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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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 ‎ 基础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3-1‎ 基础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施工组织设计。‎ ‎2.主要规范。‎ 二、工程概况 基础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劳动力情况等。‎ 三、安全措施 ‎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死亡事故,控制重伤事故在0.5‰以下,尽量减少轻伤事故的工作目标。‎ ‎2.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成立现场“安全纠察队”,“安全纠察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再与本单位施工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开展人人都做安全员的活动。‎ ‎3.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工作例会。在组织施工中,施工现场必须保证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全生产检查制度。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等专业较强的工种,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劳务分包队伍人员担任。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部备案。项目部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劳务分包队伍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劳务分包队伍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人将劳务分包队伍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劳务分包队伍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劳务分包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劳务分包队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5.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6.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等安全防护措施。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钢丝或其他材料绑扎。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m。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结构内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7.临时用电管理:‎ 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北京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应不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高度不得低于2m,并做好绝缘。‎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8.施工机械管理:‎ 施工机械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进行检测,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通风良好,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9.通过强化塔机作业的指挥、管理和协调,在施工中要保证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发挥最大效能,满足生产进度的要求。做好塔机司机交接办班工作。‎ 信号工必须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并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信号指挥人员,信号工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 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规定。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作业前、作业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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