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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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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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夯实社矫帮教工作基础,提高社矫帮教能力。着力做好“两节”、“两会”“两类”人员稳控工作。扎实开展对“两类”人员的排查走访、教育管控、帮扶救助和化解疏导工作,建立“两类”人员承诺保证机制、走访巡查机制、报告汇报机制,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和值班(督查)制度,加强值班执勤,实现了敏感时期“两类”人员“零发案”的工作目标。截止今年3月底,社区矫正局共接收47人,解除矫正48人,审前调查45人,点训180人次,警告8人,建议撤销缓刑1人。目前在矫人员179人。   (三)强化大局意识,保障各项中心工作稳步推进   1、项目攻坚稳中求进。   (1)拆迁工作。**年我局负责子规城中村项目12户,完成5户。今年第一季度完成2户扫尾工作,拆除房屋3栋。**年负责大自然和辉豪电子6户7栋拆迁任务。3月份,司法局召开征拆工作协调会,调整工作策略,调派人员参与征地拆迁工作。   (2)招商工作。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夏伟清为组长的工作班子,由局原党组书记谭湘洲通知专题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我局引进的“福岭木业”项目已落户南洲镇横江村,目前已完成前期厂房、第一条生产线投资近3000万元;现在已经进入第二条生产线的建设和员工住宿、堆料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的续保手续。   2、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司法局定点帮扶渌口镇大乡村,19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38名贫困户。1至3月份,我局共组织机关干部走访困难群众313人次,发现并解决问题9件,其中包括就学就医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事项。经过走访调查,计划**年实现27人脱贫。   3、平安建设有序开展。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平按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县政法单位开展“两进两联两创”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排进集市、进重点村、联系企业、联系基层群众等活动。按照县综治委的要求,派出巡防车辆和人员按时参加全县社会治安系列巡防活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三是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力度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篇二)   **年第一季度,**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特色,注重宣传载体创新,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 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按照省、市、区委组织部要求,2月13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实施方案,并于每月21日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    (二)启动普法依法治区工作。3月28日上午,在区机关三楼多功能厅召开区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印发《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年)》(金发〔**〕14号)文件,会议对持续开展我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关于开展**年度“普法讲师团”巡回讲法活动的通知》,对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任务、效果进行明确、量化,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目标纳入到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目标当中,层层分解到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根据《**区“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文件精神,组织各司法所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邀请了“三官一师”与民调员开展法律讲座20余场,法律宣传19次。内容多以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防范大家非法集资为主,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版面、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宣传和解答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这些讲座和宣传都受到了辖区居民的大力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月10日上午,第五届**群众文化艺术节启动仪式暨第十七届民间艺术大赛在文博广场举办,**区司法局作为此次活动的协办单位,借强劲的锣鼓声、秧歌队欢舞的场面,通过设置展板、法律咨询、有奖答题、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援助条例》、《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常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化解矛盾纠纷。利用调解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等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律师的作用,通过走访群众、发送法律服务卡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一季度共调处纠纷38起,涉及劳务工资、邻里纠纷、家庭矛盾、伤害赔偿、物业纠纷、合同纠纷等,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配合派出所民警解决,确保将不和谐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实现了法律服务零距离,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为了让法律走进群众,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创新法治宣传模式,采用寓教寓乐的“法治长廊”的宣传形式,加强辖区法治文化建设。“法治长廊”采用图文并茂、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形式着重宣传了宪法、“七五”普法等相关知识,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法治长廊”一经展出,就吸引不少过往的群众驻足观看,既为居民群众带来了近距离的“法律盛宴”,又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提升司法所建设及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先后协调司法所办公用房600余平方,投入资金35万元专门用于司法所办公用房整修和硬件设施的更新。为部分司法所更换了新的办公家具、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和投影仪等设备。目前已新建成5个司法所(丰产路、北林路、南阳路、花园路、东风路司法所)。二是深化人民调解职能,提升调解工作质量。重点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及“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季度,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665起,调处1649起,调成率99%。三是推进“联调”工作开展。一季度,未来路警民联调室接受派出所委托调解案件41起,调成37起,调成率达到90%;派驻交警一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接受委托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13起,调成182起,调成率达到85%。四是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杜绝和减少执业中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1月份,对全区基层法律服务主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培训;3月份,组织辖区1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7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执业证年检注册、更换新证, 严把人员准入关。    (四)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工作。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67人,解除矫正700人,目前在矫人员367人,其中缓刑347人,管制3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16人。第一季度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53次。社区矫正人员未发生脱(漏)现象、未发生有影响的事件。为进一步对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我局面向社会招聘了18名社会工作者,派遣至我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安置帮教工作:今年一季度,全区共衔接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6人,已衔接的回归刑释解教人员建档率达100%,帮教率100%,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刑满释放人员回归后,我们一方面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另一方面协调相关部门为回归人员再就业提供机会和保障。    (五)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年第一季度,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1624人次,办理援助案件315件(其中刑事案件42件,民事案件共273件),收回法律援助案件卷宗289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群众在线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各司法所将“法援掌中宝”展架摆放在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司法所办公室等; 由社区(行政村)将墙贴粘贴在辖区楼栋门口或宣传栏处。      (六)加大法律服务力度。3月25日,召开**区律师工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区属15家律师事务所和35名优秀律师进行了表彰。通报了**年律师工作进行规划与部署。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咨询服务、法制宣传和调解等服务功能,将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轨道。积极推动和引导律师拓展公益性服务,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扩大律师所知名度,树立良好形象。     (七)创新宣传模式。发挥自媒体宣传优势,通过**司法行政在线官方微博、**司法微信公众号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工作经验及亮点。第一季度共完成新闻宣传报道省级9篇,网络宣传1篇。在微博、微信推送工作链接69条。     (八)提升公证服务效率。在**年第一季度共办理公证案件476件;总收费17万余元。其中;国内共办理275件;收费15万余元;涉外共办理201件;收费2万余元。接待来访并解答法律咨询5036余人次,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共61件。接待老年人来访咨询105人次;满意度达100%;   二、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1、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载体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充分发挥报刊、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的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成效。   2.巩固前期司法所建设成效,加大对司法所建设配套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司法所建设面临的资金短缺、缺少用房的实际困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4月中旬组织对辖区专职调解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开展,进一步联系区法院,共同建立诉前调解中心,选派专职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近期,我们正与区法院对接,就下步在区法院设立调解室,参与诉前调解工作进行沟通。   3.一是加强和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涵盖内容,规范档案书写格式,细化档案检查标准,实现与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做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中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工作。   4.做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与区检察院协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及时安排值班律师等形式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没有辩护人的,由法院、检察院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符合应当通知辩护条件的,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召开**年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对获得**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传达学习省、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安排部署下一步法律援助工作。   5.开展全区108律师事务所,1100名律师的年检注册初审工作。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外部联系沟通,挖掘和弘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开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创新经验、先进典型和真情个案,加强与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进行专题报道和系列报道。始终保持与各级新闻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发挥媒体舆论宣传作用,更深、更广、更有效的开展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使我局的新闻宣传工作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努力塑造我区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   (篇三)   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能力明显增强   (一)着力打造“公证帮您办”品牌。一是参与全区重点工程。为河口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河口客运交通、黄河三角洲综合训练基地六分场片基本农田整理工程等全区大型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场监督,为济南军区黄河三角洲综合训练基地万亩盐池进行现状证据保全。二是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向省、市申请办理涉外公证的资格,3月底,选派一名公证员参加全省涉外公证业务培训,为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奠定基础。一季度共办理各类案件165件,其中民事119件,经济46件,收费金额13余万元。   (二)着力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完成各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注册和各法律服务所年审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辖区内2个法律服务所进行严格检查,均年检合格。截至目前,新户法律服务所办理案件32件,收费万元,孤岛法律服务所办理案件11件,收费1万元。   (三)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在6个镇(街)、工、青、妇、残、老、信访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选聘56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建立长效工作联系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二是建立“三零”快速受理机制。对农民工讨薪案件采取零门槛、零遗漏、零等待的方法,不断拓宽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真正做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的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三是畅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抽调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参与“12348”热线值班,耐心解答来电咨询。一季度,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其中民事案件107件,刑事案件3件,办理诉讼类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38件,涉及金额30余万元。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   一是开展“菜单式”普法。年初调整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整合全区普法力量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下发**年工作要点,按照不同群体对法律的不同需求开展“菜单式”普法,由群众按单点题,根据点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二是参与法庭开放日活动。3月3日,联合区法院、区委政法委、团区委、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区实验学校40名师生走进法庭参加庭审观摩和现场模拟,让青少年在实践中接受法治教育。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月8日,组织区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在鸣翠湖广场开展“三八”妇女节维权法治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四是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度会。“七五”普法规划出台以来,区普法办加强调度,科学谋划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3月14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在我局召开,此次会议为我区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维护社会稳定职能切实发挥   (一)安置帮教人员管控有力、帮扶到位。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统计、建档和衔接工作。现管控刑满释放人员418人。一季度,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9人,解除矫正转入安置帮教23人,接收、帮教衔接率达100%。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   (二)社区矫正工作扎实规范。一是加强队伍学习培训。2月中旬,组织全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我局印制的《社区矫正操作规程》进行集中学习;3月12日,到广饶县司法局交流学习;组织全局12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心理咨询培训班。二是强化调查评估工作。认真落实好《山东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暂行)》精神,围绕对所居住社区有无不良影响及不良影响的的程度,与法院、监狱等机关衔接配合好,推行调查评估“四步六问”工作模式。一季度,受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委托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3例,按时提交率100%。三是加强报告制度创新落实。深化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机制,建立日常报告考勤、思想汇报审查、个别谈话制度,严格落实严管周报告、普管半月报告、宽管月报告、根据需要要求报告等规定。为各所统一配置人脸识别仪,严格落实人脸识别系统报告,强化日常报告证据留存。四是加强教育学习长效机制落实。深化与区法院联合开办社区矫正法律课堂活动,3月15日,组织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学习,严格考勤、请假、上课规定和违规处理程序和措施,对4名违规人员进行了训诫教育;同时在所有司法所全部推行8、10、12小时学习任务落实全覆盖。五是严格请假外出管理。严格外出请销假核查审批,充分利用手机、腕表定位、电话核查等手段,做好15名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期间的信息核查。六是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在与河口区人民医院对接启用《河口区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审批表》的基础上,对3名保外就医人员提交相关资料严格核实审批。七是加强腕表、手机定位管理。在全省首家推广使用腕表定位系统,深化落实《河口区社区服刑人员腕表定位管理规定(试行)》,对暴力性犯罪、暂予监外执行、严管处遇等7类人员佩戴腕表11人。截至目前,累计警告9人次,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八是对严重违规人员进行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对严重违规人员姜立峰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先后参加广饶县法院庭审,积极与公安机关、监狱对接,现正在处置中。九是按省厅部署,抽调人力录入指挥平台信息。截至目前,我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17人,解除终止452人,现在册管理165人。   (三)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化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与信访部门沟通建立信访事项调解委员会;招聘一名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干部充实到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年轻调解员进行轮岗,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各专业调委会针对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农民工讨薪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月对辖区内的镇、街进行排查,针对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两会”等特殊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随时向区局报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信息畅通。每月对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有通报、有分析、有预见、有对策的全区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分析报告,并同时选登典型案例。截至目前,编发全区矛盾纠纷调处简报3期,选登典型案例4起。一季度,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全区各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59起,成功调处46起,13起调解后建议起诉。分别同比上升%,%。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上访事件、“民转刑”案件等,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每月25日司法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结合各村案例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对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指导和说明。四是为全区调解员每人印制一个手提包。   四、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河口区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所工作职责作出明确要求;出台河口区**年司法所业务经费管理办法,做好司法所报销统计;4月12日,迎接省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马灵喜一行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二是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工作。一季度共办理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招投标43件,其中工程类14件、土地承包类24件、产权交易类2件、其他3件,涉及金额万元。   五、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年初修订并印发《河口区司法局**年机关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参加政法委组织的赴苏州、广州、贵阳、成都等地考察学习,组织司法所长到邹城、临淄等地考察学习;组织全体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出台局党支部**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学习。一季度,共开展会前五分钟演讲12场、股室讲座2期,赠送格言12条,理论考试1期。   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视野不够开阔,外出学习少;二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度缓慢;三是信息化建设方面专业人才紧缺;四是部分刑满释放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无从建档。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打造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中心。今年全区普法重点任务是:打造一个中心,建设两个阵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校必修课,努力做到法治教育对领导干部的全覆盖,建设领导干部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开展“法律大课堂”。依托区职业中专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争创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区;依托鸣翠湖,建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各镇街积极打造镇(街)级和村(居)级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针对不同群体开展“菜单式”普法。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法治创建先进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围绕“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真正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确保人民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以业务用房搬迁为契机,积极打造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四个中心”为载体的河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抓好仙河所、河口所规范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四是深化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深化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确保**年底新建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11个,建成率达到80%以上,切实发挥作用。   五是抓好区调解中心建设,开展“智慧民调”。上半年举办一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各专业调委会进行调研,推动转型升级。搞好人民调解员和警务助理的衔接。   六是扎实开展安置帮教人员“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七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事项,为农村经济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四月份开展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为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八是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公证改革。   九是深化机关文化建设。制定出台《**年机关文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创新载体,深挖机关文化内涵,年内完成《河口司法行政志》的编印,出版2期《文化进行时》,积极争创全省司法行政文化品牌。   (篇四)   一、第一季度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为有效化解我市矛盾纠纷和上访案件,确保节日期间我 市社会稳定,使全市人民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结合 大连市组织的化解民间纠纷百日专项活动,我们主要开展了 对广大人民群众法律宣传和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活动。一季度 共排查矛盾纠纷 199件, 调解案件 414件, 调处成功 409件, 防止民转刑案件 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 6件。   2月 13日, 召开了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 聘请 了 *市委党校知名教授 *为我们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法》以 及人民调解相关技巧、经验等,为专职人民调解员顺利开展 人民调解活动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为继续深化司法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司法 所目标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召开“促和谐保稳定 大排 查大调处”专项活动部署会议,开展专项调解活动;完成了 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 2012年通过年检 的法律服务所共 *家,注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 *人。   (二)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为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置帮教工作取得实际成效,我们专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加强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管 控,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并完善排查整治活动机制,对家 庭生活有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在走访教育的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帮助和扶持。一季度共衔接帮教刑 释解教人员 *人,接收管控社区矫正对象共 *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 3月 1日起正式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 办法》 ,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依法、有序、规范地开 展, 2月 27日,我局举办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培训 会,编印发放了《 *市社区矫正工作实用手册》 ,逐条解读了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使全市社区矫正管理人员从实务的 角度掌握了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具体规定。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 意见》 并组织实施; 根据 *市 “六五” 普法规划, 制定 *市 “六 五”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月 1日, 在 *镇举办《土地承包法》宣传讲座; 3月 8日,组织律师在 *开展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 》宣传讲座,免费解答咨询 50多人次, 发放宣传单 500余张;组织召开了 2012年瓦房店市法制宣 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安排、布置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 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要求。   (四)法律服务工作   1、公证律师工作   组织律师、公证员参与春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 作 , 解答法律咨询 100余人次;针对公证处在政风行风建设 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召开律师事务所主 任会议布置年检注册有关事宜,对申请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和 申请注册的律师进行初审。   2、法律援助工作   举办法律援助案卷网上录入系统培训班,实现网上报 批,节省办案时间和成本;组织召开了 2012年法律援助工 作部署会,安排、布置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任务、要求;第 一季度共接待法律援助当事人咨询 *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 件 *件,其中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件,办理民事法律援助 案件 *件。   3、司法鉴定工作   整理上报司法鉴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申请表;组织开展 新增司法鉴定人员面试工作。   二、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1、组织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全市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 “促和谐、保稳定,大排查、大调处”人民调解专项活动。 2、按照 *市司法局相关要求,部署各司法所开展“五好 司法所”创建活动。   3、在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主题活动。   4、协调公安局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移交前的各项准备工 作,做好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建档建册、集中教育、监督管 理等工作。   5、重点开展“讲法释策送温暖 进社区 进监所”帮扶 帮教活动。   6、深化重点对象的普法用法,增强全社会法制宣传氛 围,通过“五一”劳动节、 “ ”禁毒日等法制宣传主题 日,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 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8、开展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律师事务 所和律师执业行为。   9、加强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 完善投诉查处机制,不断净化服务市场环境,增强法律服务 的社会公信力,促进法律服务业向高水平高层次发展。 10、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总结经验找问题,探索加强公 证质量管理、提高公证质量的有效途径。   11、开展有针对性、专业性的公证人员执业培训活动, 进一步提高公证人员的执业技能和水平。   12、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办 案质量。   13、 通过下乡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 加强乡镇、 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   *市司法局   **年 3月 23日   (篇五)   根据**市“转作风提效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为了进一步巩固“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我局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确保转作风提效能主题活动落到实处。现将第一季度我局转作风提效能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大力推进区、镇(街)、村(居)普法网络,加强“以案说法”平台等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印发了《**年**市金湾区普法依法治理要点》(珠金普办[**]4号),明确落实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我区“以案释法”工作方案,征集各相关单位优秀的典型案例。在第一季度,我局联合科干院普法团支部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主题宣传活动。建设完成西城社区法治文化点。   二是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截至**年12月,我区已构建完成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全部投入运作。在网络服务方面,省司法厅统一开通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并处于公测调试阶段,我区一站式法律服务已进驻并进行完善。开通并认证“金湾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联合科干院普法团支部“爱在普法”公众号,大力推进法治金湾建设。   三是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为践行司法行政“基层、群众、服务”宗旨,我局持续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区内村居法律顾问始终保持100%全覆盖。第一季度,我区7名驻村律师分别在辖区的21个村居为村居民解答了关于继承、合同、宅基地纠纷、欠薪等方面的问题,其中霍艳辉律师为矿山居委会审查并修改了居委会章程,陈少华律师为村居修改合作建房合同,蔡妃咏律师为村居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帮助。驻村律师在红旗镇13个村居开展了13场普法讲座,主要涉及村居干部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物权法、婚姻法、解读劳动法之退休人员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区别等内容;在三灶镇4所中小学开展了4场普法讲座,主要涉及青少年犯罪、小学生知法懂法、民事法律行为等内容。   第一季度,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累计229件次,服务对象累计1118人次,其中接访咨询累计179件次,审查合同累计1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累计6份,代书累计8件次,调解纠纷累计7件次,参与法援2件次,上法制课累计21次,法律培训累计2次,其他非诉讼业务累计3件次。活动开展使村(居)两委干部、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升,村(居)民依法解决问题的思维进一步增强。   四是不断深化“法律六进”。印发**年金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实施我区普法宣传工作,重点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部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医疗安全法律法规、《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计17场次。区普法办制定以案释法工作方案,并征集各相关单位优秀的典型案例,将建立典型案例库,推动基层“以案释法”平台建设。编制法治文化园、法治长廊案例、图片,更换新一批宣传栏。在“法治金湾”网站新开“发案释法”栏目,将以往案例图片上传网站,通过案情介绍、法律评析、法律链接简单易懂地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知识。公告法治金湾大学生普法作品征集活动获奖名单,将在电视台、网站、微信等平台大力传播大学生普法作品。开辟新的法治宣传点——西城社区,建设西城社区法治宣传栏,增强了西城社区居民法律普及度。开展“农村干部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普法讲座,为小林村委两委成员、各生产队队长、小组长及部分村民代表详细讲解和分析农村集体土地在管理、使用过程中涉及犯罪的情况及村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导致的违法犯罪的情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三灶司法所向三灶中学的学生捐赠普法练习册近六百余册,并邀请鱼月村的法律顾问陈少华律师作 “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律讲座。开展“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使用手机信息服务平台,向全区700多名机关工作人员宣扬**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的含义,在三灶伟民广场和红旗文化广场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在科干院中心校道举办了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的活动,同学们在学习消费法律知识之外,还得到了区司法局订制的精美普法扑克牌和DIY小草等小礼物。   五是优化服务质量,开展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处善用金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体化”平台,依托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第一季度来访咨询453人次;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05宗,都是以集体欠薪案件为主,集体案件分别有重庆十建、珂莱福、万意达、荣兴达、祥锦五金、非凡创艺等6个集团案件,涉案人数341人,切切实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宗,案件数量比去年大幅度降低,刑案的减少主要得益于强有力的普法宣传及援助律师高素质的行业服务,承办案件的援助律师一边辩护一边感化犯罪嫌疑人,使其融入社会,走回正道。按照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的通知》精神,将申请法律援助人群的经济困难标准从原来的800元上调至1068元,大幅度降低申请的门槛,有效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另外,对拖欠工资群体性案件始终坚持诉前调解机制,节约诉讼成本的同时也在一定成度上解决了劳资矛盾。   六是提高服务效能,发挥公证重要职能。**年第一季度,金湾公证处围绕区重点工作提供优质公证服务,积极参与金湾区机场北路以西地块、省道S272西侧地块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证据保全公证等为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顺利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为切实把公证便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金湾公证处积极探索和拓展公证法律服务的便民方式。为孤老、残、病、弱等特殊人群开通办证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年纪大的当事人提供公证上门服务;为外来工、农民工等低收入人群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服务;为不方便领取公证文书的当事人,提供邮寄送达服务;利用广东公证在线,为简单的公证事项提供网上申办服务。第一季度,金湾公证处累计共办理各类公证1133件,为人民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了多层次、全方位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七是注重法制显成效,依法行政促发展。**年2月24日迎接市依法行政考评领导小组到我区开展依法行政实地考评工作,实地考评97分,加分4分,总分100分,取得较好成绩。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按照《**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并报请区政府印发了《**市金湾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标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规范化管理。其中,为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工作,我局要求各个部门及时报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有力推动了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根据各部门申报事项,报请区政府印发了我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报市法制局备案。持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和落实力度。第一季度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9宗。坚持法制审核制度。区法制局多次协调三灶管理区历史遗留债务问题、肖邦公司历史用地问题、祥锦五金及珂莱福劳资纠纷信访等重大问题,第一季度对区政府及职能部门送办的文件共出具法律意见52宗;为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报请区编办增设行政复议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区编办于3月23日作出《关于调整区司法局(法制局)内设机构的批复》,同意我局政工科加挂行政执法监督股牌子,法制股加挂行政复议股牌子。此外,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邀请高校老师、律师等组成高素质的政府法律顾问团。积极推进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第一季度暂无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民事诉讼案件6宗。   八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在全市率先开启了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管的新形式以来,由司法所对定位手机实行“一日一登记、核查”监管工作,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创新治理新模式,引入专业社工机构。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形式,向专业社工机构购买了2名社工岗位,每个司法所各配备一名社工。结合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做到“因人施矫”。一方面加强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做到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及矫正工作,家访、谈话、定期汇报、集中授课等规范运行,严格管理,实行奖惩结合,切实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全面实施季度考察、考评。   (篇六)   **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为已任,认真贯彻全县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开局良好,圆满完成了第一季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1、抓起步定方案,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一季度制定各项法治宣传工作的计划和方案。根据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方案,起草我局的“七五”普法规划,确保我局各项法制宣传工作有方案、有依据,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制定法治宣传股目标责任书,确保全年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2、围绕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一季度法宣股共开展7次宣传活动。1月9号,深入县城小学开展了“法律进校园” 活动。1月12日,在我县马鬃山镇开展了“法律进乡村”和“法律进军营”活动。3月5日,**县司法局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  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法律志愿者服务活动。妇女保护日来临之际,县司法局积极参与开展了“活力无限,环绕紫亭湖”为主题妇女维权宣传活动。3月13日与县交警大队协调,深入石包城乡开展了宣传活动。3月14日同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3月17日,在**县会展中心开展综治宣传活动。   3、开拓新媒体,扩大宣传面。为贯彻落实“互联网+法治”的新工作思维及以多元化的方式促进我局的法治宣传工作,我局申请并开通了“一点资讯”、“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新媒体,并认真对其进行维护与管理,做到“时时更新,事事更新”。   4、抓宣传造舆论,提高群众知晓率。主要抓好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一季度围绕普法工作的开展,积极撰写信息和新闻稿件14篇,县、市报刊都有一定数量的录用。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   截止目前,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人,解除矫正8人,做了9个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刑满释放人员9人。   1、完善工作基础台账。建立**年各项工作基础台账,慰问特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共3人。   2、按时完成常规工作。组织基层司法所召开会议,强调了今年的工作重点,安排部署近期要完善的几项工作内容并讨论了司法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报全省远程会见帮教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时上报了会见室准备情况及准确收货地址。前后两次测试全市社区矫正视频监管会议并上报测试情况汇报。   3、结合综治宣传月集中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宣传活动。3月8日在会展中心前参加宣传活动,发放《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宣传页等宣传资料100余册。3月23日下午,借助《**县**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暨“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为契机,为报名参加招聘会的10多家企业及个体户,大力宣传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到企业就业的相关社会保险优惠政策,并对为刑满释放人员寻求适合的岗位进行登记报备。   三、法援工作再创佳绩   1、案件数量提前完成半年任务。**年12月至**年3月份,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0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25件,非诉讼案件3件。   2、积极参与宣传活动。第一季度开展法律援助宣传6次,开展法制讲座 2场次。**年12月26至27日,在马鬃山镇边防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边防官兵开展法治讲座。**年1月9日,前往**中学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寒假前的法治课,发放400余份法制宣传资料。   3、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年度《法律援助中心业务学习计划表》,制定**年《法律援助中心目标责任书》。   4、及时报送信息报表。将**年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将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整理归档,制作第一季度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按照办案补贴文件发放规定依法发放案件补贴。   四、基层工作扎实推进   1、健全制度,规范案卷,夯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已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常态机制,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设立司法所季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在汇报季度工作的同时计划部署下季度工作,以此为契机评比规范司法所案卷和文书、台账等。拟定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计划,亟待局务会批准。拟定司法所业务培训计划并针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制定方案。   2、矛盾纠纷排查方面细致深入。坚持贯彻枫桥经验,化解矛盾在源头,一季度以两节两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契机已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每半月一次,并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局。   3、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及时调整因人员工作变动而发生变动的调解委员会。一季度已对各乡镇和村(社区)调委会已将人员变动和调解员花名册进行收集汇总,并对辖区内的专行业性调委会重新摸排做好调研工作,初步拟定变动情况公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实行"六个一"的基础上,再定期对调委会情况进行摸底,对于资质不健全的予以撤并。一季度已拟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文件,调委会建设的相关事宜正在商榷中。   4、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一季度已落实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制度,并对人民调解案卷规范卷和“四联单”标准样式进行确定,对三调联动、疑难问题及时报告、个案补贴、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等工作也拟定相应制度。   5、加大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力度。一季度已制定计划,上报培训安排。拟在全年组织两次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学习和交流经验,并进行业务大比武,对人民调解案卷进一步规范统一。截止三月份,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2件,调解率100%,履行率100%。通过多次集中矛盾纠纷排查,社会稳定,没有发生政治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没有重大的刑事、治安和民转刑案件。   五、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   1、及时学习法律法规,律所工作初见成效。律所组织律师经常性开展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3月20日上午,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3月15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   2、完善律所制度。制定《**年**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目标考核责任书》。制定律师事务所章程,制定律师事务所考核制度、会议制度、收案审批制度、印章及函证管理制度、违纪行为处罚通报制度、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投诉查处制度、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制定律师事务所收案登记表、收案审批表、信访接待台账、授权委托书、委托笔录、委托代理合同等规范办案的基础材料。   3、积极参与宣传活动。积极参加3月5日学习雷锋精神法律宣传活动,3月17日参加综治宣传活动。   4、公证处工作有条不紊。一是案件数量按进度递增。一季度公证处办理案件21件,提供上门服务1次。二是积极配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配合局里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参加了3月5日学习雷锋精神法律宣传活动,3月17日参加了综治宣传活动。三是做好日常咨询工作。接待法律咨询,讲解公证办理程序。   六、办公室工作   1、全面部署年度司法行政工作。3月2日召开了**县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全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及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层层签订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工作具体细化,落实到每季度每月,确保全年工作按时,不折不扣完成。   2、开展牧农村环境整治活动。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年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县司法局**年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对我局包挂的13户村民进行了任务分解,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5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3、坚持从严治党,建设高素质司法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体会议以及省、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四种意识。   4、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工作体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党员干部激励和帮扶机制,研究制定完善党内民主讨论、反映党员意愿、提高议事水平,实现自身标准化建设。   5、加强党员自身修养。加强了对各股室、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力度,坚持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最大主业来抓,及时制定下发**年第一季度党建学习计划安排表,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按照县委下发的城市和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通知要求,组织属于紫亭社区的在职党员参加党员所居住区域楼群环境整治活动。根据县直机关工委要求,开展**年度社区在职党员报到工作,分解细化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局机关干部职工各自分工及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工作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年内不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一季度工作存在的问题:各股室协同配合不够;司法所工作滞后,拖延现象严重;部分干部工作职工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篇七)   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区三级干部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把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融入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营商环境建设以及精准扶贫各个环节,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安民工程”、“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法律服务便民工程”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为民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构建大调解格局,强化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一)服务大局,维护“两节、两会”社会稳定。努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三个年和一大战役”。年初,全区开展“服务大局解民忧,春风化雨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组织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走进基层,开展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维护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安定稳定,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健全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便民矛盾纠纷平台。在巩固提升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在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物业、环保、劳资纠纷等领域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一站式”、“一条龙”化解矛盾纠纷平台。目前,全区有调委会194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社区)调委会162个,社会团体和其他调委会22个。调解员653人,其中镇(街道)调解员53人、村(社区)调解员561人、社会团体和其他调委员39人。我区辖区内村居(社区)共162个,“四无”的村居(社区)达100 %,规范化调委会达100%以上。第一季度,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244件,已调解242件,调解成功242件,调解成功率为%。     二、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特殊人群管控帮扶工作。     (一)提质增效、优化步伐,完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局在全区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重点、时序进度和保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今年确定把通北司法所、石亭司法所作为重点抓提升的标杆所,制定扶持措施,以点带面,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观摩,引导其他司法所认真学习借鉴,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深化提升创建活动,确保年底前实现“六有”水平的司法所达到60%以上。     (二)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听辨会制度。     今年第一季度,我区在矫人员428人,缓刑392人,假释27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全部纳入公共电子围栏管理。一季度累计接受审前社会调查委托47例,新接收矫正人员77人,解除矫正107人。     (1)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情况日报告制度,制定维稳方案和应急措施,加强对重点人员走访工作,并要求司法所在节前组织集中学习。同时,定期由专人抽查矫正人员在春节期间的活动轨迹。     (2)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听辩会制度。全区十个司法所都已召开社会矫正听辩会12场次,参与人数达600余人,其中参加对象有检察院、司法局、派出所、镇街有关领导,社区矫正小组人员、人民群众监督员等。听辨会主要针对监管帮教情况、矫正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和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428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教育点评,通过点评、申辩,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感受到矫正执法的严肃性,为今年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加强衔接、管控、帮扶工作,推进基地建设,发挥功能作用,完善信息联通。刑释人员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全区各基层司法所帮教组织基本上能衔接刑释解教人员并开展帮教和安置工作,回归人员全部受到帮教和妥善安置,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     三、创新模式,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1-3月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88件,其中民事案件40件,刑事案件 48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82人次,为受援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近万元。     (一)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利用佳节、送法下乡等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为群众提供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服务,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广大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二)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对象从原先的低保群体拓展到低收入群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坑农害农等案件也纳入到援助范围。     四、加大管理力度,延伸服务触角,深化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一)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服务水平。对新申领律师执业证人员,认真审查,确保进入律师行业的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截止3月31日,我区13家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类案件547件,其中刑事54件,民事436件,行政诉讼3件,非诉讼31件,法律援助23件,收费总额万元。佳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832件,其中民事2490件,经济259件,涉外77件,涉港4件,涉台2件,收费万元。     (二)深化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坚持法律服务主动靠前,继续巩固“一村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成果,1-3月,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民事诉讼代理5件,非诉讼代理1件,审查合同协议8件,协助处理信访2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51件,开展法制宣传13场次,法律咨询600人次,发送各类宣传资料1000多份;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每月15日指派一名律师参加区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值班工作,认真办理信访部门移交或委托的涉法案件,对符合条件的信访户,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合理诉求,对疑难复杂群体性矛盾,参与调处,及时化解,避免越级上访。     五、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全面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把各类法律工作情况及时上传到依法治区网,上报到上级单位,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广泛积极宣传。     (二)进一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两岸和平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结合涉台法律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工作,广泛进行宣传,不断丰富对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为构筑两岸交流合作重点先行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用好用足“法律六进”这一重要载体,着眼于实现“法律六进”从“进”到“驻”的转变。年初,通知各镇、街道报送依法行政示范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学校、诚信经营示范企业、依法管理示范单位。3月,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要求各镇、街道司法所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四)结合主题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宣传。以“综治宣传月”、“”妇女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各镇(街道)及早策划,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活动更务实、更高效、更有针对性、更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进一步放大宣传效果,扩大影响力,使系列宣传活动迈上新台阶。     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在巩固前期试行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矫正、多元帮扶,着力强化机构队伍、规章制度、业务能力、保障水平建设,有效提高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继续加强衔接、管控、帮扶工作,推进基地建设,发挥功能作用,完善信息沟通。力争重点人员100%衔接到位,一般人员70%衔接到位,刑释人员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3、做好20**年度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     4、加强对法援案件卷宗及时归档管理及审查,确保卷宗规范整齐。     5、继续抓好“法律六进”工作,努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将针对普法重点对象的不同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篇八)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zd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围绕大局抓服务,基层业务抓规范,队伍建设抓提高,整体形象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工作早部署,职责早明确,任务早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年第一季度度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以“七五”普法为抓手,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工作   按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法律六进”为主线,以法治讲堂、法治广场、法治一条街、“八个一”等形式为依托,营造我区安定和谐的法治环境。   1.摸清宣传阵地底数,完善八个一工程。       社区“八个一” (即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一条街、一个法治宣传讲堂、一个法治宣图书角、一个法治宣传广场、一个法治宣传演出队、一个法治宣传楼道)和乡镇“八三一” (八:一村一个法治讲堂、一村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村一个法治图书柜、一村一个法治广播站、一村一个调解室、一村一个法律明白人、一村一个法治中心户、一村一套制度机制保障)是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的主要阵地,各单位建设情况不尽相同,一季度进行全面的统计摸底,形成“八个一”工程统计明细表和图片档案,对不完善的单位有计划的组织建设。同时更新普法志愿者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法律宣传进乡村,农闲学法正当时。   **年1月17、18日,**区司法局联合**区文体局走进了曙光镇东三里村和兰家镇四合村。赠阅《公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农村法律常识读本》、《**年年历》等资料300余份,布置法律知识展板六块,解答疑问30余人次。文艺宣传队表演了京剧《光辉照儿永前进》、《祖国好山河寸土不让》、评剧《满园春色》、《自幼生来我的心眼好》、独唱《贝加尔湖畔》、萨克斯独奏等节目,获得掌声阵阵,欢乐的气氛一扫冬日的寒冷,充盈着每一个角落,为农闲的老百姓送去了一场不出家门的直播盛宴,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加强青少年普法,把握人生起步的方向。      春节后,新村街道龙鼎山社区司法专干与普法小志愿者到居民周大爷家送法律书籍,共同学习探讨法律案例。周大爷是一位老党员,对法律有着特别深厚的兴趣。这几年腿脚不好了,前些年他常但依然热心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小普法志愿者们寒假时来到周大爷家,给老人带去最新的法律图书。周大爷带领小志愿者们共同研读,结合新闻媒体的案例热烈讨论。孩子们的假期生活因学法而变得丰富,周大爷的生活因学法而充实。学习法律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普法小志愿者利用寒假时间为老年朋友送去他们喜爱的法律书籍,为小区居民提升法律知识水平出力献策,培养了他们从小热心为他人服务的好品格,也为小区创造深厚的学法氛围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4.纪念日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3月3日,新村司法所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结合“三八”妇女节来临契机,以妇女维权答题和普法讲座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妇女维权普法讲座,旨在庆祝《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让龙鼎山社区的广大妇女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学好法律知识,对《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同胞的法律条款能轻松灵活运用,对维护男女平等社会地位和关爱妇女同胞的家庭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推广互联网+宣传推广模式   **区司法局的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辽阳**区司法局”运营一年多,栏目不断修整,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司法行政,宣传法律信息,提供便民服务。一季度更新平台信息19条,包括新法速递、案例分析、司法行政和便民服务等内容。在传统媒体《辽阳日报》刊发信息1条。**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29条。   (二)以司法所统管为抓手,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加强建设,保障设施。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能,在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使司法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省规范化司法所“百平四室”建设,全区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都达到了百平四室以上,(有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设施配备齐全(有档案柜、沙发、桌椅;每个司法所配置电脑3台,打印机2台,电话1部,传真机1台,复印机一台,数码相机1台,摄象机1台),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司法所队伍培训工作。区司法局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坚持召开每季一次的司法行政例会制度,对基层司法所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督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积极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便民、利民的作用。第一季度,为百姓解答法律咨询68人次,接待来访28人次,解决纠纷16件,不仅方便了百姓,同时也宣传了法律知识,得到百姓的认同。   (三)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抓手,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一季度,结合全区实际,对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调整和加强,重点对那些作用发挥不明显、不适应做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开展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要求,全面推动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做到“五有”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示牌,有相对固定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簿,有人民调解统计台帐。做到“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   3.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认真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开展了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调解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的矛盾激化事件发生。到目前为止,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77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7件,调解成功115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以提质扩面工程为抓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实现全覆盖   1.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全区共有1个区级法律援助中心,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有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驻军部队、人武部、消防大队、公证处建有4个法律援助服务站,在 44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并配备了联络员,全区已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规范了站、点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流程,并设立了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传递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指定的工作站、点巡访,针对与居民群众日常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便捷、及时、无偿的法律解答。通过开展“一站一律师”活动,律师进驻社区覆盖率达100%。   2.扩大援助受案范围,增加援助受理事项。为使更多有需要法律帮助的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进一步放宽受援案件经济困难标准,将援助范围从低保人群扩展到低收入人群,逐步做到“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将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工伤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公共卫生事故产生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因使用肥料、农药、种子、农机具等农资产品造成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因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搬迁、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宅基地使用造成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军人军属请求给予优抚待遇、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及保险赔付等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全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同时,还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害人及申诉案件援助对象的援助服务力度,让特定人群也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3.简化援助受理程序,畅通援助申请渠道。逐步简化程序,畅通法律援助通道,提供上门受理、邮寄申请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并积极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接待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与法院等各部门通力合作,保障指派工作衔接到位。注重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沟通,选择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经验、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的律师承办未成年人援助案件。   4.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提高援助办案质量。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在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过程中的标准化管理,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与指派律师的协调和监督,对发现办案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1次,通过培训、观摩,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实施听庭和回访制度,根据承办律师的代理词质量、举证情况、辩论技巧等方面形成听庭反馈信息。对于案件实行电话回访或上门走访,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司法为民的人性化关怀融入到服务工作中,同时也掌握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和能力,加强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回访受援人满意率达98%以上。   5.建立起了全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信息库,向他们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 截至目前,逐步建立完善了辖区法援对象信息库,对已纳入到信息库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了 “法律援助便民卡”,可通过卡上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法律援助中心随时保持联系。同时,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援助中心都采取了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都做到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向辖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卡”800余张,为残疾人、老年人持卡寻求法律服务,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6.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指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端正态度,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监管,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截至目前,我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共计*件,其中民事案件239件(含非诉讼案件223件),刑事案件2件,受援人*人,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余人次。   (五)以“五个三”管理工作模式为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   全区现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个,有刑满释放人员*人,本季度衔接刑满释放人员*人。帮助引导就业*,务农*,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2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无业*人,列帮率*%,就业安置率达*%,重新犯罪率为零。主要做法是:   1.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五个三”工作模式。认真指导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做到工作上三清(对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问题清、困难清);机构上三建(各单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帮教上三包(对帮教对象做到:包衔接、包管理、包安置);职责上三定(对帮教对象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方法上三会(对帮教对象做到:见面会、亲友会、访谈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2.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组织六个司法所认真做好信息平台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接制度,把服刑人员的日常信息核查做到常态化管理,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服刑的监所。并做好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信息核查,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同时,接到省内监所服刑人员出监通知后,司法所要落实衔接责任人,做到无缝衔接。对省外服刑人员出监的,要及时排查掌握信息,做好登记管理和过渡性安置工作,积极落实帮教措施,衔接率达*%。   3.拓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安置渠道。积极引导刑满释放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认真指导社区(村)安置帮教组织,对重点帮教对象100%实行帮扶安置就业,对“三无人员、重病刑满释放人员要及时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确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进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三是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力度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三、第二季度工作安排   (一)强化“七五”普法,力争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有新亮点。   开展法治讲堂、纪念日普法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举办**区第二届青少年法治手抄报评选比赛;二是组织“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三是组织普法志愿者培训;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普法思路、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普法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动员五老加入法律宣传队伍,树立法律讲坛的品牌。四是继续完善推进社区和乡村“八个一”工程建设。   (二)强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工作,力争各项工作有新突破。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年9月起至2018年3月,区司法局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下季度要继续深入开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活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广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积极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认真调解本辖区影响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加强对积累多年、积怨较深、化解难度大、易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的化解排查工作,并列出矛盾排查实名制责任清单,逐一进行解决,做好矛盾排查化解,筑牢平安**建设基层防线。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加强司法所干警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统一的各种业务簿册,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力争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举措。   要牢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严格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辽司[**]108号)精神,不间断地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整改工作。要以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脱管漏管情况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清的“三个清”为工作目标,全面检查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具有危险倾向及涉恐、涉暴、涉黑等重点人员,要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继续做好无缝衔接工作,坚持每月排查和帮教管理制度,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衔接管理,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回得来、住得稳、思想不反弹、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力争做到应援尽援有新进展。   加快法律援助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数据库。与区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成员单位取得联系,把低保户、困难职工、妇女、残疾弱势人员名单录入信息数据库系统。密切掌握情况如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继续加强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为全区百姓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   (五)强化队伍管理教育,力争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起色。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执行《司法干警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落实好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   (篇九)   一季度,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围绕大局抓服务,基层业务抓规范,队伍建设抓提高,整体形象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工作早部署,职责早明确,任务早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一季度年特色工作及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一季度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 ‎  一季度,全区6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规范化标准,统一建立了21项规章制度和10项工作程序,规范和完善了各类档、卡、簿、册27项,实现了四个统一(即:规章制度统一,工作程序统一,档卡簿册统一,案卷归档统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现有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1个,有人民调解委员会58个(其中:街(镇)6个、社区19个、村24个、物业2个、企业4个、交通1个、医疗1个、劳动争议1个),有人民调解员3743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23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达到了二类调解委员会以上标准,消除了三类调解委员会(其中:一类调委会50个、二类调委会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达到了规范“六统一”(即:人民调解组织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纠纷148件;司法所协助街道和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7件,为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达8万余元,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利用、、等宣传日发放宣传单1860余份,挂图240张,光盘6张,各类图书308册,现场答疑解惑6次,参加150余人,现场答疑解惑147件,完成全市领导干部考试701人(县级64人,科级537人)。全区共衔接释解人员21人,社区矫正22人,衔接率达100%,安置率达98%,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零。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8件,非诉讼案件239件,(残疾人案件1件、老年人案件2件、未成年人案件4件,下岗职工1件)。接待群众各种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为村、(社区)居民解决相关法律问题200多件,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件。共办理各类公证 131件,为出行不便的群众提供公证上门服务4次。 148热线为百姓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接待来访36人次,解决纠纷28件。   2、特色工作   一是司法所建设达到规范化标准。全区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使用面积都达到了“百平四室”以上。每个司法所都设置了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并购置了档案柜、沙发、桌、椅等办公设施。每个司法所配置电脑4台,电话1部,传真机1台,复印机一台,数码相机1台,6个司法所的办公设施和条件都达到了省规范化标准,有效提升了基层司法所的整体形象,为开展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司法干警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按照司法所的9项职能,全区6个司法所在规范化建设中,实现了四个统一(即:规章制度统一,工作程序统一,档卡簿册统一,案卷归档统一)。持召开每季度一次的司法行政例会制度,全面规范干警行为。目前,6个司法所17名工作人员都是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5岁,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都得到进一步优化,树立了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 ‎ ‎  三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在巩固去年的成果上,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了交通、医疗、劳动争议、物业、驻区部队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达到了二类调解委员会以上标准,消除了三类调解委员会(其中:一类调委会50个、二类调委会8个)。在镇(街)、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达到了规范“六统一”(即:人民调解组织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四是开展“筑防线、保平安”,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活动。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多层次培训,充分发挥“员、点、站”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重点加强了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及时调处,使矛盾得到及时化解,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是服务村“两委“换届,提高村法治建设水平。   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清障护航工作。对推选出的两位委员候选人严格把关,杜绝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3年的人选进入村干部队伍。为配齐配强有大局观、有使命感,素质高、为人正,群众基础好、年富力强,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两委班子把好入口关。两镇司法所深入百姓,排查矛盾,调解纠纷,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  按照区政法委《**政法干部包村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3月8日,副局长李芳林、曹延璐、姜红兵分别到四合村、南八里村和单家村进行了对接,向村新组建的支部班子传达了我区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化建设,提高村依法自治的能力的目标。并于村支部成员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一同研究讨论推敲了村民委员选举的每一步细节,避免出现漏洞,影响选举的正常进行。   六是加强青少年普法,筑牢人生起步的基础。   湖西社区利用假日学校,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包大力为社区30余名小学生进行了一次专业的法律知识讲座。包律师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分析了侵犯未成年人利益案件的特点,提醒广大学生要学会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受到侵害时要学会有效保护自己并立即报警,同时教育学生要自觉抵制外界的不良诱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整堂讲座深入浅出,学生们受益匪浅,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的好评。   七是纪念日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 ‎  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各社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光华街道八棵树社区组织开展了以“真情温暖你我她,维权服务进万家”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广大妇女朋友还自己表演了精彩的文艺节目,以此方式来庆祝自己的节日;富华社区开展以“全体居民反对家庭暴力”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为中小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共放发宣传材料20份,接受法律咨询10余人次。长征街道长征路社区开展了“反家庭暴力-妇女维权知识讲座”。新村街道在“妇女维权周”到来之际,组织辖区内各社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维权宣传活动。目的是使广大妇女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内容有更深刻的理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鹏程园社区开展“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法制宣传活动。向辖区居民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及妇女健康、计生、劳动保障等方面的知识手册;新村司法所联合龙顶山社区一起在社区门前开展了“远离家庭暴力,保障妇女权益”普法宣传活动。新村街道火炬街社区利用LED显示大屏进行了循环的宣传,并向到社区办事的妇女发放“向家暴说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单30余份。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长征街道长征路社区3·15当天在社区门口开展了3·15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居民们发放了 ‎ “”维权知识宣传手册。同时就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如何通过法律的形式解决问题解答社区居民的疑惑;龙鼎山庄社区开展了以“新消费、新维权、我的权益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短片、宣传展板的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宣传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法律直通车》等法律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通过此次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了更多的法律常识,达到了宣传相关法律、普及消费知识的目的,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切实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明白消费。   八是推广司法信息网,使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司法局于**年末开通“辽阳市**司法局”微信平台公众号。设置三个一级菜单,分别是机构职能、司法动态和投诉建议。机构职能下设二级菜单五个,分别是基层司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律师事务和公证;司法动态下设二级菜单四个,分别是以案说法、新法速递、工作动态和历史消息。目前在司法局工作人员范围内试运行,根据大家的意见及时调整菜单设置,以求更实用更完善。一季度更新平台信息9条,包括新法普及、宣传活动和文件政策等内容。下一步准备向居民宣传,大面积铺开,做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   九是积极开展法治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落实“八个一”工程,即一村一个法制讲堂、一村一个宣传长廊、一村一个图书柜、一村一个广播站、一村一个法调室、一村一个法律明白人、一村一个法制中心户、一村一套制度机制保障。上半年,完成两镇四个村的试点工作。 ‎ ‎  十是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五个三”工作模式。认真指导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做到工作上三清(对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问题清、困难清);机构上三建(各单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帮教上三包(对帮教对象做到:包衔接、包管理、包安置);职责上三定(对帮教对象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方法上三会(对帮教对象做到:见面会、亲友会、访谈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十一是拓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安置渠道。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近些年来刑释解教人员没技术,就业难,依托私企建基地难的尴尬局面。为释解人员找到一条集培训、教育、推荐工作的一条有效途径。为全区261名释解人员创造了良好地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预计用一年的时间,要培训四期50人,专业包括保安、中式面点、营养配餐、化工工艺等,准备参加5次就业推广会。 ‎ ‎  十二是完善释解七项制度,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每月必访制度”、“一人一档案制度”、“一帮一结对子制度”、“一季一排查制度”、“包帮助安置”、“包管理教育”、“包思想转化”制度。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对待他们如同普通人一样,促使他们增强了自食其力和重新做人的信心,有效防止了重新违法犯罪。   十二是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的宣传作用。保障电话畅通,通过电话咨询,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做到有问有答,通过12348援助专线,受理符合援助条件的援助案件。第一季度接待法律援助热线咨询30余人次。   十三是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区司法局利用“”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等重大节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以法律援助咨询、发放宣传材料、便民联系卡、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广泛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高困难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各司法所联动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兰家司法所在利用农村集市开展宣传活动;曙光司法所把法律援助知识、书籍送到了村、屯,送到了村民手中;新村、光华、工农、长征司法所在城区重要路道开展宣传活动。第一季度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次,发放法律援助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各种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十四是扩大受案范围,延伸法律援助覆盖面 ‎ ‎  根据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将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工伤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公共卫生事故产生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因使用肥料、农药、种子、农机具等农资产品造成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因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搬迁、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宅基地使用造成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军人军属请求给予优抚待遇、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及保险赔付等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全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第一季度我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6件,案件质量和数量较上年有明显提升。   十五是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手续,急事快办,确保“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农民工因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对重大、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可先予受理后补办相关手续。对农村高龄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实行上门服务,快速提供法律援助。     十六是完善了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   继续加强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前哨阵地作用,着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 ‎  1、基层基础建设,尤其是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   2、人民调解工作的理念还不够深,手段不够丰富,还需加强培训。   3、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还需要创新载体,还需进一步拓展。   4、动员社会力量做强法律援助工作这篇文章还需不断丰富,满足群众需求。   三、第二季度工作安排   一是创新普法载体,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 一是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资格认证考试为载体,加强全区法律培训工作,着力增强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二是以开展“两法”知识进入校园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进校园、进家庭,提高青少年和广大家长的法律素质;三是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进社区;四是以“八个一”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法律进乡村”,增强广大农民依法维权、履行义务的观念。五是以各种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法律进企业。同时,要把普法教育同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等结合起来,逐步壮大普法声势,扩大普法覆盖面。   二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宣传《人民调解法》,继续组织开展“迎全运、保稳定、促和谐,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为提高全区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水平,继续分批次组织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规范调解程序,确保调解成功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有效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和上访事件的发生,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贡献。   三是继续加强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为全区百姓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   四是继续加强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坚持每月排查和帮教管理制度,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衔接管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得来、住得稳、思想不反弹、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效果。继续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  五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加快法律援助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着手建立法律援助数据库。与区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成员单位取得联系,把低保户、困难职工、妇女、残疾弱势人员名单录入信息数据库系统。密切掌握情况如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六是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局内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执行《司法干警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落实好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   总之,**司法行政工作,在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我们继续把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构建和谐城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充实工作内容,完善服务机制,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为我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篇十)   **年上半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以开展“敢转争”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123344”战略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法律援助工作 ‎ ‎  今年以来,封丘县司法局以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为目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强力推进“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取得实效。截止4月份,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件,其中涉及农民工5件,妇女儿童、残疾人9件,代写法律文书65份,接待群众咨询210人(次),追回农民工劳动报酬6万余元,减免当事人费用万元。   一是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硬件设施。**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局确定为全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争创单位,县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建设了新的法律援助接待室,扩大了接待室面积,开通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接待窗口。   二是完善体系,努力构筑“半小时援助圈”。为了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利,县司法局依托乡(镇)司法所,在全县19个乡(镇)和河南黄池、中同合律师事务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受理点,构建起遍布城乡、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 ‎   三是创新手段,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所有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乡镇司法所定期收集群众援助需求情况,指定专人服务。开展专项援助,切实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封丘县司法局先后部署开展了追偿农民工劳动报酬和维护未成年人、残疾人权益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走进工地、集市、残疾人家中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受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根据我县2018年底全部脱贫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帮扶法律援助团”,对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事项,一律免费办理,满足了贫困户的法律援助需求。   (二)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先后去清丰、舞钢学习考察,吸收先进县市工作经验。根据省司法厅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我们试点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今年5月,县司法局在鲁岗镇启动了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工作,把那些公道正派、德高望重、有一定影响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吸收到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对这些专职调解员按计划进行培训。这些专职调解员来自村(社区),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使基层调解网络更加健全,信息更加畅通,有利于迅速掌握信息,快速介入调解,对突发性事件及不安定因素的反应速度有较大的提高,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触角深入到最底层,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真正实现抓早、抓小、抓苗头,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 ‎  截至6月10日,我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33个,其中乡(镇)19个,村级603个,居委会5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6个;人民调解员1891名。1-6月份共调解纠纷967件,调解成功967件,涉及当事人2009人;其中疑难纠纷12件,涉及金额万元,主动调解210件,依申请调解757件,书面协议69件,口头协议898件。   通过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努力,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不安定因素被消灭在萌芽,人民调解有效地减轻了基层政府维稳压力,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普法教育工作   1、开展法律进学校、进乡村、活动。县司法局印制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走进应举镇中小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为广大中小学生送去法律书籍、法制漫画,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河南黄池律师事务所开展送法进校园,关爱黄河滩区贫困儿童活动。5月30日,河南黄池律师所12名律师组成法治宣传团深入封丘县李庄乡第一中学、李庄乡小学宣讲未成年人溺水等安全防范常识和预防校园欺凌法律知识,并前往李庄乡中为五名贫困儿童送去了书包、书籍、文具和慰问金,让贫困儿童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 ‎  2、为文化旅游活动增色添彩。封丘县司法局利用乡村旅游文化、树莓文化节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受欢迎。3月25日,首届油菜花节在曹岗乡隆重开幕。县司法局利用这样的好时机,一大早就组织律师公证员出动普法宣传车来到曹岗乡马坊村,设立了便民服务点,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成为油菜花海一道别样的风景。律师公证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设置展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尊法意识、守法观念和用法能力。便民服务台前,前来咨询婚姻家庭、宅基土地、债权债务方面法律问题的群众络绎不绝,律师均一一耐心解答,并留下了爱心联系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欢迎。   3、利用法律优势,助推依法治理。5月份,县司法局、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组织开展了规范信访秩序集中宣传活动和防范非法集资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接收群众法律咨询。   (四)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 ‎   **年,县司法局在建成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的基础上,得到了省司法厅领导的高度评价。一是规范管理。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律基础常识、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规定、传统道德三方面内容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守法守纪意识,提高其道德修养,在提升法治教育效果的同时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二是强化监督。启用了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和手机定位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控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和司法所工作情况,有效防止了弄虚作假和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截至**年6月10日,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71人,新接收94人,解除矫正123人,出具社会调查意见48份,开展集中教育活动3次,变更执行地5人,警告 20余人次。   (五)律师公证业务   1、深入律师陪同县领导接访工作   上半年,执业律师积极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律师咨询意见。坚持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律依据不足的来访群众放弃上访,最大限度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缠访”现象发生。协助信访等有关部门矛盾化解,及时分流、疏导、处理相关信访事项,为依法处理信访案件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法律服务。   2、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强化社会责任   (1)律师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律师开展“敢转争”实践活动,部署党的活动和工作,建立健全议事规则、“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挂牌执业等活动,推荐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2)引导律师党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结对帮扶、法律服务进社区、乡村等活动,拓宽服务群众的渠道,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队伍的战斗力明显增强。上半年,全县律师共代理各类诉讼案件490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758件。   3、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 ‎  县公证处当事人首次来公证处,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于简单公证事项当日办结;材料不齐全,向当事人开列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减少当事人往返公证处的次数。加大上门服务、节假日服务力度。抓好公证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公证事项的受理、审查、出证、审批、归档五个环节管理,明确五个环节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实行各环节互相监督、及时纠错机制,杜绝错假证,减少了瑕疵证。**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65件。   (六)多措并举开展扶贫工作   今年来,封丘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任务安排,积极发挥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能作用,多措并举认真开展“法治扶贫”工作,切实为基层排忧解难。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分包黄陵镇平街村和陈固镇牛所村贫困村,共111户贫困户。黄陵镇平街村又局长冯立建担任第一书记,陈固镇牛所村又副局长张士华带队,分别深入一线指导扶贫工作队精准扶贫,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切实摸清帮扶需求,深入分析致贫原因,科学制定帮扶工作方案,落实帮扶责任,确保扶贫帮扶工作又精又准,全力开创扶贫工作新局面。 ‎ ‎  二是切实推动产业发展,县司法局驻平街村扶贫工作队按照突出地域特色、依托自然资源的总体思路,结合平街村实际,以脱贫攻坚为统揽,科学部署产业发展,确定了油沙豆产业扶贫项目,并补栽补种庭院经济林木6000多株,带动贫困户增收,提高贫困户生活质量,按时间节点认真完成脱贫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抓好贫困人口法治宣传。针对落后村人口学法用法需要,组建法律服务团广泛宣传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先后到黄陵镇平街村、应举镇应举村、隆化村开展了普法助推脱贫法治宣传活动,并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帮助平街村建设了法治宣传长廊。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目标任务 ‎ ‎  大力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法治机关,力争到**年底有20%以上的单位成为法治县创建达标单位,到2018年底,达标单位达到40%,到2019年底达标单位达到80%以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培育法治精神,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和管理,防止脱管漏管,提高教育矫正效果;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8%以上,安置率达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重点工作及措施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计划下半年组织青年律师志愿者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将19个乡(镇)及其辖区内中小学校作为重点对象,针对校园暴力犯罪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遏制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增多的势头。二是搞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和述法考核工作,计划于九月份,组织一次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平台建设。依托黄池路休闲广场、黄河大堤绿色长廊等公共场所新建一处有规模、品位高、有特色、影响大的法治文化阵地。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加强普法网站、手机报、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贴近公众进行更精准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   (3)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电子商务、投资贸易、金融领域、脱贫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四个封丘”建设。   2、人民调解工作 ‎ ‎  1、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以乡(镇)为单位,建立3-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6月底召开一次全县乡村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3、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等矛盾纠纷;4、争取县政府将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试行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制度,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   3、社区矫正工作   严格执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完善电子监控与定期组织服刑人员集中学习、劳动、思想汇报等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措施,预防脱管、漏管现象和重大案件发生。   4、基层司法所工作   年内争取建成3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赵岗、潘店和回族乡)。八月份进行督导、十一月份完成省级示范所验收,使全县达到12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占总数的63%。   5、法律服务工作 ‎ ‎  1、深化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工作,覆盖全县19个乡(镇)、609个行政村,达到村村有律师,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化律师陪同县领导接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分流、疏导、处理相关信访事项,为党委政府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2、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全年受理案件不低于600件,做好当事人的调查回访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率;3、扩大公证服务覆盖面,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引导公证行业围绕城市开放建设、土地挂牌出让和企业招商、融资、产销等重大经济建设和重要经济合同签订服务,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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