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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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修订本史记新增校勘记
1 《史記》修订平裝本新增校勘記 自二〇一三年十月《史記》修訂精裝本問世以來,南京師範大學《史記》修 訂組與中華書局編輯部廣泛徵求專家意見,並綜合熱心讀者的意見和建議,對正 文和校勘記進行了校覈修改 ,在今年八月出版的 《史記》 修訂平裝本一版一印中, 新增加校勘記六十條,另改動較大的校勘記一條,共涉及全書三十五卷。本次新 增校勘記主要是針對有關文獻做了進一步的梳理,補充版本、文獻校勘材料,個 別地方的正文及注文有文字改動(詳參校勘記) 。現予公佈,以便讀者的閱讀和 使用。 本文校勘記前所列為《史記》修訂本精裝一版一印的頁碼行次。 中華書局編輯部 二〇一四年八月 《五帝本紀》 二頁一行 幼而徇齊 張文虎札記卷一: “‘徇’群書治要、説文繫傳引並作‘侚’,與 集解訓疾義合。然如索隱所云,則相承作‘徇’久矣。”按:張説是。敦煌本斯 三八八號字樣:“徇,行示。侚,疾也,即史記‘幼而侚齊’字。” 《夏本紀》 九六頁一行 以告成功于天下 日藏群書治要鈔本卷一一引史記無“下”字。 一六九頁一〇行 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 王念孫雜志 史記第一:“史公原本作‘伐誅武庚,殺 管叔,放蔡叔’,今本無‘殺’字者,後人以殺與誅意義相複而刪之也。不知誅 武庚、殺管叔、放蔡叔相對爲文,古人之文,不嫌於複也。藝文類聚 帝王部、 太平御覧 皇王部引此竝作‘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又魯世家曰‘遂誅管 叔,殺武庚,放蔡叔’,管蔡世家、宋世家竝曰‘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 皆其明證矣。”按:王説是。高山本作“煞管叔”。 一七八頁三行 2 鍰黃鐵也 “鍰”上高山本有“百”字。 一八九頁一行 辟戎寇 疑文有脱誤。 按: 高山本此下有 “當此之時秦襄公以兵送平王平王封 襄公以爲諸侯賜之以西地從武王盡幽王凡十二世”三十六字。 一九二頁一四行 諸侯之臣於天子曰陪臣 “曰”上原有“故”字,據高山本删。 一九六頁一〇行 后太子聖而蚤卒 梁玉繩志疑卷三: “昭十五年左傳云‘六月乙丑,王大子壽 卒 。秋八月戊寅 ,王穆后崩 。’王子朝告諸侯曰 :穆后及大子壽早夭即世 。則‘聖 而’二字乃一‘壽’字之誤。” 《秦本紀》 二三二頁一四行 索隱春秋魯閔公元年左傳云晉滅耿滅魏滅霍此不言魏史闕文耳 張文虎札記 卷一曰: “警云據此則史本無‘魏’字,正義但釋霍、耿,則所見本亦同。合刻 本據左傳增‘魏’,遂刪索隱此文,幸尚存單本,而其出史文仍有‘魏’,蓋亦 後人妄增。”按:高山本正文無“魏”字。耿本索隱有“此不言魏史闕文耳”八 字,與單本同。 二三三頁一行 又春秋時霍伯國“又”,疑當作“本” 。按:本書卷三二齊太公世家“居彘” 正義:“鄭玄云:‘霍山在彘。’本秦時霍伯國。”卷四四魏世家“魏悼子徙治 霍”正義:“晉州 霍邑縣,漢 彘縣也,後漢改曰永安,隋改曰霍邑,本春秋時 霍伯國也。” 二六九頁一四行 管城縣南三十里 “三十里”,本書卷四周本紀“秦破華陽約”、卷四三趙世 家“秦將白起破我華陽”正義引括地志作“四十里” ,卷四五韓世家“魏攻我華 陽”正義同。 三六一頁七行 據狼狐 “狐”,疑當作 “弧”。按: 本書卷二七天官書: “(狼)下有四星曰弧, 直狼。”弧,又稱弧矢,以其象弓矢之形也。天官書:“秦之疆也,候在太白, 3 占於狼、弧。”正義:“太白、狼、弧,皆西方之星,故秦占候也。” 三六二頁六行 狼狐 “狐”,疑當作“弧”。參見上條。下“狼狐”同。 《項羽本紀》 四〇九頁六行 縣門之東 “縣門”,本書卷九七酈生陸賈列傳“據敖倉之粟”正義作“石 門”,疑是。按:水經注卷七 濟水:“漢靈帝 建寧四年,于敖城西北,壘石爲 門,以遏渠口,謂之石門。” 《高祖本紀》 四四七頁一行 潁川 原作“穎川” ,據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會注本改。 四七七頁一一行 顧氏 原作“顏氏” ,據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改。按:漢書 卷一下高帝紀下:“於是上心善家令言”顔師古注:“晉太子庶子劉寶云:善其 發悟己心,因得尊崇父號 ,非善其令父敬己 。”索隱先引顧氏 ,復引顔説 ,“顧” “顏”相近,因而致混。史記引顔師古説稱“小顏”,引其叔父顏游秦説,則稱 “大顏”,或徑稱其名,以資區別。索隱引“顧氏”説凡三十,稱顧氏。 《秦楚之际月表》 九三九頁四行一一列 十月 張文虎札記卷二:“‘十月’上脱‘二年’兩字,各本同。” 《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一一一九頁三行三列 欒説 漢書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作“樂説” 。按:本書卷九二淮陰侯列傳 “其舍人得罪於信”索隱:“姚氏案功臣表云慎陽侯 樂説,淮陰舍人,告信反, 未知孰是。” 一一三九頁二行七列 十年侯嫖有罪 “十年”,依表例當作“中三年”。孝景帝凡三元,前七年, 4 中六年,後三年,無至十年者。漢書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云“孝景十年,有 罪,免”。 《惠景閒侯者年表》 一一九二頁一行七列 常坐 疑當作“常生” 。按:漢書卷一八外戚恩澤表: “元光三年,侯常生嗣。 ” 下文“侯常坐謀殺人未殺罪”疑脱一“生”字。 《魯周公世家》 一八三三頁末行 暴風雷雨 梁玉繩志疑卷一八 :“王孝廉曰 :書作‘雷電以風’ ,故下文云‘天 乃雨’。今先雜入‘雨’字,與下不相應。”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三曰:“史記 魯 世家曰:‘秋未穫,暴風雷雨。’論衡 順鼓篇曰:‘周成王之時,天下雷雨, 偃禾拔木。’又感類篇曰:‘金縢曰秋大孰,未穫,天大雷雨以風。’今本‘雷 雨’作‘雷電’,乃後人據古文改之,下文‘雷雨’字凡數十見,又曰‘雷爲天 怒,雨爲恩施’,使天爲周公怒,徒當雷不當雨。今雷、雨俱至,天怒且喜乎? 則上文本作‘雷雨’非作‘雷電’明矣,今改正。豳風 伐柯 箋曰:‘成王旣得 雷雨大風之變,欲迎周公。’漢書 梅福傳 注引尚書大傳曰:‘周公死,天乃雷 雨以風。’又儒林傳 注引大傳曰:‘周公死,成王欲葬之於成周,天乃雷雨以 風。’後漢書 周舉傳 注引洪範五行傳曰:‘周公死,成王不圖大禮,故天大雷 雨。’又張奂傳 注引大傳曰: ‘周公薨,成王欲葬之於成周,天乃雷雨以風。 ’ 據諸書所述,則古文之‘天大雷電以風’ ,今文作‘雷雨’明矣。又案:論衡 感 類篇曰:‘開匱得書,見公之功,覺悟泣過,決以天子禮葬公。出郊觀變,天止 雨,反風。’琴操説周金縢曰: ‘成王聞周公死,以公禮葬之,天乃大暴風疾雨, 成王懼,取所讒公者而誅之,天乃反風,霽雨。 ’據此,則古文之‘天乃雨’ ,今 文當作‘天乃霽’ ,雨止爲霽,故論衡以‘止雨’代之也。蓋古文言‘天大雷電’ 而不言‘雨’,故下文曰‘天乃雨’ 。今文既言‘天大雷雨’ ,則下文不得言‘天 乃雨’矣。魯世家言‘暴風雷雨’是用今文也,而下文又曰‘天乃雨’顯與上文 不合,蓋亦作‘天乃霽’ ,而後人據古文改之也。 ”清華簡 金縢敘此作“天疾風 以雷”。 《禮書》 一三七九頁一五行 亦質也 “亦” ,荀子 禮論“縣一鐘尚拊之膈”楊倞注引司馬貞説作“示” , 5 疑是。 《天官書》 一五五三頁一二行 狼比地有大星 梁玉繩志疑卷一五:“‘狼’字衍,漢志無之。” 一五五四頁三行 禾野生曰旅 景祐本、紹興本、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無“禾” 字,開元占經卷六二 西方七宿占三 觜觿占六引晉灼同。疑此衍。 一五九四页一一行 石申 疑當作“石申夫”。按:漢書卷三〇藝文志、後漢書 志第十天文志、晉 書卷一一天文志並作“石申夫”,後漢書 志第十天文志劉昭注作“石申夫”、 舊唐書卷四七經籍志作“石申甫”。參酌下文“夫”字,疑“夫”下原有重文符 號,傳寫脱之。 《封禪書》 一六六五頁九行 非魯中山 水經注卷一六穀水: “徐廣史記音義曰 :關中有中山 ,非冀州者也 。” 熊會貞曰:“魯爲冀之誤,當以此正之。” 《齊太公世家》 一七八七頁四行 本秦時霍伯國“秦”,疑當作“春秋”。按:本書卷三五管蔡世家“次曰霍 叔處”正義:“鄭玄注周禮云‘霍山在彘’,本春秋時霍伯國地。”卷四四魏世 家“魏悼子徙治霍”正義:“晉州 霍邑縣,漢 彘縣也,後漢改曰永安,隋改曰 霍邑,本春秋時霍伯國也。” 《魯周公世家》 一八五〇頁四行 在濠州鍾離縣東五里 “東” ,本書卷五七絳侯周勃世家“共食鍾離”正義引 括地志作“東北”。 6 《燕召公世家》 一八六七頁末行 子桓侯立 張文虎札記卷四曰 :“毛本無‘子’字。 ”按 :敦煌本無“子”字。 一八六八頁一行 子莊公立 敦煌本無“子”字。 一八六八頁一〇行 子襄公立 敦煌本無“子”字。 《陳杞世家》 一九〇五頁一〇行 湣公子欶立 “欶” ,原作“敕” ,據景祐本、紹興本、黃本、彭本、柯本、凌 本、殿本、會注本改。 一九〇六頁七行 欶一作遬 “欶” ,原作“敕” ,據景祐本、紹興本、黃本、彭本、凌本、殿本、 會注本改。 “遬”原作“遫” ,據會注本改。耿本、黃本、彭本、柯本、凌本、殿 本作“速” 。“遬”、“速”皆“欶”之後起字。 《韓世家》 二二六一頁一行 華陽山名 “山”,疑當作 “亭” 。按: 本書卷五秦本紀“擊芒卯 華陽”集解: “司馬彪曰:‘華陽,亭名,在密縣。’”卷四周本紀“秦破華陽約”索隱、正 義引司馬彪同 。卷七二穰侯列傳“爲華陽君”正義 :“司馬彪云 :‘華陽 ,亭名, 在洛州 密縣。’”水經注卷二二洧水 :“司馬彪曰:華陽,亭名,在密縣。嵇 叔夜常采藥于山澤,學琴于古人,即此亭也。” 《孔子世家》 二二九八頁四行 闕里背邾面泗 “邾” ,疑當作“洙” 。按 :水經注卷二五泗水 :“從征記曰: 洙、泗二水,交于魯城東北十七里。闕里背洙面泗。”後漢書卷二明帝紀“幸孔 子宅”李賢注亦云闕里“背洙面泗”。 7 二三〇二頁四行 倉庫 孟子 萬章下“孔子嘗爲委吏矣”趙岐注作“倉庾”。 《外戚世家》 二三七九頁一四行 少遭秦亂 “少”下疑脱“翁”字。按:水經注卷一〇濁漳水:“又南屈,東 逕竇氏 青山南,側堤東出。青山即漢文帝 竇后父少翁冢也。少翁是縣人,遭秦 之亂,漁釣隱身, 墜淵而死。景帝立, 后遣使者填以葬父,起大墳于觀津城東南, 故民號曰青山也。”若竇后父少年即逝,不當更有竇后三兄妹也。 《三王世家》 二五五三頁一〇行 丞相下中二千石二千石下郡太守諸侯相 冊府卷二六三引此無下“下”字 ,疑 此衍。 《蘇秦列傳》 二七四三頁一行 賓音擯 “音”,原作“爲” ,據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改。 《穰侯列傳》 二八〇八頁五行 管城縣南三十里 “三十里” ,本書卷四五韓世家“魏攻我華陽”正義作“四 十里”,卷四周本紀“秦破華陽約”、卷四三趙世家“秦將白起破我華陽”正義 引括地志同。 《白起王翦列傳》 二八一七頁一〇行 斬首十三萬 “十三萬” ,疑當作“十五萬” 。按:本書卷五秦本紀、卷一五六 國年表並云“斬首十五萬”,卷四六魏世家云“殺十五萬人”。水經注卷二二洧 水云“史記秦昭王三十三年,白起攻魏,拔華陽,走芒卯,斬首十五萬”,當是 引白起傳文,唯“三十三年”當作“三十四年”。 8 《魯仲連鄒陽列傳》 二九八〇頁三行 趙地分野 景祐本、紹興本、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趙分 也”, 漢書卷五一鄒陽傳顏師古注、 文選卷三九鄒陽獄中上書自明引蘇林並同。 二九八〇頁一〇行 昔卞和獻寶楚王刖之 索隱本作“昔玉人獻寶楚王誅之” ,漢書卷五一鄒陽傳、 新序卷三雜事三、文選卷三九鄒陽獄中上書自明並同,蓋存史記之舊。 二九八一頁一四行 坼肝 張文虎札記卷五曰:“中統、游本‘坼’作‘折’。舊本作‘析’,御 覽四百七十五引同。”按:記纂淵海卷一三一注引史記鄒陽傳作“析”。漢書卷 五一鄒陽傳、新序卷三雜事三、文選卷三九鄒陽獄中上書自明皆作“析”。 “坼”、“析”義、形俱相近。 《李斯列傳》 三〇七三頁一〇行 隨珠也 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宛地之珠也” 。 三〇七三頁一〇行 故云宛傅璣者“傅”,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珠” 。 《酈生陸賈列傳》 三二四六頁一一行 以示諸侯效實形制之勢 漢書卷四三酈食其傳無“效實”二字。 《扁鵲倉公列傳》 三三六四頁六行 胲軍中約也 “胲” ,疑當作“該” 。说文 言部:“該,軍中約也。”集解云 “咳音該”,故正義引許慎説解“該”字。 《李將軍列傳》 三四五八頁五行 9 初羅漫山 元 王幼學通鑑綱目集覽卷九引括地志作“析羅漫山”,百衲本舊 唐書卷四〇地理志三同, 疑是。 按: 林梅村漢唐西域與中國文明認爲此山名乃吐 火羅語之音譯, 唐時譯作 “祁羅漫山” 或 “析羅漫山” ,“初羅漫之 ‘初’ 當係 ‘祁’ 字之誤;折羅漫之‘折’當係‘析’字之誤” 。通鑑卷二一漢紀天漢元年“擊右 賢王於天山”胡三省注引括地志、 新唐書卷四〇地理志四作“折羅漫山”, “折” 疑爲“析”字之形譌。 《匈奴列傳》 三四六九頁六行 白道長城 “長”字疑衍。 按: 水經注卷三河水三: “又西南,逕白道南谷口。 有城在右,縈帶長城,背山面澤 ,謂之白道城。 自城北出有高阪, 謂之白道嶺 。” “顧瞻左右,山椒之上,有垣若頹基焉。沿溪亙嶺,東西無極,疑趙武靈王之所 築也。” 《衞將軍驃騎列傳》 三五三八頁末行 嵐勝州 “嵐”字疑衍 。按 :本書卷一一孝景本紀“雲中郡”正義 :“雲中郡, 今勝州。”卷六九蘇秦列傳“西有雲中、九原”正義:“二郡並在勝州也。雲中 郡城在林榆縣東北四十里,九原郡在林榆縣西界。” 《南越列傳》 三五七七頁末行 下匯水 “匯水”,疑當作“洭水”。索隱曰“漢書云‘下湟水’,或本作 ‘洭’”是也。水經注卷三九洭水:“洭水出關,左合溱水,謂之洭口。山海經 謂之湟水。徐廣曰:湟水,一名洭水,出桂陽,通四會,亦曰漼水也。”楊守敬 曰:“史記 南越傳匯水,集解引徐廣曰,一作湟。地理志桂陽有匯水通四會, 或作淮字。此鈔變其辭,原書匯爲洭之誤,淮爲漼之誤,俱當以此正之。鍾水注 云,漼水即桂水。漼、桂聲相近,故字隨讀變,此桂水有漼水之名亦然。” 三五七八頁三行 桂陽有匯水 “匯水”,疑當作“洭水”。參見上條。 三五七八頁三行 或作淮字 “淮”,疑當作“漼”。參見本卷校記 [ 一三 ] 。 10 《司馬相如列傳》 三六二九頁三行 鴐鵝 原作“駕鵝” ,紹興本、殿本作“鴐鵝” ,與下正文合,今據改。按:漢 書卷五七上司馬相如傳上、文選卷七子虛賦亦作“鴐鵞” 。 三六二九頁一二行 鴐音加 “鴐”,原作“駕” ,據景祐本、紹興本、殿本改。按:漢書卷五七上 司馬相如傳上顏師古注亦作“鴐音加”。 三六七〇頁一三行 澍濡 漢書卷五七下司馬相如傳下、文選卷四四司馬相如喻巴蜀檄並作“霑 濡”。按:下文相如封禪文云“懷生之類霑濡浸潤”。 三六七〇頁末行 苞滿 梁玉繩志疑卷三四: “漢書、文選作‘苞蒲’。索隱亦云一作‘蒲’。 則‘滿’字譌。” 三六七三頁一二行 阻深 索隱本作“曶爽”。王念孫雜志 史記第六:“索隱本“阻深”作‘曶 爽’是也。漢書、漢紀、文選竝作‘曶爽’。‘曶’,説文作‘昒’,尚冥也。 封禪書‘昧爽’ ,郊祀志作‘昒爽’ 。顔師古曰:‘昒爽’ ,未明之時也 。‘昒’ 音忽。‘曶爽’與‘闇昧’義相近。若作‘阻深’,則與下句‘得燿乎光明’義 不相屬 。蓋後人見上文有‘山川阻深’之語 ,而妄改之也 。乃或於注內加‘阻深, 漢書作曶爽’七字以牽合已改之正文,則其謬益甚矣”。 《酷吏列傳》 三七八二頁一一行 相告言罪 漢書卷九〇酷吏傳無“罪”字。按: “相告言”,猶相告發也,漢 時常語。下文云“獄久者至更數赦十有餘歲而相告言,大抵盡詆以不道”。 《滑稽列傳》 三八五八頁末行 篝籠也 張文虎札記曰:“御覽七百七十七引注下有‘音構’二字。又元龜八 百三十三亦引注‘篝,籠也,音搆’。”按: “篝”上疑脱“甌窶傾側之地”六 字。荀子 大略“流丸止於甌、臾”楊倞注:“史記曰‘甌簍滿溝,污邪滿車’, 11 裴駰云:‘甌窶,傾側之地。污邪,下地也。’” 三八五九頁二行 下地田也 荀子 大略“流丸止於甌、臾”楊倞注引裴駰無“田”字。 《史記正義·論字例》 四〇三二頁一三行 匱匠從走 張文虎札記卷五曰: “‘走’疑‘噦’ 。唐玄宗御書道德經‘匠’作 ‘ ’。” 四〇五〇頁四行 列國分野此四字原無,據殿本、會注本補。凌本標“史記正義列國分野”。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