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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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 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 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   1、项目部档案工作实行一级管理,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部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管理工作。‎ ‎   2、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由各部门人员负责收集、编制,完成后交由档案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部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管理。‎ ‎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第三条 归档制度 ‎ 1、凡是反映工程建设过程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保存复印件。‎ ‎ 4、凡项目部工程建设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项目部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 5、建设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综合办保存原件;属于经营结算方面的资料,由计划经营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档案管理员备案。‎ 第四条 档案保管制度 ‎  1、项目部应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 3、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项目部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   4、档案要分类,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   7、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   8、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制度 ‎   1、档案属于工程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字借阅手续。‎ ‎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 ‎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张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档案管理员同意,必须外借的,由项目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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