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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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本着开源节流,勤俭节约的原则,差旅费用报销特作出如下规定,望各位员工遵守,合理开支,提高办事效率。‎ 一、费用报销程序 ‎①所有发生的费用必须于事后5日内到财务部审核报销,逾期财务部将不予报销。所发生的费用应提供发票供财务审核。‎ ‎②员工发生的差旅费及零星开支,可以事先到财务科预借,办理暂支手续,由财务科核定预借金额,事后多退少补。员工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到财务科冲帐,逾期公司将给予5—50元的罚款。‎ ‎③员工出差实行谁派谁负责按规定审批。‎ ‎④员工出差在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待客人的,应事先向本部门主管或总经理申请后才可按规定标准接待。出差人员不得再次报销当天出差补助。‎ 二、费用报销标准 ‎1、差旅费 标准 住宿费标准 生活费标准 车票费 职务 北京、上海、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口等城市市区内 其他各省市(中央直辖市)市区内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北京、上海、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口等城市市区内 其他各省市(中央直辖市)市区内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根据实际里程报销 一般员工 ‎100‎ ‎70‎ ‎50‎ ‎50‎ ‎30‎ ‎20‎ 主任级干部 ‎110‎ ‎80‎ ‎60‎ ‎50‎ ‎30‎ ‎20‎ 中层干部 ‎120‎ ‎100‎ ‎80‎ ‎80‎ ‎50‎ ‎30‎ 副总经理 ‎150‎ ‎110‎ ‎90‎ ‎90‎ ‎60‎ ‎40‎ 总经理 ‎180‎ ‎130‎ ‎110‎ ‎100‎ ‎80‎ ‎40‎ 说明:‎ a、出差人员级别不同时,住宿费标准低级参照高级执行,但生活补助不变;‎ b、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 c、途中车票凭票报销,但必须与批准的出差时间、路线一致,不一致不报销。若因需要乘坐火车软卧、飞机,必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乘坐,否则不予报销;‎ d、因代表集团出差或因涉外活动,必须体现集团形象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由董事长核准后予以适当提高;‎ e、所有出差费用必须凭票报销,无票不予报销;‎ f、出差期间其他事项同出差人员书面作出说明,经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后报销;‎ g、出差人员回公司5天内必须办理审批核销手续,报销后超过预先借款部分应及时归还公司;否则,财务部将有权从其工资薪金中扣除欠款额。‎ ‎2、业务接待费 ‎1)经营业务中心必需的招待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逐笔报批“的列支标准管理方式。‎ ‎2)授权范围:1000元以下由财务主管负责审批;1000以上元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3)业务招待费如下:‎ ‎①在外面出差一般情况不允许招待费开支,特殊情况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再行开支;‎ ‎②来厂招待标准:业务员级招待标准30元/位,经理级招待50元/位;公司级主管领导招待标准须事先请示总经理批准确定。‎ ‎4)报销审批手续 ‎①经办人员必须在每笔招待支出发生后的二天内将《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连同合法、合规票据报送财务部经办会计初审。(后付申请审批单)‎ ‎②财务部经办会计初审无误后报送财务部经理复审,再转报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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