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2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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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采矿权出让合同
采矿权出让合同(一) 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_________》、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_________》,双方根据公平、有偿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其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采矿权在有效期内,依照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和进行其它经济活动,但转让、出租、抵押和进行其它经济活动期限不得超过采矿权有效期。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属状况: 地理位置:_________,开采矿种:_________,储量:_________,矿区面积:_________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序号 x坐标 y坐标 序号 x坐标 y坐标 开采深度:_________米至_________米。 第四条 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采矿权的方式:_________ (一)申请审批; (二)协议; (三)招标; (四)拍卖; (五)挂牌。 乙方在按本合同规定缴付采矿权价款后,进行采矿许可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后,依法取得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采矿权价款,按如下方式缴付: (一)乙方向甲方缴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乙方缴付采矿权价款期限为: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第七条 乙方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将本合同项下应缴纳的有关费用汇入甲方指定单位的银行帐号内。 乙方如不能按时缴纳有关费用,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2%支付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缴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采矿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定金),乙方必须按成交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采矿权的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有效期间见采矿许可证副本)。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乙方依法享有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权,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另行缴纳采矿权价款。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除外。 乙方在采矿许可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未向甲方提出延续采矿许可证登记申请,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井巷工程由甲方无偿收回,甲方有权重新出让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延续采矿许可登记权,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甲方有权重新出让。 (一)未取得矿山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的,或者矿山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被吊销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家税费的; (三)存在导致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办理延续采矿登记的情形。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采矿权被甲方收回、注销、吊销或乙方丧失延续采矿许可登记权,乙方必须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生产生活设施、设备撤离矿区。逾期仍不撤离矿区的生产生活设施设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