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发运科井下采制样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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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发运科井下采制样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质发运科井下采制样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煤质发运科井下采样人员主要负责井下毛煤生产检查煤样和煤层煤样的采取工作,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井下安全培训,熟悉避灾路线,按照岗位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操作。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好本职工作范围内业务职责和安全职责。‎ 一、岗位职责 ‎1.保证在作业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上一班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值班人员并登记在采样记录本上。‎ ‎3.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值班人员交代安全事项。‎ ‎4.采取煤层煤样前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5. 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精神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个人自主保安能力。‎ ‎6.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7.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关注消防安全,积极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井下采样人员警告处分并给以一定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脱产到公司安全学习班学习,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 ‎ 井下采样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工作期间脱岗、睡岗的;工作期间不带采制化人员上岗证的上岗的;不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和学习的;工作期间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的;工作地点不具备作业条件盲目操作的;在工作期间被矿上查处其他“三违”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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