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物业管理法规》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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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物业管理法规》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224)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物业管理法规》2021 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224) 盗传必究 一、 选择题(在所给出的四个选择项中选出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然后将其序号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少 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1. 物业服务企业设立最低标准要求注册资金为()。 A. 10 万元 B. 15 万元 C. 50 万元 D. 100 万元 2.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依法可享有下列()权利。 A. 监督物业服务公司的权利 B. 依法组建业主管理委员会的 C. 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公司的权利 D. 共同使用物业公共设施的权利 3.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好物业相邻关系,一般应遵循以下哪些原则?( A. 公平合理 B. 方便生活 C. 团结互助 D. 有利生产 4. 下列哪些主体可以成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 ) A. 国家 B.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法人 D.美国人 5.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物业管理( )责任。 A. 刑事 B. 民事 C. 违宪 D. 行政 二、 判断题(内容正确的请在括号中写“对”;内容不正确的请在括号中写“错”,无需改正。每小题 3 分, 共 15 分) 6. 我国《物权法》于 2007 年 3 月通过,其中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7. 业主就是物业所有权人。(对) 8. 收受合同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 9. 开除是物业管理行政处罚中的一种。(错) 10.物业管理民事纠纷具有易发性和普遍性。(对) 三、简答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 11.简述我国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答:(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12.简述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民事侵权行为的表现 (1)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侵权损害的民事责任。 (2)因物业维修施工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3) 建筑物以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应承 担 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人除外。 (4)因妨碍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5)破坏、污染环境的侵权责任。 (6)无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7)因妨害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 13.简述业主自治自律的基本原则。 答:(1)依法自治原则;(1 分) (2)积极自治原则;(1 分) (3)规范自治原则;(1 分) (4)民主管理原则;(2 分) (5)接受监督原则;(2 分) (6)尊重私权,公益优先原则。(3 分) 四、 论述题(本题共 20 分) 14.试述物业管理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 答:(D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指地震、台风、洪 水、战争等。如暴雨在极短时间内致使地下车库内的车辆被淹,造成损失,地下车库的排水系统没有问 题 的话,物业管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 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权利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行为人 对 侵害人所采取的合法的防卫措施。如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人员在捉拿小偷的过程中,将小偷刺伤,此行 为 属于正当防卫,物业管理公司不需承担责任。 (3) 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避免较大利益受损,而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 '(4)受害人自己的过错致使损害发生的。按照民法的基本原理,行为人因自己的行为受到损害,应当 由 自己来承担责任。如业主因自行装修房屋,致使房间的电路受到损害,应由自己承担责任。 (5)第三人过错致使损害发生的。第三人过错致使损害发生有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第三人的过错单 独导致损害的发生的话,被告可以免责,由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损失的发生是第三人、原告、被告 中 的两者或多者的过错导致,则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各自承担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 五、 案例分析题(木题 15 分) 15.2011 年 4 月的一天,陈明到广州市黄埔区的富力花园住宅小区看望住在这里的父母。陈先生开 车 到该小区后,发现地下停车位已经没有位置了,他在物业公司人员的指引下将车辆停在了小区的空地上。小 区是封闭式管理,进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都要进行登记,陈先生领取了停车卡,并在物业管理人员的要 求 下交纳了 5 元的停车费。陈先生离开小区时,发现车辆丢失了,陈先生和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一起报了警, 但 车辆一直都未找到。在此情况下陈先生向物业公司进行索赔,这时他发现政府有关部门并未批准物业公 司 在此部位停车收费,物业公司也以自己并无收费资格,车辆保管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1)本案涉及到法律关系主要有哪些? (2)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用小区公共部位进行营利,为什么? (3)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以自己并无收费资格,车辆保管合同无效的意见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1)本案主要涉及到两类法律关系:一是物业管理公司与车主形成的车辆保管合同关系;(2 分) 另一个是物业管理公司与收费主管部门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2 分) (2) 无权,(2 分)因为小区公共部位已经摊入到业主所购房屋的建筑而积中,所以小区全体业主拥 有 该部分的使用权,物业公司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使用小区公共部位进行牟利。(4 分) (3) 不能成立,<2 分)因为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性质不同,不能混淆在一起处理,有关物 业 公司对车主的民事责任问题,只要运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则即可处理。(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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