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件吊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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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吊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构件吊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作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5.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6.吊装时必须不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7.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须安全可靠。‎ ‎8.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喝酒,在高空不得开玩笑。‎ ‎9.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10.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11.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12.拆卸千顶时,下方不应站人。‎ ‎13.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14.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15.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16.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与坚硬物体摩擦。‎ ‎17.遵守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中的有关规定。‎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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