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1 发布 |
- 37.5 KB |
- 11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选修·法律常识】2019浙江高考政治高分突破二轮复习第一篇专题六第29课时信守合同与违约
第29课时 信守合同与违约 [备考导航] 考点 知识条目 考试要求 真题分布 走进合同 合同的含义 b 合同的形式 a 选择题Ⅱ(2017,11月,T36) 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 b 订立合同有学问 订立合同的过程 b 合同的内容 a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b 选择题Ⅱ(2017,4月,T36、2018,11月,T34) 言而有信守合同 履行合同的核心 a 合同履行的原则 c 综合题[2018,4月,T40(1)、2016,10月,T41(2)] 违约与违约责任 违约及其类型 a 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 b 选择题(2017,11月,T35、2016,4月,T37)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c 综合题[2018,4月,T40(2)、2017,4月,T41(2)、2015,10月,T42(2)] 走近合同(b) 1.(2017·11月浙江选考,36)【加试题】8月5日,瓷器制造商F收到N电函:“本人欲向贵公司定制景泰蓝瓷瓶1 000只(标准见附件),单价800元,三个月内交货。”次日,F回电:“可以,但单价要998元。”N收到电函后,于8月11日向F复电:“同意。”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合同中的F和N互为债权人 ②合同标的为998元 ③合同履约期限截止日是11月6日 ④合同于8月11日成立并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在本案中,买卖合同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故合同中的F和N互为债权人, ①入选;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本案中合同成立时间为8月11日,④正确;本合同的标的应为998 000元,②错误;该合同履约期限截止日是11月11日,③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答案 B 订立合同有学问(b) 2. (2018·11月浙江选考,34)【加试题】初中生小伟和小惠就某一问题发生激烈争论,两人打赌约定:谁错谁就不再上学。两人拉扯着去请教老师,老师回答说,小伟的理解是正确的,但小惠不必离开学校。从法律角度看,小惠不必离开学校的理由可能是( ) ①小伟和小惠没有签书面合同,因而不用遵守约定 ②两人的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 ③小伟和小惠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而约定无效 ④小惠没有离开学校的法律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打赌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无论是口头协议或书面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遵守,①说法错误;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②④正确;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材料中的小伟和小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③说法错误。 答案 C 特别提醒 要约不同于要约邀请 有些意思表示表面上表明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愿,但其目的在于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这种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只构成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关键是看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中是否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如果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只包含订立合同的提议而不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则这种意思表示就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 3.(2017·4月浙江选考,36)【加试题】十周岁的小明要去外婆家,他用手机约了一辆出租车,并在电话中对司机讲明了路线,双方约定出租车费为10元。出租车到后,小明刚要上车,司机却以小明年纪太小为由,拒绝搭载。小明的约车行为所产生的合同( ) ①已成立 ②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成立 ③有效 ④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本题考查有效合同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存获益的合同,还可以订立与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比如乘坐交通工具等,所以本案中打车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属于有效合同。 答案 A 言而有信守合同(c) 4.[2018·4月浙江选考,40(1)]【加试题】11月9日,小李看中一网店3 000元的A款手机,要求店主给予8折优惠,店主同意,但要求小李两日内下单付款。11月10日,小李发现该店举行“11月11日购买B款手机降价1 000元”的促销活动。小李与店主联系,要求A款手机也降价1 000 元,店主回复:“好的,先支付3 000元,优惠款三天内返还”。小李当即下单并支付了3 000元。三天后,小李收到手机但未收到返还款,与店主交涉要求返还优惠款,店主只同意按8折优惠返还600元,小李表示拒绝。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指出该店的行为违反了哪些合同履行原则?请说明理由。 解析 本题指出该店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结合材料分析即可。 答案 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11月10日该店同意变更合同,但在履行时却言行不一,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该店未按11月10日合同约定的价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5.[2016·10月浙江选考,41(2)]【加试题】2014年6月,小明向小聪借款5万元,并向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在一年内还清。2015年2月小明还款2万元,但余款一直拖着未还。多次催要未果后,小聪于2016年6月10日将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小明在10日内归还余款3万元,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从合同履行的角度,说明小明的做法存在的不当之处。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履行的原则。回答本题考生应审读材料,找出材料中小明不合理的行为,结合这些行为,比照合同履行原则中的“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即可得出答案。 答案 小明的不当之处在于没有遵循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的原则。双方约定在一年内还清借款,而在约定期限内小明只归还了2万元,既没有恪守承诺,也没有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违约与违约责任(c) 6.(2017·11月浙江选考,35)【加试题】根据约定,乙公司应于10日内向甲公司交付指定货物。3日后,乙公司所在地突发暴雨,引发山洪,公司设备、货物全部被淹,致乙公司无法履行合同,引起纠纷。本案中( ) ①乙公司构成违约 ②乙公司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③双方需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④双方可委派各自的法律顾问为辩护人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解析 在本案中,根据约定,乙公司确实构成违约行为,故①入选;但乙公司是因不可抗拒力而造成的违约,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故②入选;③④本身表述错误,答案选A。 答案 A 7.(2016·4月浙江选考,37)【加试题】在原油价格走低期间,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50吨原油送往B公司。A公司发货后,油罐车在途中突遇山体滑坡引发爆炸,导致无法按约定交货,A公司立即通知B公司,但此时油价已经上升,B公司欲追究A公司的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履约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②A公司违约行为符合法定的免责情形 ③应当免除A公司合同履行义务 ④不追究A公司合同违约的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本题考查违约行为的免责。 答案 D 8.[2018·4月浙江选考,40(2)]【加试题】11月9日,小李看中一网店3 000元的A款手机,要求店主给予8折优惠,店主同意,但要求小李两日内下单付款。11月10日,小李发现该店举行“11月11日购买B款手机降价1 000元”的促销活动。小李与店主联系,要求A款手机也降价1 000元,店主回复:“好的,先支付3 000元,优惠款三天内返还”。小李当即下单并支付了3 000元。三天后,小李收到手机但未收到返还款,与店主交涉要求返还优惠款,店主只同意按8折优惠返还600元,小李表示拒绝。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指出该店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方式,并说明理由。 解析 本题指出该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结合材料分析即可。 答案 应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该店未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已构成违约。该店应按小李的要求继续履行,返还1 000元。 9.[2017·4月浙江选考,41(2)]【加试题】A公司委托B公司处理废弃物,双方约定:B公司应按专业要求对废弃物进行环保处理;若产生纠纷,可同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为节约成本,B公司未按专业要求进行环保处理,直接将废弃物倾倒在山坡草丛中。受高温暴雨影响,废弃物腐烂殆尽,植被遭到严重污染,很多农户的鸡吃了受污染的草后死亡。农户找到A公司要求赔偿,A公司赔偿农户后,要求B公司承担法律责任,B公司以高温暴雨属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纠纷产生后,调解无果,A公司和B公司未达成任何协议。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若A公司的主张成立,指出B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并具体说明理由。 解析 本题考查违约的承担方式。违约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赔偿违约金等,根据材料,由于B公司的过错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 答案 B公司应釆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B公司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要求,未能根据约定对废弃物按专业要求进行环保处理,A公司有权要求B公司釆取补救措施;B公司的行为造成了A公司的经济损失,A公司有权要求B公司赔偿损失。 10.[2015·10月浙江选考,42(2)]【加试题】从事运输的赵某与H二手车贸易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一辆运输车,并按约定交纳了5万元定金。赵某在约定期限的最后一天交款提车却遭拒绝。原来,H公司已将该车以38万元卖给了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赵某要求H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而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双方协商无果。赵某因此受到较大损失,遂将H公司诉至法院。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结合以上案例,指出H公司应承担何种民事法律责任及承担方式。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违约责任。根据教材知识,并结合材料进行分析即可得出结论。 答案 H公司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本案情况,该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本课时是选考综合题高频考查课时。考查形式、设问题型、考查考点都非常灵活。备考本课时应重点识记和理解判定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标准(适用说明类、依据类综合题)、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适用依据类或措施类综合题);同时建议结合具体的案例情景,加强对违约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主要适用依据类、措施类)的识记和理解。 【例1】 (2018·浙江选考原创模拟)订立合同之前一定要认真鉴别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袁某交付了存车保管费后,将自行车存放在存放点 B.陈某通过书面合同从某出版社购买了一批盗版书 C.某学校和电脑公司签订了订购多媒体设备的合同 D.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合同的知识。陈某购买盗版书违反了法律,应视为无效合同,B符合题意;A、C、D都是有效合同,不符合题意。答案选B。 答案 B [变式训练] 1.相对于口头合同,订立书面合同( ) ①方便快捷,可以使权利义务关系趋向简单 ②能避免合同纠纷的出现 ③有助于为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有力凭证 ④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解析 口头合同方便快捷,订立书面合同并不能使权利义务关系简单化,①错误。②“能避免”的说法绝对。③④正确表达了订立合同的意义。 答案 B 【例2】 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①合同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②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③合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④合同的订立必须是经过当事人平等协商而达成的意思一致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 合同主体即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不是民事权利能力,故①表述错误;其他几项分别从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三个角度分析合同生效的条件,都符合法律规定,故选D。 答案 D [变式训练] 2.(2018·浙江超级全能生选考)钱某邀请孙某在酒店商谈合建影院事宜,钱某于席间提出要约并希望孙某马上表态。孙某经过深思熟虑,第二天做出承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承诺有效,合同尚未成立 B.承诺无效,合同成立 C.承诺无效,合同尚未成立 D.承诺有效,合同成立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应当即时做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钱某于席间提出要约,孙某最晚须于离席前承诺。孙某于第二日承诺,为承诺迟到,合同尚未成立,C正确。 答案 C 【例3】 2017年1月20日,某公路局与居民张先生达成《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约定:公路局补偿张先生房屋各项费用13万元,并为张先生提供价值30万元的产权调换房;而张先生应在协议签订起7日内预付15万元产权调换房价款,并将房屋腾空。协议签订后,张先生在领取了拆迁房屋补偿款并支付了15万元的产权调换房价款后,以补偿太低为由拒不搬迁,影响了公路局的施工。2018年3月,公路局在催促无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的居民张先生是怎样违反合同履行原则的? (2)张先生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解析 第(1)问,首先回答张先生违背了什么原则,然后结合材料分析是如何违背这些原则的。第(2)问,张先生不履行合同要求,即构成违约,应赔偿公路局因延误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立即搬出拆迁房。 答案 (1)①张先生的行为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②张先生履行合同时只享受自己的权利而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这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张先生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张先生没有配合公路局做好拆迁工作,影响了修路进程,违反了协作履行原则。 (2)张先生应立即搬出拆迁房,并赔偿公路局因延误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 [变式训练] 3.林先生与王某经协商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书》,共同约定:王某将一套房屋卖给林先生,林先生支付给王某房款20万元,违约金1万元。合同签订后,林先生当即将所有房款交付王某,但到了合同规定的期限,王某仍未将房子交付。于是,林先生将王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王某交 付房屋,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支付违约金1万元。王某辩称,他与林先生还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手续,因此该合同还未生效,自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只需退还林先生的房款及利息。最后,法院依法支持林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王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什么是违约金? (2)为什么法院判决要求王某向林先生支付1万元违约金? 解析 第(1)问,是对基础知识的考查,根据教材知识回答即可。第(2)问,首先分析违约金的性质和作用,然后结合材料分析法院判决王某向林先生支付1万元违约金的理由。 答案 (1)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违约金是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一般是补偿性质的,只起弥补受害人损失的作用。当事人如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时,违约金也可具有惩罚的性质,这时无论守约方有没有损失,违约方都应支付违约金。王某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手续,违背了诚实信用和协作履行的原则,应该支付1万元违约金。 课时检测 一、选择题 1.甲乘坐无人售票公共汽车时,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甲有乘车意图,但合同未成立 B.甲乘车时合同即成立 C.甲乘车并完成投币行为,视为合同已经成立 D.即使上车并完成投币也不能认为合同成立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成立。当事人可以以口头、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乘坐无人售票的公交车,只要完成了自动投币,就表明已与公交公司达成了客运合同,无需再订立口头、书面形式合同,故应选C项。 答案 C 2.王某骑自行车去逛超市,将自行车寄存在门口停车处,后来王某取车时发现自行车丢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未与寄存处签订合同,寄存处不承担赔偿责任 B.王某与寄存处成立保管合同,寄存处应予以赔偿 C.王某只有交了存车费,寄存自行车保管合同才成立,否则合同不成立 D.寄存处只有照看自行车的义务,无赔偿的义务 解析 本题中王某与自行车寄存处成立保管合同,寄存处负有保障自行车安全存放义务,自行车丢失应予以赔偿,故应选B项。 答案 B 3.王某在某服装店看好一套衣服,试穿后却感觉不合适,于是放弃买的念头。这属于哪种合同关系( ) A.合同的设立 B.合同的变更 C.合同的终止 D.合同的转换 解析 合同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本题中王某决定不买衣服了,就终止了这种买卖关系。故答案选C。 答案 C 4.《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员应当与消费者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关于签订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 ②任何一份合同,都离不开提出条件→接受条件的过程 ③提出条件→接受条件的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 ④每份合同都要经历反反复复的要约与承诺才最终得以成立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 订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有时一份合同要经历反反复复的要约与承诺才最终得以成立,并不是每份合同都如此,④表述绝对。 答案 A 5.甲向乙发去一条短信,称愿以每台5 000元的价格购买某品牌、规格的空调10台,望乙于10天内作出答复。乙于第五天以短信回复,称愿接受甲的其他条件,但价格应改为每台5 500元。乙的短信属于( ) A.要约邀请 B.承诺 C.反要约 D.对要约的撤销 解析 乙的答复对甲要约的实质性条款——价格条款作了变更。我国合同法认为,承诺对要约中所包含的实质性条款作了变更,就意味着更改了要约的实质性内容。这样的承诺将不产生使合同成立的效果,只能作为一种反要约而存在。故选C项。 答案 C 6.木地板销售商甲与装饰公司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甲向乙提供由总部在欧洲的一家跨国公司生产的国际品牌木地板。交货时经质量鉴定该产品根本不是国际品牌。木地板销售商甲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没有坚持( ) ①诚实信用原则 ②全面履行原则 ③协作履行原则 ④平等互利原则 A.①②③ B.②③ C.①③④ D.①②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履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根据题意可知,甲公司违背了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合同的原则。故答案选D。 答案 D 7.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利益。根据上述要求,下列合同中,有效的是( ) A.张三制造A公司假公章,冒充A公司营销人员,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B.为了扩大生产规模,B公司与生产设备供货商C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C.小明年满11周岁,经过讨价还价,擅自将自家电脑卖给邻居李四 D.D公司以扣押当月工资及人事档案相要挟,与赵某续签劳动合同 解析 A项中张三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为无效合同;C项中小明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D项D公司以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为无效合同。 答案 B 8.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 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定金1 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 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 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D.该合同无效,乙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解析 订金不需要双倍返还,而定金需要双倍返还,本题中是定金,需要双倍返还,选A项。 答案 A 9.(2018·浙江五校联考)王某想将孩子送到国外游学,与宣传自己有“访问联合国大使、体验国外家庭生活”等游学项目的A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并交费用4.5万元。在游学途中,只有“游”的项目,没了“学”的环节,双方发生纠纷。据此,我们可以判定( ) A.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 B.A公司违反全面履行原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C.A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D.A公司的宣传不属于要约,不具法律约束力 解析 题目中,王某想将孩子送到国外游学,遂于声称能进行海外游学的A公司签订合同,并交费用4.5万元。在游学途中,只有“游”的项目,没了“学”的环节,双方发生纠纷。据此,我们可以判定A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故C入选。A错误,题目中不是表述二者的意思不一致。B错误,应该承担违约责任。D错误,其宣传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 C 10.(2018·浙江杭州高三期末统测)小董与甲家政公司订立服务协议,双方约定服务期一年,一次性付费享受八五折优惠。在接受服务一个月后,小董发现乙家政公司优惠力度更大,故借口甲家政公司服务效果不满意,单方放弃服务并要求退款,家政公司不同意退款,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本案中( ) ①该服务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②小董的行为属于恶意毁约 ③小董必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④小董需要向甲家政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解析 此题考查信守合同与违约,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解答此题的关键是把握材料的主旨。小董单方面放弃服务并要求退款,家政公司不同意退款,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本案中小董的行为属于恶意毁约,小董需要向甲家政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②④符合题意,③不符合题意;该服务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①错误;故选D。 答案 D 二、综合题 11.(2018·浙江湖丽衢三市高三期末统测) 某网购平台X旗舰店的商品宣传广告称:本店服装100%真丝材质,假一赔万。姚女士看到后,于2018年5月11日在该店以260元的价格购买了1条裙子。5月16日姚女士签收后,因怀疑是假货,便将裙子交当地纺织品检测中心检测,支付了检测费100元。经检测,裙子的真丝含量为零。遂与卖家交涉,无果。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请从合同订立的角度说明X旗舰店“假一赔万”广告语是否有效。 (2)从违约责任的角度看,姚女士可要求X旗舰店具体赔偿哪些损失,理由是什么? 解析 本题考查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第(1)问中的X旗舰店“假一赔万”广告语属于要约,因此从合同订立的角度看是有效合同。第(2)问要指出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姚女士可向X旗舰店索赔损失。 答案 (1)有效。广告中“假一赔万”的条文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店要遵守。 (2)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姚女士可要求对方返还裙子购物款260元以及检测费用100元;基于“假一赔万”的广告语,还可以要求该店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1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甲公司以总价款60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一级茶叶2吨,并约定于2018年6月1日交货,迟交一天罚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同时乙公司向甲公司交纳200万元作为定金。后因甲公司未能按时交货,双方起争议。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称其未能交货的原因是因为茶农的茶叶被其他公司以高价买走,甲公司能否以此为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 (2)如果当地茶叶因暴雨减产,致使茶叶价格上涨,而甲公司要完成任务,则需付出上千万元的价款购买茶叶,甲公司能否以此为由请求不再履行? 解析 本题考查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及违约承担方式继续履行的相关知识。第(1)问,要明确无法定免责事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第(2)问,要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特殊情况,同时指出不能履行但也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补偿债权人的损失。 答案 (1)不能。根据合同法,只要当事人有违约事实,又无法定免责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2)能。根据合同法第110条,在履行债务费用过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不再履行合同债务。合同法第110条规定了对实际履行请求权的限制,为实现合同法之效益目标,如通过违约金的支付、赔偿损失等金钱责任方式就能充分弥补债权人的损失的,再要求强制履行,既不合效益也不合公平。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