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中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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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中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中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 ‎  学生社团作为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和《广元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校新课程改革,落实新课改关于综合实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我校高中部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  一、指导思想 ‎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宗旨,着眼于促进学生兴趣、需要和特长的个性化发展,着眼于促进学生当前与未来生活质量的提高,努力实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通过开展社团活动,为学生发挥特长、施展才能提供平台,努力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二、管理原则 ‎  尊重学生的意愿,理解学生的兴趣,保证学生选择的自主性;提供全面的服务,倡导公平竞争,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创新,张扬学生个性,强化社团活动的前瞻性;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力求活动的实效性;弘扬主流价值,崇尚团队精神,彰显学生组织的先进性。‎ ‎  三、组织领导 ‎  1、学生社团是经校团委批准成立,并负责管理的学生组织,由我校在校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以成员共同兴趣爱好为纽带,开展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各项活动。‎ ‎  2、全校学生社团由校团委进行统一管理,对各类社团及其活动进行培育、扶持、协调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 ‎  3、各个学生社团设会(社)长1名(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副会(社)长1—2名。社团的主要干部由该社团会员民主选举或推荐,经校团委考察合格同意后产生。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威信,乐于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业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建议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一是学习确有困难,担任社团干部会影响其文化课学习者;二是受到校纪处分者;三是有其他违犯法纪法规行为者。各个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本社团会员召开会议,举办活动。‎ ‎  4、‎ ‎ 各个社团需聘请较为固定的指导老师。社团指导老师可是我校正式教职工,指导老师应该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学生社团可以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但聘请校外人员的必须事先征得学校团委同意,并由学校颁发聘任证书。‎ ‎  四、社团申请与成立 ‎  1、凡承认我校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有健全的社团组织机构、章程及其他有关制度,有明确的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校团委同意,均可提出成立申请。学生社团均应本着促进同学交流,增加知识,增长才干,丰富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的目的而设立。‎ ‎  2、 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  ⑴学生社团应由三名以上(含三名)同学发起,且发起人员应有一定的班级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并且必须聘请1名以上的相对固定的本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  ⑵申请组成学生社团须先成立筹备组,由筹备组专门负责该学生社团成立事宜并确定负责人与社团核心人员;‎ ‎  ⑶筹备组应完成起草章程等准备工作。社团章程内容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组织机构、活动内容及活动范围、成员权利和义务、会员招收、社团负责人的产生方法和权限、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程序、经费来源及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的办学理念及校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  3、为了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扩大参与面,体现活动的层次性,学校对学生社团实行两级管理,各级部可根据本级实际情况参照学校关于学生社团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年级学生社团活动。‎ ‎  4、学生社团的成立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  ⑴筹备组在校团委领取填写《广外高中部学生社团申请表》,并向校团委提交章程草案、发起成员名单、暂定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个人简历、联系方式及建议指导教师姓名等资料;‎ ‎  ⑵经校团委审查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招收会员。社团负责人填写《广外高中部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和《广外高中部学生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由校团委备案和社团自留;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报校团委备案;‎ ‎  ⑶为保证活动质量,各社团有权对申请加入者进行考核并进行筛选。社团成员人数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原则上不少于5人,不超过40人;‎ ‎  ⑷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校团委将会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  5、依据我校目前实际情况和已有的社团活动基础,学校层面将整合并规范如下社团,所有社团必须按规定进行(重新)登记……‎ ‎  ⑴“南河”文学社。主要负责组织学生和老师的文学作品的创作、汇编、交流、推荐以及校报、《南河文学》的编辑和出版等工作,旨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  ⑵校园之声广播站。主要负责组织宣传校内最新动态、新闻人物、好人好事、英文学习、校园新歌、前沿阵地等栏目。开拓学生视野,活跃文化生活,传播校园文化。‎ ‎  ⑶音乐社。汇聚广大爱好音乐的同学,进行相关的音乐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提高同学们的音乐演唱(奏)、鉴赏水平。‎ ‎  ⑷街舞社。丰富学生生活,浓厚校园文化氛围,培养街舞艺术类人才。‎ ‎  ⑸话剧社、相声小品社。让有共同话剧(小品)爱好的同学有更多的交流空间,培养话剧、小品、相声人才,“陶冶情趣,展现自我”。‎ ‎  ⑹动漫社。主要负责组织学校及班级的网页和动漫制作、电子阅览等,开拓学生视野。‎ ‎  ⑺书法社、国画社、篆刻社、木刻社、剪纸社。组织爱好者进行绘画、书法、篆刻、木刻、剪纸等学习和创作,以培养艺术鉴赏、艺术创作能力,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 ‎  ⑻读书社。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爱读书、读好书、会读书,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  ⑼民族艺术团、管乐团。开展舞蹈、歌曲及器乐等的学习、培训和演出活动。‎ ‎  ⑽棋类社。主要负责组织象棋队、围棋队的活动。‎ ‎  ⑾球类社。主要负责组织乒乓球队、篮球队、足球队、羽毛球队、排球队等活动。‎ ‎  ⑿航模社。开展航天航空动态模型制作等活动,锻炼制作模型的设计和动手能力。‎ ‎  ⒀机器人社。提高同学们对机器人的兴趣,普及机器人知识,发挥学生想象力,提高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 ‎  ⒁广外文史学社。为爱好庆阳民间文学、红色历史的同学提供共同研究、学习、交流的平台。‎ ‎  ⒂广外民俗学社。引导同学们了解庆阳民俗风情,研究家乡民俗文化,弘扬传统文化,热爱家乡,为建设新庆阳做贡献。‎ ‎  ⒃摄影爱好者协会。组织爱好摄影的同学学习基本的摄影知识,掌握摄影技能与技巧,开展摄影基础知识培训活动,举办摄影作品展览。‎ ‎  ⒄英语爱好者协会。提高英语听、说能力,培养同学们的英语兴趣,提高英语综合素质。‎ ‎  ⒅青年志愿者协会。构筑学校与社会之间的爱心桥,关注社区弱势群体的生活;积极组织和参与社区的文化、环保等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完善自我。‎ ‎  五、社团管理 ‎  (一)日常管理 ‎  1、学生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和重大活动审批的管理方法,学校对社团的领导部门为校团委,各社团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指导。‎ ‎  2、 每学年开学初,由校团委组织各社团统一纳新, 并对社团干部进行调整充实。在完成招收新成员的工作后两周内,各社团需向校团委上报新成员名单及档案。登记成立的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必须填写《广外高中部社团学期注册登记表》,向校团委申请注册,递交新学期活动计划;第十八周要将本学期工作总结、社团活动记录、活动资料、指导教师评价意见和社团评优推荐名单上交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学校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 ‎  3、 各社团(协会)组织机构每四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由校团委召集的会议各社团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出席。要求上交的文档资料应当在截止日期之前递交。‎ ‎  4、‎ ‎ 社团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活动内容安排具有系统性、科学性,活动目标明确。活动必须坚持在课余时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学校集体性活动。活动过程中必须保留过程性资料,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广外高中部学生社团活动记录表》,并在《广外高中部学生社团活动个人表现记录单》上签字,连同过程性资料及时交报校团委。《记录单》经班主任审核签字后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  5、学校每周五下午第四节定为“社团活动日”,要求各学生社团必须利用此时间开展社团活动。‎ ‎  6、学生社团应立足校内开展活动,特殊情况确需到校外开展活动时,须在正式活动的前一月或更早向校团委上报,征得主管单位和学校的同意后方能进行;校内大型活动须在活动正式开展前两周或更早向校团委上报。每次主办活动,如举办体育比赛、开设讲座、与外校联谊前,需向校团委递交一份活动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形式、参加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负责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指导老师意见等。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活动外,应接受学校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关义务。‎ ‎  7、 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校团委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生社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可以使用宣传栏及张贴海报,可以创办内部的交流刊物,可以建立网站(网页),但这些都必须由校团委审查通过方可实施。每个学生社团必须有自己的品牌节目或作品,以便于紧急活动的需要。‎ ‎  8、‎ ‎ 每年十月,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各社团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向校团委上交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  9、校团委对违反规定的社团以及社团成员,有权予以批评教育乃至取消资格。‎ ‎  10、 社团出现会员连续两学期不足5人;连续两学期未注册;连续两学期末进行正常活动,机构涣散;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等情况的学生社团,经校团委审查,予以解散。‎ ‎  (二)经费管理 ‎  1、学生社团自行筹措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社团实际情况,采取自愿的原则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期或每学年收取一次。会费的收费标准由社团提出申请,校团委结合该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  3、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  4、各学生社团必须有专人管理经费,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账簿,并报校团委备案。‎ ‎  5、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时,须向团委上报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  6、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情况,校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校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  7、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社团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  8、根据社团的学期综合考评成绩,团委给予优秀社团一定的经济奖励。‎ ‎  六、社团考核及评价 ‎  1、每学年末校团委对社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社团学年综合评定意见是本学年社团奖惩的重要依据。‎ ‎  2、社团综合评定的主要依据为社团提交的《广外高中部学生社团年度考核登记表》、社团活动登记表、活动总结、财务情况、社团刊物、社员作品和本学年社团档案中记载的社团活动开展情况。总分100分,具体标准为:参与学校及校团委活动情况占总分30%;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占总分30%;宣传工作情况占总分10%;社团校内人气指数占总分10%;刊物及作品占总分10%;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占总分10%。该学年社团严重违反学校和社团管理规定的总分记为零分。‎ ‎  3、活动时间作为评定社团成员学分的重要依据。每学期社团活动为15学时(每学时45分钟),活动作为学校选修课内容,学生全过程参加一个社团活动,记一门选修课学分(社团活动学分为3分,每18个学时记1分)。若参加其他社团活动不再另行记录学分。社团活动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学生,学校将以挂星的形式予以表彰。‎ ‎  4、社团干部评优每学年进行一次,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进行。社团在每学年结束前,向校团委提交《广外高中部学生社团优秀干部推荐登记表》,评定主要依据本学年社团干部档案中记载的本人负责的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该学年所在社团被校团委处分的,或该社团成员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没有评优资格。‎ ‎  5、校团委于学年结束前确定社团综合评定成绩,予以公示。公示结束,上报学校纳入年度学生综合奖励中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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