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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安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安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编号: 版号: 页码:第 6 页 共6页 安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安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编号: 版号: 页码:第 6 页 共6页 安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规范安管员日常行为和器械的正常使用,加强安管队伍的管理。 2.0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安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3.0职责 3.1 所有安管人员按照要求执行。 3.2 安管主管、安管班长对所管辖的安管人员进行监督。 3.3 公司领导、管理处经理对所辖服务中心的安管人员进行监督。 4.0 程序要点 4.1 安管员仪容仪表的规定。 4.1.1 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4.1.2 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工作牌,服装整齐干净。 4.1.3 不准披衣、敞怀、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4.1.4 头部毛发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不得留胡须,鼻毛不得长出鼻孔。安管员不得留长指甲。 4.1.5 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搭肩挽臂。 4.1.6 不得佩戴饰物。 4.1.7 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1.8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1.9 经常检查并保持良好的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4.1.10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4.1.11不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4.2 安管员服式及着装规定。 4.2.1 服装样式 4.2.1.1 按规定统一着夏装制服或冬装制服 。 4.2.1.2 大衣为蓝色警用大衣。 安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编号: 版号: 页码:第 6 页 共6页 4.2.1.3 鞋子为黑色低腰皮鞋。 4.2.2 着装规定 4.2.2.1 服装: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或衣袖。领口及袖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有诸如纪念章、笔、纸张等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着冬装时,结正领带。 4.2.2.2 帽子:戴帽时,不得顶在头顶,应自然戴在头上,帽徽端正固定在帽子前硬板的中央位置。 4.2.2.3 大衣:冬季穿大衣时,扣子要全部扣好,拉好拉链不得敞开或披在肩上。 4.2.2.4 上班时只准穿规定的黑色皮鞋,禁止穿拖鞋、布鞋、旅游鞋;袜子要穿素色,不得光脚穿鞋或穿过于花梢的袜子。 4.2.2.5 工作牌: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证。佩戴时,员工证须置于上衣左侧兜盖上方中央位置。 4.2.2.6 服装穿着时要保持挺直、舒展,不得穿有损形象服装上岗。 4.2.2.7 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下班后不准着制服,不准穿着制服离开管理区域。如有遗失、损坏则按规定赔偿。 4.2.2.8 服装款式不得随意改动。 4.3 安管员职业道德规范。 4.3.1 热爱本职,忠于职守。安管员担负着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责任。因此,安管员必须树立起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把搞好本职工作与实现社会安定的大目标联系起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安管任务。 4.3.2 遵纪守法,勇于护法。安管员必须模范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确保业主/租户的安全,通过提供优质的安全服务,赢得业主/租户的信任和社会认可。 4.3.3 不计得失,勇于奉献。安管员是公司和业主/租户正当利益的忠诚卫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将公司和业主/租户的正当利益摆在第一位,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业主/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与黑恶势力坚决作斗争。 4.3.4 执勤,礼貌待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是安管人员精神风貌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企业宗旨的基本要求。 4.3.5 安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编号: 版号: 页码:第 6 页 共6页 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安管服务与业主/租户有着广泛的联系。有些人为谋取私利,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安管员进行收买拉拢,为其实施违章违法行为打开方便之门。因此,安管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以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不给违法违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4.4 安管员纪律规定。 4.4.1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行为作斗争。 4.4.2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4.4.3 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准脱岗、误班。 4.4.4 按规定着装,做到仪容整洁,语言亲切,服务微笑,文明礼貌。 4.4.5 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玩手机;不准嘻笑、打闹;不准看书报、听收(录)音机、打瞌睡;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无关的事。 4.4.6 上班期间禁止向外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4.4.7 不准在岗位上会友聊天,未当班人员不得在岗位上逗留,接待业主/租户时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4.4.8 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不准赌博。 4.4.9 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让公司辞退、离职人员在员工生活区逗留。 4.4.10 爱护各种器械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4.4.11 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请假。 4.4.12本纪律可同时参照人事管理制度。 4.5 安管员权限规定 4.5.1 对实施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物及罚款的权力。 4.5.2 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当值人员可以了解现场情况。 4.5.3 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小区内。 4.5.4 对出入小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装载的物品,按公司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4.5.5 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在执行护卫服务过程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措施,但要防止过当自卫。 4.5.6 宣传法制,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和整改。 4.5.7 安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编号: 版号: 页码:第 6 页 共6页 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或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5.8 对正在实施违反治安服务中心罚条例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处罚的权力。 4.5.9 对正在小区内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应予及时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通知相关单位处理,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4.5.10 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察、扣押、搜查等权力。 4.5.11 如有损坏公物的情况发生,必须责令责任人照价赔偿或报告领导,但无扣押证照、物品或处以罚款的权力。 4.6 安管员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方法。 4.6.1 原则:安管人员是维护小区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的主要力量,在维护责任区治安秩序和保护业主/租户的安全中,必须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处理问题应遵循的原则是:依法办事,执行规定,不徇私情,以理服人。 4.6.2 方法(不同性质的问题,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4.6.3 对于发生在业主或使用人间的一般违规行为和问题,如纠纷等,可通过说服教育办法解决,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劝导,礼貌待人。 4.6.4 对于一时解决不了而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的基本方法处理,尽力劝开,耐心调解,把问题引向缓解,防止矛盾激化。 4.6.5 在具体处理上,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如违反法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给予处罚的,可当场予以教育或协助其所在单位、家属进行教育;需要给予治安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理;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交服务中心办公室处理。 4.6.6 以维护公司利益为基础,对侵害到本公司利益的任何行为要坚决制止。 4.6.7 对于犯罪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制上,设法把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4.7 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4.7.1 讲机使用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 4.7.2 禁止按动或扭动调频按钮或其它功能键。 4.7.3 严禁使用对讲机进行聊天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对话。 4.7.4 积极、主动做好防水、防潮措施。 4.7.5 严禁摔打或拿其它硬件物品碰撞。 安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编号: 版号: 页码:第 6 页 共6页 4.7.6 严禁手抓天线倒提或摆动。 4.7.7 内部使用按编号进行呼叫,音量控制适中。 4.7.8 定期由专人进行充电,严禁超时充电。 4.7.9 对讲机严禁使用普通话以外的地方语。 4.7.10 工作时间内严禁关机。 4.7.11 每班对讲机按编号责任到人,严格按交接制度进行。 4.7.12 固定岗巡逻持对讲机在非对话期间挂腰间按定位置,严禁随便放置。 4.7.13对讲机是供安管人员执行任务使用的专用通讯工具,属公司财产,每个安管员都有责任、有义务保管好,不得遗失或损坏。 4.7.14 对讲机遗失或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除责任自负外将追究班、队长领导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