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人教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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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人教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测试题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表述中正确的表述是:()‎ A.法具有社会性,因而是社会意志的反映 B.法的阶级性与物质制约性是矛盾的 C.法不受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其他因素的影响 D.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2.‎2007年11月21日下午4点,李某(女)因难产生命垂危,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北京市朝阳医院决定免费让她入院治疗,而同来的男友即胎儿的父亲肖某(男)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医生在轮番药物抢救3小时后,当晚7点20分,李某(女)死在病床上,胎儿死于腹中。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之中,医生选择了不“违法”,终致酿成恶果。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父亲肖某(男)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是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对此,他没有任何过错。‎ B.医生选择了不“违法”是对的,这也符合医生的职业道德。‎ C.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 D.“违法”与“救死扶伤”在医院里始终是矛盾的,没有调和的余地。‎ ‎3.受害人陶某1995年从江西来北京打工。‎2006年10月16日晚,陶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一辆大车相撞,在车祸中死亡。北京市朝阳区交通警察支队认定,陶某与该大车的驾驶员对事故负同等责任。12月,死者近亲属对大车所属单位及车辆承包人起诉,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6万余元,其中死亡赔偿金17万余元,是按照北京市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计算,再按照各自承担50%的责任比例提出的。两被告均主张陶某是农村户口,不能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陶某是幸运者,就是因为他在城市居住了很长时间,尽管一审法院并不支持他的近亲属的同命同价请求,但中级法院毕竟承认了他是一个准城市人。“同命不同价”反映了()‎ A.对公民的人格歧视 B.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人就是应该分为三六九等 ‎4.王华与李爱(均为化名)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同一栋楼相邻而居。2006年8月,李爱在自己家的房门外顺楼道往外延长约60厘米安装了一道防盗门。该防盗门距离王华家的房门仅10厘米左右,并将王华家外墙上用来安装电铃的暗盒封了进去,严重影响王华及其家人的出入与居住。王华曾多次找李爱协商,但李爱均不予理会,并称其占用的是自己的地方。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多次解决此事,李爱拒不配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住宅的楼道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建筑物共用部分②李爱通过向外延伸安装防盗门的方式,非法占有共有空间,扩大自己专有部分的范围,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③李爱违反了物权法④李爱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责任 A.①B.①②C.①②③D.①②③④‎ ‎5.女编剧状告《金婚》侵权,上诉索赔120万。这属于()‎ A.财产权纠纷 B.著作权纠纷 C.专利权纠纷 D.商标权纠纷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6月29日 关于《合同法》及其作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大法”②市场经济的运行离不开合同制度的保障③在当今社会,不懂合同、不用合同、不守合同者有利可图④合同制度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系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 二.非选择题:‎ ‎7.汶川地震“震”出的法律纠纷  ‎ ‎ 王某和丈夫周某做水果批发生意。今年4月,他们与水果经销商单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单某在王某处订购‎1万公斤榴莲,价值14万元,交货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并向王某支付了7000元的定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合同中并没有载明免责事由。王某收到定金后,周某就立即赶往南方办货。‎ ‎5月12日 ‎,周某的货车途经四川时遭遇大地震,周某获救,但14万元的货物都毁了。现在周某在医院中治疗,而他们与单某的合同也无法如期履行。单某提出对方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王某想延期履行,但是单某不同意。这让王某着了急,地震谁也预料不到,怎么能让他们承担责任呢?请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什么是不可抗力?究竟什么样的事件才可以成为不可抗力呢?‎ ‎(2)王某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为什么?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有哪几种?‎ ‎8.节前寄月饼节后一月到 ‎  2007年中秋节后,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张先生投诉,其于中秋节前5天寄月饼给远方父母,快递公司承诺一定会于农历8月15日前送达,但中秋过了十几天了,父母仍未收到月饼,张先生多次打电话到快递公司查询都没得到确切答复,最终在中秋节一个月后才收到,月饼已发霉变质。‎ ‎“原盼月饼寄孝心,却成慢递惹烦扰”,张先生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对方搬出快递延误不赔的格式条款,并称:“能送到就不错了!其他快递公司过了中秋节后连送都不送,就直接将月饼快件当垃圾处理掉!”‎ 张先生愤而投诉到消委会,经调解,快递公司向张先生道歉,并赔偿相当于月饼价值200元的损失。‎ 请同学们判断此案例中的行为属于何种违约行为并说明理由。‎ ‎9.‎ 案例一:王某到某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王某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曾因在原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王某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该公司得知此事后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 案例二:赵某是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2008年,该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合同规定:赵某每年向单位上交承包利润后,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赵某负伤致残。赵某要求公司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公司认为合同中已经明确企业不负责。请回答下列问题:‎ (1) 王某公司的做法有没有违法?说明理由。‎ ‎(2)赵某公司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3)从两案例中我们得到哪些启示?‎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2、C3、A4、D5、B6、B 二、非选择题:‎ ‎7.(1)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有三种情况:1.自然原因。例如:地震、台风等;2.社会原因。例如罢工、战争;3.其他原因。例如政府征用土地等。‎ ‎(2)根据《民法通则》第10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王某因为地震的原因无法按期交货,已经构成了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王某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就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修改,合同仍然有效。‎ 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 法定的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 约定的免责情形——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只要这种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届时就可以对违约行为免责。‎ ‎8.不能按时送达,属于迟延履行,构成实际违约。‎ 迅速、安全地将快件送达收件人,不仅是快递合同的最基本内容,也是快递公司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按时送达,就构成了实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9.(1)王某在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是一种不诚实,不善意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虽然签订合同是双方自愿的,但这种自愿是建立在虚假材料的基础上的,本质上是违背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所以,不能说公司的做法违法。‎ ‎(2)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的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原则包括: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和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和形式合法。‎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属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赵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该出租汽车公司不负担赵某任何伤残待遇费的条款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内容明显违法。因此,这一条款是无效的。‎ ‎(3)从两案例中得到的启示:‎ 劳动合同制度并非仅仅针对用人单位设立,作为劳动者同样应当合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依法履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内容只有具备以下情形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规定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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