《规定》调高了党费缴纳档次,降低了缴纳比例,全县党员,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及离退休党员的党费缴纳额与以往相比,大幅度降低。新标准执行后,全县党费收入同比下降了 一半以上,今后每年党费收入预计只有 20 万元左右,扣除上缴党费后,县管党费只有 15 万元左右。党费收入的大幅度减少,将对用党费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和关心贫困党员等工作造成较大困难。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今后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坚持经常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端正思想,明确义务,提高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自觉性。积极拓宽与外出务工、居住不固定等流动党员之间的沟通渠道,保持与流动党员的联系,督促流动党员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2.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督促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切实贯彻落实中组部和我县有关党费收缴的各项规定,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运用抽样调查、对比检查等方式核查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和党组织,及时足额催缴,定期通报。同时,把党费收缴与党员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起来,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3.积极提高党费使用成效。根据全县党费减少的新情况,继续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党费使用原则,积极探索提高党费使用成效的途径,在规定范围内将有限的党费倾向最需要、最有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环节。重点加大对贫困党员的帮扶救助、党员教育管理和村级活动阵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激发贫困党员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活力,促进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 建设。 以上报告当否,请审议。 内容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