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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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终乡镇人大代表述职报告范文
2020年终乡镇人大代表述职报告范文 20xx年xx月xx日 2020年终乡镇人大代表述职报告范文二 各位领导: 自2020年以来,我荣幸地当选为滨城区第八届人大代表, 任职以来,我十分珍惜代表资格,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始终觉得有无数双热烈、期盼和信任的目光盯着我,无时无刻鞭策、提醒我既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更是一名要为群众讲实话、做实事的人大代表。2年多来,在区教育局和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我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勇于承担责任。既做好单位的本职工作,同时又较好地履行了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努力发挥教育代表的作用。现将我履行代表职责作如下陈述: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 学习是强根固本之举,不管工作再忙,我都不忘学习,是学习让我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在学习过程中,我坚持有“位”要有“为”的信念,胸怀“诚”字,抱定“勤”字,立足“实”字,始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贯穿于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全过程,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及其他新知识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做到学用结合、学用相长。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真才实学。教育工作随着经济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我不断地提高对工作要求,自己需要不断学习充电;另一方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真才实学。 克尽职守,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最根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行使权利,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我深深体会到,当代表就要履行职责,当代表就要把群众的意愿反映上去。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本人参与政府对教育管理,协助乡党委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切实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禁止任何组织与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规定》。 今年放暑假之前向秦皇台教委领导建议:廉洁执教,坚决杜绝个人有偿补课行为。同时和广大教师认真分析总结了教师有偿补课的弊端:教师个人有偿补课,有损于教师形象,有损于师德,有损于学生健康成长。有了金钱的诱—惑,就可以抛弃教师职业规范,就不能一心想着把培养学生成材为己任,就会逐渐失去事业心、责任感。教师个人有偿家教,于学生、于教师、于家庭、于社会,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旨在督促全体教师廉洁执教,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使全乡教育系统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在日常工作中,我身体力行,积极工作,尽可能避免工作的失误,以防影响代表、教师的声誉,来维护代表形象,同时也为向人代会提供质量较高的建议和议案积累素材。平时注重收集乡情民—意,时常在下班时间和“双休日”深入到教师中间、家长之间尽可能了解她们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积极倾听教师、家长的意愿和呼声,每次参加人代会,积极地把掌握的情况反映上去,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两年来,我们这一届人大代表向人代会提出的“加大政府力度,严格控瓯、“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秦皇台乡中心街路灯安装”等多个建议被学校、政府采纳,并予以实施, 立足本职工作,献身教育事业 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又是一名人民教师,肩负着神圣而光荣的使命,应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多年我一直从事毕业班教学。因为是毕业班,肩上更多了一份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时刻告诫自己,一定要给初中学生生涯划上完满的句号。在平时的工作中,我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充分运用学校现有的教育教学资源,把学校提出的高效课堂教学落到实处。 1、备课深入细致。平时认真研究教材,参阅各种资料,向经验丰富的教师请教,并一起讨论教学问题,力求深入理解教材,准确把握重难点。在制定教学目标时,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入手,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教学预案编写认真详尽,除此之外我还特别注重教学反思,学生的精彩发言,好的解题思路,教学中的困惑和障碍都是值得记录的宝贵资料,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才能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快速提高。 2、注重课堂教学效果。针对高年级学生特点,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注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课堂上,我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兴趣,教给了学生知识,更教会了他们求知、合作、竞争,端正了学生的学习态度,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使学生学有所得,向40分钟要效益。对于后进生而言,仅仅靠40分钟的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我还利用课余时间对学困生进行辅导,及时查缺补漏,并与家长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使学校和家庭的力量联合起来,帮助学生走出学习的困境。 3、坚持参加校内外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汲取他人的宝贵经验,我认真听、认真记,力求每次学习都有大的收获。同时也发现了自己与同行的差距,既而也带来了我继续学习的动力。我利用课余时间通过上网了解新的教育信息,通过阅读一些教育类的书籍和杂志,使自己尽快地深入的领会新课标的精神,并付诸于课堂教学。工夫不负有心人,我在教育教学理念上有了很大的转变和提高。2020年12月相继在市、区级执教公开课《直线、射线和线段》、《相交弦的性质》、《圆和圆的位置关系》;2007年撰写《教学案例》获区级一等奖,制作数学课件《圆和圆的位置关系》获市级一等奖,撰写教育教研论文多次获省级、市级一等奖;2006年相继被评为第六批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在2008年又被评为第七批区级学科带头人,并多次在滨城区组织的优质课、说课评选中获得一等奖;在区教研室组织的《中考数学解读》教辅资料编写中担任副主编;并连续多次参与《互动同步训练》等教辅书的编写工作。 4、把学生教好,让每一位学生成功,是教师最大的心愿,也被每位教师看做最高的荣誉。为了更好的迎接毕业考试,针对学生薄弱环节,我精选题目对学生加强训练,使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步步得到提升,我深信只有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提高了,才能游刃有余的应对毕业考试。我还及时关注市、区教研室的有关文件,结合近几年中考中出现的新题型、热点问题、数学典型问题进行了专项训练,学生对于毕业试卷上各个类型的题目处理的得心应手。付出总有回报,去年全区中考成绩我校获得乡镇组第一名。今年数学毕业考试中我班学生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其中有四名学生被北镇中学提前录取,尤其代振洋同学获得全区第一名的好成绩。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我引导他们订阅、学习《中学生数学报》,并组织他们参加竞赛;我辅导的学生高滨滨,张猛猛、王春猛等多名学生在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中获奖,为他们升入理想的高级中学铺平了道路。 5、我做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担了一些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工作。把自己的经验毫无保留地传给年青人。时常仔细阅读分析年轻老师的创新课、研究课,帮助年轻教师不断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每次听课后,我都会认真评课,帮助授课者找出优缺点,使他们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在我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孙长青和石海英两位青年教师,在市、区级组织的优质课评选中分别获得市级、区级一等奖,并有多篇论文获市级、区级一等奖。以后,我会一如既往地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开展好师徒结对工作,注重与青年教师共同探讨,把自己在教学经验、知识结构、技能等方面微薄的经验,与我们的青年教师共同分享,做好传、帮、带、尽到一个老教师应尽的职责。 也许刚才我过多的谈到了我的本职工作,那是因为我总认为,对本职工作的高度负责,不仅是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更是一个人大代表最起码的履职表现。 各位代表,各位领导:我深知我很平凡,也很普通,我所做的还很不够,在我的代表经历中,我深深的体会到自己因为理论政策水平的欠缺而所受的束缚,为自己不能站在更高的角度参与政府人大的工作而深感不安。但是我有一颗人大代表炽热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我将加倍珍惜人大代表的荣誉,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切实履行代表职责,以无限的激—情和不懈的努力投入工作,回报社会,不负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 谢谢大家! 2020年终乡镇人大代表述职报告范文三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如何。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代表法的深化贯彻,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体意识和主政能力日益增强,在推进依法治乡(镇)进程以及提出高质量建议、意见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也应该看到,现实中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与宪法法律的规定、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1、履职意识不强。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足,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模糊。部分代表缺乏应有的代表职务意识,有的乐当“荣誉代表”,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的甘当“名誉代表”,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行使参加会议和选举的权利;有的代表自掂分量,自轻自贱,自我放松,觉得自已人微言轻,说了也没有人听,不如“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甘当“哑吧代表”。更有甚者,认为代表是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并不需要履行什么职责,或者认为代表职责仅限于“会议”,错误地认为“开会是代表,散会就完了”。这些代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没有把自己区别于其他公民的地方就是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职责,这些“充数代表”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2、履职热情不浓。有的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是“奉命行事”,迟到者有之、早退者有之,有的代表忙于自己的生产生活,无暇顾及代表所肩负的重任,代表小组的活动有空我就参加,没空就忙自己的事,平时也事不关己,不关心村情民意,成了“代表代表,散会就了”。部分外出务工、经商代表,不按时出席人代会和不参加代表活动,失去了代表的作用。有的人大代表对主席团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是“一根木头随排淌”,被动应付;有的人大代表讨论发言是人云亦云,看着“干部代表”脸色而附和;会议表决是环顾左右而行事,没有主见。加之受地方人、财、物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地方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存在着交办不及时、督办不到位、落实不够好等问题,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3、履职经费不足。地方组织法第36条和代表法第32条、33条,对代表执行职务的待遇和代表活动的经费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然而,事实上绝大部分乡镇对代表的活动经费,并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而是采取所谓“申报制”或“ 实报制”,即人大向政府申报代表活动经费,待政府同意后方可开展代表活动并报销活动费用;或者人大在开展代表活动后找政府“埋单” ,有的尽管纳入了预算也是流于形式,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会议费,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等都没有固定经费来源。由于代表活动经费没有得到真正保障,也直接影响了代表活动的有效开展。目前,基层开展乡镇人大代表活动主要以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组织视察、检查和外出考察,学习交流等其它形式较少, 这也是囿于活动经费的不足,不利于调动代表议政督政的积极性。 4、履职能力不高。目前,不少乡镇人大代表的文化素质较低,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不强。加之对乡镇代表任职培训不够,致使其履行职责的“底气”不足。结果是有的代表开会讨论东拉西扯,说不到点子上,抓不到要害处;有的代表怕讲错话,给人笑话,干脆不发言;有的则受旧的传统观念束缚,视野不开阔,心胸不豁达,见识不多,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往往拘泥于一时一事而缺乏长远观点和全局观念,不能立足于本地实际去为民代言,谋民之利,代表作用难以显现;有的代表也想尽些代表义务,但不知如何履行职务。 5、履职监督不力。一是选民和选举单位缺乏监督代表的意识。现实中,人大代表一经产生,就与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很少联系,处于没有监督的状态,即使代表不积极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履行代表的义务,只要不触犯刑律,就可以任期届满。加之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缺乏了解和掌握,无法监督。二是对代表进行监督的制度不健全。代表履职没有具体标准,更没有量化指标,称职与不称职很难界定。即使进行监督,也只能凭选民的感觉,这就有可能因种种非理性因素而扭曲对代表的监督工作。 针对当前乡镇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把好民主选举关,健全选举竞争机制。实践表明,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基层人大工作的成效。在考虑代表候选人时,既要考虑候选人的政治素质,还要考虑其履职能力;既要考虑代表的组成结构,还要考虑其能否履职的实际情况,做到统筹兼顾,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关,将竞争机制引入代表选举全过程,提高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在具体操作环节上要突出“五性” :一是在代表宣传上突出责任性。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地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了明确规定,对代表责职、权利、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要通过宣传,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履行职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在代表推荐上突出公开性。采取“双征”(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民主座谈会征求意见),“双推”(个人推荐、群众推荐)和“双竞”(竞职演讲、竞选承诺)的办法,进行比较,好中选优。 三是在代表确定上突出社会性。重视社会舆论、社会评价的作用,采用上下酝酿、反复比较、民主协商的程序确定代表候选人,克服领导定调、选区定人和重比例轻素质、重意图轻民心的现象,把那些为民说话办事、倾听群众呼声、为百姓解忧人选进代表队伍。四是在代表结构上突出合理性。要做到代表结构的合理,一定要把“家底”交给选民,让他们自主选择,切不苛求表格上的结构、比例上的达标,更不能带着“眼镜”去找那些“放心的人”(老实)、“陪衬的人”(听话)、“安慰的人”(荣誉)。五是在代表选举上突出公正性。只要是代表候选人,不管谁当选,选举都是成功的,不能因 “意中人”落选,就认为本次选举不成功。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努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代表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可通过邀请老代表现身说法,介绍代表工作经验等形式,使代表及早掌握工作本领,尽快进入角色。搞好人大代表的职务培训,首先是搞好人大代表的“岗前”培训,即新当选的代表正式任职前的培训。这是当选代表转换角色配置、增强角色意识的需要,也是他们学习和获得履行人民代表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其次是要搞好人大代表的“岗中”培训,即代表任职期间的培训。使代表们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情况,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交流和研究履行代表职务的经验,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代表监督。《代表法》第五章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它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笔者认为,在现有体制下要加强对代表的监督,首先是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做一次述职,将自己如何学习、人代会期间如何履行职责、闭会期间如何参加代表活动、如何促进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等内容向选民作一全面系统的汇报,这样在保障选民知情权的同时,更有效地保障了选民的监督权,也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责任意识。其次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不作为代表等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四、优化履职环境,提供履职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优化代表履职环境,为代表活动提供坚强保障。首先,是时间保障。大部分人大代表是兼职的,在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仅靠业余时间是不够的。为此,人大主席团每年对代表活动要作出周密安排,在代表参加活动之前,把议题提前通知代表做准备,对代表活动时间,要做出明确规定。其次,是财力保障。由于我国现行的人大代表兼职不兼薪,代表参加活动,所在单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第三是法律保障。法律赋予了代表依法履职的权力,对不支持代表执行职责,不接受代表监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是地点保障。代表活动需要场所,要积极推进“人大代表之家”的创建工作。按照有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台帐的要求,大力推进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使之成为代表学习培训的基地,联系群众的纽带。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