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 ‎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十篇),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2018年以来,在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实施宪法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并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荆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现将上半年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并由乡镇长、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县政府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2、全面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直各部门要向县政府书面报告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县政府要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县始终将领导干部法律学习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内容,全年安排4次常务会议学法。将宪法、环境法、行政诉讼法、政府采购法等纳入学法内容。同时落实领导自学制度,针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特点,采取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为主,以一定的集中学习辅导为辅的形式进行学习,确保了领导干部学法时间和学习效果,提高了我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4、建立健全县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完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5、继续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省、市政府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实施公正监管。目前,具有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的34个县直部门基本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报送同级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核,其中抽查事项清单还报经同级审改办审核。   6、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出台了《关于印发监利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监政规〔**〕1号)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制定,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管理。上半年,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鄂府法办〔2018〕5号)要求,我县全面清理了制定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土政策”6个,并已全部清理到位,已上报备案。   7、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上半年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已办结6件,其中一件有9人参加行政复议;二是参加代表县政府出庭的行政应诉案件5件,协助处理政府其他法律事务6件;三是审查招商引资合同4件,向政府提供关于完善招商引资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件。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支持中央媒体《人民法治》杂志组稿的通知,我县各部门共向该杂志组投稿10余篇。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继续将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政府各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评议考核方案,认真开展评议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绩考办。   2、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上,建议试行会议报告制度,即安排有关乡镇或部门在政府全会上报告本地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在行政执法责任制上,建议提请研究《监利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3、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今年5月9日,市政府法制办毛传杰副主任一行到我县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在调研期间发现我县乡镇和县直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在人员力量方面,我县根据这一问题,积极组织开展有关部门工作会议,切实采取措施,要求有关部门在人员力量上配齐、配强,确实要将相关人员充实到法治政府建设上来。各行政执法单位争取要配置2名以上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履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考评等职责   (篇二)   **年,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推动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新时代**发展新篇章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年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多措并举、营造氛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自治区法制办党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了解大会动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自治区法制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是党组专题学习。10月19日,办党组书记、主任雷震同志主持召开办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畅谈如何用十九大精神指导政府法制工作,要求全体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制定具体方案。对标党的十九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实际,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和具体举措,把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政府法制的各项工作中。具体方案制定上突出了“三个明确、三个抓好、三个一次”。“三个明确”即明确学习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明确学习的总体安排、明确学习的具体措施;“三个抓好”即抓好办党组和中心组的学习,每名党组成员都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支部的学习,每个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认真学习,每名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谈认识、谈感受、谈措施。抓好自学,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每名同志认真开展自学,做好学习笔记;“三个一次”即组织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员教育活动,通过“每周一题”形式组织机关全体党员集中测试党的十九大报告应知应会知识,开展一次十九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三是深入基层宣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我办扶贫联系点马山县白山镇兴华村、古寨瑶族乡加善村开展帮扶走访、慰问活动的同时,专门召开村党员会议,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党的强农惠农支农政策,让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群众心中。四是开展支部研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支部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激发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热情。大家在讨论中一致认为,十九大明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很振奋,这样可以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形成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强大合力,可以与时俱进作出一系列关系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不断发现推进依法治国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将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具有深远的影响。纷纷表示要紧紧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充分履行政府法制保障服务职能,以“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运行;制定良法,保障改革发展;加强约束,防止权力滥用;严格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成果检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各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各项部署,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围绕如期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立足**实际,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各项工作。   (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落实,自治区及时调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自治区陈武主席亲任组长,蓝天立常务副主席任副组长,相关区直单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全面统筹、协调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和蓝天立常务副主席经常过问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情况,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二是深入调查研究。今年4月,自治区法制办组成四个小组,由办领导带队,深入14个设区的市和部分县区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课题的调查研究,全面梳理各地各部门法制机构建设情况,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机构面临的新职责新任务,形成4份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积极配合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有关服务工作,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统筹工作安排。印发《**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攻坚作战图(**-2020年)》,明确了自治区法制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项任务措施、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分管领导、责任处室、时间安排及验收等内容,并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1项主要工作任务,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具体化、措施系统化。四是强化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察的总体要求、考评机关和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考评结果应用、考评工作要求六个部分,完成14个设区市和自治区39个区直机关**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按期报送自治区绩效办,考评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设置**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指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充分肯定。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分别报送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0月14日,办党组书记、主任雷震同志率队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汇报**政府法制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等情况,听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领导对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各级政府也按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扎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一是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要求,改进立法项目确定机制,建立立法建议项目第三方评审论证制度,区分缓急、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确定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10件、预备项目10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并实施。同时,组织召开立法项目对接会,落实立法工作计划任务,细化立法项目工作要求,完成对上述20个立法项目的立法对接工作。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完成了《**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壮族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壮族自治区实施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壮族自治区消防水源管理规定》《**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审查修改工作,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组织对《**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条例》《**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闲置土地管理办法》等10件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工作,安排《**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4件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为今后的立、改、废提供了实践素材和经验借鉴;三是强化法规规章清理工作。适时修改和废止与全面深化改革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完成《**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2件规章的修改,清理纠正政府规章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完成《**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壮族自治区北仑河口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件规章的修改,落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完成“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拟修改、废止一批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四是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对法律关系复杂、分歧意见较大的政府立法项目,积极沟通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提高立法效率。坚持民主立法,所有法规规章草案都在**政府法制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召开征求意见会、调研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立法协调会,多渠道征求各设区的市、区直单位、基层群众和专业人士意见建议,对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吸纳,保证了立法质量。注意发挥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专家学者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立法质量。   (三)扎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配合自治区住建厅、编办代自治区党委、政府起草《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定的实施意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过程记录真实完整,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显著提升。起草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量化执法基准,完善执法流程。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牵头负责对“个别地区和部门增设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排查有关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到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继续实行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网络化培训教学和网上闭卷考试,**年全区有17208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参加考试,有力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队伍。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和信访案件93件、各类来文来函187件。三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到位。组织起草《**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经自治区法制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扎实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今年以来,共对《**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报批稿)》、《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338件政府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按时按质按量提出审核意见。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今年以来,自治区法制办共备案审查区直各部门、各设区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04件。经审查,予以备案315件。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对1540件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清理,提请政府审议废止152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1978年至2000年共2000多件政府文件全面清理的结果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所提意见均得到政府采纳。   (五)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坚持以维权为重,积极保障群众的复议申请权,对每起行政复议案件都坚持做到及时受理,依法审理,重证据,重依据,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今年以来,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共收到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340件,经审查,受理159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62件、告知其他途径解决的65件、调解撤回申请1件,作出其他处理的21件。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共审结114件,其中作出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70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37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行政复议审理3件,责令履行职责2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恢复依法受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地批复行政复议案件。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应对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的工作新挑战,依法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今年以来,自治区法制办共代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214件。其中,一审应诉82件,审结32件,其中法院裁定驳回起诉8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0件,撤诉1件,移送3件;二审应诉109件,审结76件,其中法院裁定驳回起诉75件,裁定准予撤诉1件;再审案件23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自治区政府部门、市、县三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约30%。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各类应诉案件的审核、监督指导,切实把好答辩关、证据关、法律关,努力维护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三是认真做好代理行政裁决和抗诉案件工作。今年以来,自治区法制办代理自治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裁决案件12件,代理抗诉案件9件。在代理应诉过程中做到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辩举证,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尊重司法权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四是认真做好行政机关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工作。建立自治区法制办公室、高级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联动机构的工作规则和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协作配合作用。   (六)扎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行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认真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今年以来,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共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事务148件,为国有企业改制、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合同的政府法律事务及时准确出具了法律意见99件,所提意见、建议均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采纳。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今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共参加政府立法论证、重大行政决策论证、行政复议及应诉,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会议及活动41人次,出具法律意见12份。二是加强服务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认真做好18位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和管理。着手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工作,指导各设区市、区直单位做好法律顾问选聘工作。三是强化仲裁工作。召开全区仲裁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关于加快仲裁工作发展的指示精神。成立全国第一家省级仲裁行业协会组织。向自治区编委会申请成立“**—东盟商事仲裁协调中心”,制定“知仲裁、用仲裁、解纷争、维权益”仲裁宣传活动方案,着力筹办中国—东盟仲裁高端论坛。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区14个仲裁委共受理案件数1846件,标的额合计亿元。   (七)扎实做好政府法制宣传、信息报送和培训工作。一是精心策划宣传专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开展“喜迎党的十九大 法治政府建设添光彩”新闻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等特点,发挥媒体的宣传优势,形成“自治区法制办搭台,各地各部门唱戏”的政府法制宣传格局,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关注度。今年以来,自治区法制办共在人民网、新华网、法制日报、**电视台、**日报、**法治日报、南国早报等多家媒体共刊登新闻稿件80多篇;10月17日**日报整版刊发题为《向着建成法治政府迈进——我区依法行政驶入“快车道”工作纪实》;11月7日,自治区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雷震应邀做客人民网**频道演播室,就**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上的经验和做法等话题接受人民网专访。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网络有形的多元化、多方位、多层次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格局,做到有声有色有气势。同时,做好内部刊物的编印工作,出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报》4期,编发《政府法制工作要情》4期、内刊刊物《**政府法制》8期,编纂并印发《**壮族自治区法规规章汇编**年—**》4000册。二是加大信息报送力度。积极同自治区党委信息值班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和自治区党委深改办联系,了解信息需求,多形式、多角度地捕捉工作热点,做到广开视野、题材广泛,以挖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和典型事例为主,踊跃向自治区党委信息值班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和自治区党委深改办报送信息,积极宣传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成效、经验。今年以来,共有20条信息被自治区党委信息值班室、改革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采用,被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批示1条。自治区党委改革办《**改革信息》专题刊登了题为《**率先实现行政执法公示全覆盖》的信息,并将此信息报中央改革办。同时,大力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积极做好网页创建和栏目内容更新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网站建设的维护和定期更新信息,防止栏目挂空、内容陈旧的现象,今年以来,共上传工作动态、政务图片等近2000多条信息。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工作。举办了全区法制政府系统实务培训班、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骨干培训班、全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法律事务培训班,委托厦门大学举办**壮族自治区法制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浙江大学举办**壮族自治区依法治国与法制建设专题研修班,培训政府法制系统业务骨干近800人次,提高了全区政府法制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 ‎  今年以来,自治区法制办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一是突出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提出的“三大定位”和“五个扎实”工作要求,明确政府法制部门必须突出抓好六方面的重点工作,真正把中央精神学深、学透,领悟精髓要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突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针对自治区党委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举措,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针对中央巡视组对我区巡视“回头看”反馈的面上问题和我办存在的具体问题,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书》的部署要求,对照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查摆,建立并实施内部巡察制度,完善巡视整改推进机制,按照“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全面健全完善”的标准,办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整改到位、整改彻底。三是突出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印发学习教育安排表、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测试、开展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达到了学习教育预期效果。四是突出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今年以来,办党组研究晋升了4位处级干部、2位科级干部,都严格按照个人总结、组成考核组考核、干部档案审核、征求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意见、考核公示、办党组集体研究的程序操作,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五是突出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创造条件鼓励干部职工干中学、学中干、学促干,通过干部教育在线学习、脱产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拓展视野,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今年以来,自治区法制办共有3位厅级干部、10位处级干部、8位科级干部参加了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区直机关工委党校、百色干部学院的培训。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实现了在线学习100%合格、学分申报100%,学分考核100%。六是突出抓好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办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调整加强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制定了《**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围绕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后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七是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办领导与各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组成员、处室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对照责任清单履行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扎实进行。成立了机关纪委,健全完善与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的联络沟通,研究“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邀请纪检组列席,全程接受监督。   四、坚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机关内部管理水平 ‎ ‎  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议事程序更加规范。为加强办党组自身建设,提高办党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落实,根据党章、党组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办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内部运转更加规范。研究制定了调研工作规定,就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确保调研时间、提高调研质量、严明调研纪律进行了明确;完善了档案管理规定,就档案管理职责、档案归档要求、档案利用等进行了明确;健全印章管理规定,就印章的保管、用印审批程序、用印登记管理进行了规定。上线试运行综合办公平台(OA系统),提高机关办文办会效率。三是工作保障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了报销审批流程,将财务管理与招标分开管理;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明确了固定资产的标准、管理和核销、责任划分等。修订了培训费管理规定,明确了培训费的开支原则、开支标准、培训费报销等规定;制定了会议费管理规定,明确会议实行计划管理、预算管理的原则要求;制定了出差审批管理办法,就出差的审批、差旅费报销进行了明确规定。   **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领域的制度建设仍然比较滞后,政府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效果还不够明显,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还需健全完善,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的日常性考核抓得还不够紧,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 ‎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履行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新时代**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及我区《实施方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及我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实施纲要》及我区《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全面完成2018年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全区政府法制系统大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我区政府法制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推动解决制约政府法制工作的突出问题。提请召开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总结**年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开展**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和引领作用。加强对市、县政府法制工作的综合评价工作。 ‎ ‎  (二)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合法性审查流程。加强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规范送审环节,严格执行审查期限,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做好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支持系统的对接。建立合法性审查清单制度。严格界定合法性审查范围,对合法性审查事项采取清单化管理,制定不属于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清单,有效释放审查资源,解决审查范围过于宽泛的问题。推进全区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继续加强对各市和区直各部门建立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的督促与指导,开展合法性审查实务培训与交流,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广集民意,深入研究,及时回应法律、行政法规立改废,科学编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编制地方性法规计划。组织实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章制定计划所列项目的调研、论证、起草、审查修改工作。加强对设区的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指导,提升全区政府立法整体水平。对各市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和立法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开展政府立法工作培训,提升市政府立法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研究政府立法技术规范,促进市政府立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立法机制。全面实行立法意见反馈制度,及时回应社会立法建议。充实政府立法咨询员队伍,完善政府立法咨询制度。探索第三方评估重大立法争议问题。加强立法调研,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切实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 ‎ ‎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落实中央、国务院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任务,推进全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协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指导有关地方探索建立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强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案件。强化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做好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办理工作。认真办理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不断把握行政诉讼规律,提升行政应诉水平。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指导做好仲裁工作。 ‎ ‎  (六)进一步加强法治研究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法治研究,重点围绕政府立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决策机制等开展课题研究。探索创新法治研究工作的方式,加强实地调研工作。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用主流声音占领法治宣传主阵地。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加强重点工作宣传。开展法治培训,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制业务专题培训,创新培训工作方式,探索“走出去”培训、借力专业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   (篇三)   今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职能,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年工作情况 ‎ ‎  (一)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制发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在认真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全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转变政府职能、严格决策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化解社会矛盾、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指导,明确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二是严把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关。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对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中发生变化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重新审核确认并网上公示。同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和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全年,为全市2100余名执法人员换发了行政执法证件,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上半年,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制定了**年依法行政考核细则,针对我市依法行政重点,突出规范行政执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考核分值比重,与有关部门一起加强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细化行政执法涉嫌刑事案件移送程序、证据规则,健全全市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方式。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推进执法信息化,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行说理执法、行政监督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 ‎  (二)严把法制审核关,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办严格落实《新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按规定交由我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及合同严格把关,对重大文件和合同积极要求法律顾问参与。上半年,我办完成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重新选聘工作,重新聘请了7名法律顾问。同时,我办被省法制办确定为全省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示范联系点,宣传推广我市合同审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我办共审查文件174件,合同60件,提出修改意见1800余条。二是认真做好政府性合同清理工作。为全面了解政府性合同的实施情况,我办对**年至**年的政府性合同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政府性合同178件,由相关单位进行认领,确定合同的具体承办单位及合同履行情况,并针对合同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加强对政府性合同的管理。三是着力推进重要改革举措落地生效。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改革,我办配合市编办、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做好权力清单标准和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制审查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高新区、开发区行政执法事项1102项,审批事项38项,审核政务公开负面清单40项。   (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一是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我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对每起行政复议案件都坚持做到及时受理,依法审理,重调查研究,重证据,重依据,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53件,目前已审结43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的35件,维持的4件,驳回的4件。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 以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8件,其中,中止1件,驳回3件,维持3件,1件正在审理。二是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以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01件,已审结34件,其中裁定驳回起诉的15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9件,原告撤诉的4件,判决确认违法的5件,裁定移送的1件。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在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增加的情形下,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5%。   总的来看,**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领导干部对依法决策的认识还有所欠缺,不能做到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一些部门没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未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偏高;在经济新常态下,合法性审查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对法制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等等。   二、2018工作打算   2018年,我们将为深入贯彻党十八、十九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和省、徐州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发挥政府法制工作的推动和引领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 ‎  (一)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建议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程序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操作规则,明确合法性审查的内容、流程和时限。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层级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规范制约功能,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在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广泛通过电视专题节目、网站法制网页、报纸法制专栏等媒体方式,开展领导法制讲座、执法人员法制知识竞赛、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法制工作影响力。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部门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导向作用,以考促改,补齐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短板。   (篇四)    ‎ ‎ **下半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法治**建设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密结合本市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就下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18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推行耒阳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改革试点任务。衡阳市政府明确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要求后,我办第一时间进行了安排部署,代市政府草拟了《耒阳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报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下发,为我市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奠定了基础。通过动员,各执法部门单位进一步提升了认识,认清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期间,我办成立了专班,安排专人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调度督导,确保了各行政执法单位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改革任务,强力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在我市全面开展。 ‎ ‎   (二)认真组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积极履行执法监督职责   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我办代拟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耒办通〔**〕85号),已于9月19日由两办正式下文,我办将依照该文件确立的时间节点,认真完成相关考核,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三)  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严格执行《**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对未取得《**省行政执法证》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坚决不得让其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宣告行为无效。    (四)  全力推动全市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工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 ‎   1.全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不断完善综合执法体制。经过年初多次协调会,多轮部门直接协调、商讨,9月下旬,随着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划转,全市24个涉改执法单位已全部完成编制划转,完成了改革任务。为确保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常开展工作,年初我办便起草了《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规定(试行)》,经多方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下发。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原行政执法单位厘清了执法权限,理顺了执法程序,解决了实际问题。    2.积极协助理顺不动产登记程序。鉴于我市不动产登记存在的许多问题,特别是办证流程繁杂、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畅,我办主动作为,多次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对相关程序进行了重新梳理,再造了办事程序,对推行统一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完善权证发放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3.积极探索开展委托乡镇政府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工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按照衡阳市深改办的统一部署,经市领导研究决定,我市今年在小水镇试行乡镇政府行使市级职能部门部分行政执法权工作。我办拟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现正在上级法制机构的审核当中。拟通过梳理执法依据,公示委托执法主体,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办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的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各项要求,继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 ‎ ‎  根据衡阳市修订的《衡阳市依法行政考核目标》,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完善相关工作考评机制;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力度。   (二)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经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研究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管理制度;探索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性。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事项应向社会全面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积极推进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篇五)   今年以来,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关心指导下,宣城市政府法制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 ‎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3次,研究依法行政重要工作7项。牵头起草我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实施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作出具体安排。提请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做了全面部署。联合华东政法大学在**举办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专题研讨班,邀请了7位均具有博导身份的全国知名教授和法学专家授课,有效提升了我市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与履职能力。   (二)高标定位,稳步实施,不断增强立法立规能力。完成地方性法规《宣城市青弋江灌区管理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并配合做好《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后的考察调研、征求意见、修改工作,组织对地方性法规《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的督办调研、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政府规章《宣城市城市公厕管理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上半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送审稿10件(含**年余量),备案4件,完成省办交办的17件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活动。 ‎ ‎  (三)完善机制,科学决策,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请印发《宣城市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宣政办秘〔**〕93号),认真履行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上半年,共审查市政府对外协议、上会议题及其他重大事项41件,均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事项均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法定程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在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监督,规范执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落实《**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完成对宗教、卫生计生、司法、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件2018件。扎实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部署完成卫生计生、国土、农委、环保、食药监等部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评选出优秀案卷5卷。完成宣州、郎溪、宁国及市直单位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审核工作,前置审查住建、环保、地税、烟草、国土等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完善投诉举报制度,上半年共收到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2件,均按时办结并反馈。 ‎ ‎  (五)依法办案,调解为先,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提请出台《宣城市行政复议案件参审评议工作规则(试行)》,积极推行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引入参审评议新模式。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7件,受理37件,受理后撤销3件,通过内部层级监督依法终止、调解结案2件,综合纠错率25%。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报备制度,对5个单位发出督促出庭应诉通知书8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多措并举,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推动落实仲裁调解制度,上半年,宣城仲裁委共审理各类案件44件(含**年、**年旧存10件),总涉案标的额亿元,结案16起,调解结案率%。   (六)主动加压,务求实效,着力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坚持抓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并重,在每月工作例会上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落实到位。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点对点制定了整改方案,逐一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办结销号,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紧贴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践行新发展理念、学习对接苏浙沪”、“观念更新”学习讨论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 ‎  (一)进一步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力度。一是以深入开展“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三级大调研”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目标、创新实践,推动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二是突出简化、优化和重在推进工作的导向,提请完善依法行政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体系,推动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三是开展新一轮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立足实际,大胆探索、打造特色、塑造品牌。四是进一步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和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以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公众参与决策、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做好市本级重大事项和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对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督查调研,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及津补贴改革的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制度建设质量。一是配合泾县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地方性法规《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的上会审议、议案报送及人大常委会的后续审议、修改工作。二是做好政府规章《宣城市城市公厕管理规定》的立法调研、论证修改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做好**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贯彻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四是做好市政府文件全面清理的相关工作。 ‎ ‎  (四)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监督。一是积极推行执法监督员评议、视察制度,对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部门现场视察、评议。二是深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执行落实,部署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动态管理工作。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查,认真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积极开展个案监督工作,对新闻媒体以及网站上曝光和披露的违法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四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五是会同市编办积极探索在相关符合条件的领域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五)进一步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一是提请召开全市行政案件案情分析通报会,对**-**年全市行政案件进行分析研究,通报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败议败诉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二是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复议应诉办案人员力量配备情况开展督查调研,推动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应诉办案队伍和力量。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办案人员业务培训的督促指导,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办案能力。三是加强与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应诉情况的信息共享,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报备制度,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按要求依法出庭应诉,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四是进一步加大仲裁宣传推介力度,拓展服务范围和领域,提升办案质量。做好仲裁换届工作。 ‎ ‎  (六)进一步增强机关履职能力。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三十条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通过集中交流、媒体宣传、情况反映等多种形式,促进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实践创新。三是在宣城政府法制简报等传统载体的基础上,注重运用网络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充分展示工作特色亮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着力提高网站信息采编水平。四是积极探索政府法制干部培训的新形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组织对县(市)区法制办、市直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   (篇六)   2018年上半年,黄石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积极履行职能,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推动地方立法工作 ‎ ‎  一是积极协调和推动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起草《黄石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制定计划》并报市政府通过,完成《黄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草案)》起草工作,并报市委批准。二是参与《黄石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地方性立法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完成2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反馈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  一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制工作要点》(黄政办函〔2018〕20号),对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督促各部门根据职责承担并履行五年工作方案确定的2018年工作任务。二是列席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上半年参与处理政府法律事务11件,参与协调解决黄金山生活垃圾焚烧厂补贴费调整、原市商业局与牧羊湖建筑公司经济纠纷等重大涉法事务;审查合同协议8件,有力推进了市政府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三是推动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制度,在各部门网站、法制办网站、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分别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培育法治信仰。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试行)》(黄政办发〔2018〕15号),并于6月15日组织全市57名县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五是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广泛征求对政府法制工作建议。   (三)规范政府部门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积极配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上审批”“证照分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决定、公布等各环节,认真把关。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对88件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高了我市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废止、适时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上半年,我办组织完成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同时正在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 ‎  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衔接机制,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诉讼风险提前通报制度,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的联系,支持、尊重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上半年,我办约谈了下陆区政府分管领导,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2018年1月至6月19日,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7件(另,去年结转4件),受理74件,办结46件,法定期间内办结率100%。代理市政府参加应诉案件38件,法院审结8件,胜诉率100%。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上半年,全市申报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人员达400余人。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为推动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既要“建起来”,又要“用起来”,着力建设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有作为、敢担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上半年,我办根据《黄石市市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备案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截至2018年5月底,市政府33个工作部门均设置了法制工作内设机构或将法制工作职能明确到相关科室,并明确专人负责。除市扶贫办、市旅发委2个部门未聘请法律顾问外,其他29个部门均已聘请律师担任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或正在续聘过程中。   二、下半年的打算 ‎ ‎  (一)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为抓手,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时限、高要求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各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联系互动;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引导信访人以法律途径解决信访行政纠纷;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本年度全市行政机关执法案卷评查。   (三)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效果评价和监督力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各部门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建立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考核,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2018年湖北省执法换证考试,顺利完成2018年度换证工作。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以《纲要》《实施方案》的宣传贯彻和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为重点,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干部培训班,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篇七) ‎ ‎  **年,省政府法制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政府法制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获得省委综合考核优秀等次,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入选**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被评为第11届省文明单位和新一届省直文明单位。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年,省政府法制办始终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谋篇布局、履职尽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 ‎ ‎  (一)扎实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一是全面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完成《**省安全生产条例》等18件地方性法规,《**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省税收保障办法》等29件政府规章的审查修改任务。二是认真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1952年省政府成立以来的10万余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请省政府宣布失效2554件。完成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完成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完成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三是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着重在立法技术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意见反馈、立法咨询员续聘、立法后评估等五个方面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制定了《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办法》,研究形成了《立法技术规范》,《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方案》。   (二)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认真履行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共办理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1199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0条。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工作,提前介入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7件。二是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从严格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流程、强化审查责任方面对省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了规范。三是加强对各市和省直各部门建立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的督促与指导,召开合法性审查工作座谈会,深入开展全省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督查,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 ‎  (三)扎实推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提请省政府成立了省协调小组,组织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和省直试点工作推进会,分别召开南片、北片试点工作推进会,形成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汇编,系统总结我省试点工作情况,经省领导审签后报国务院法制办。二是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相对集中处罚权和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分别批复在金寨县、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在肥西县花岗镇、**县下塘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创新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机考,发放行政执法证件325**件。四是对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备案审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653件。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评查执法卷宗1000余件。 ‎ ‎  (四)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05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22件,开展行政复议积案清理化解工作,化解复议积案63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办理省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23件,受省政府委托出庭应诉121次。提请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管副省长到会讲话。积极支持配合国法办驻省办理行政复议裁决案件1**件,跟踪国法办裁决结果,扎实做好后续工作。联合省高院、省委政法委开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报省委深改组和省政府。二是认真做好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工作,完成全省政府系统首批872名公职律师证书申领发放工作和全省政府系统公职律师统计分析工作。三是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积极配合和支持公益诉讼工作,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的意见》。   (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提请召开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年重点工作安排。对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形成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国法办。二是开展**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力推动和引领政府法治建设进程。三是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三级大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政府法制工作状况,找准了制约政府法制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推动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形成调研报告报省委、省政府,李建中副省长作了批示。四是研究制定了《**省设区市政府法制办综合评价办法》,加强对设区市政府法制机构的业务指导。 ‎ ‎  (六)扎实推进法制理论研究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围绕政府法制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全年就地方政府立法技术规范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现状开展课题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发挥理论研究的工作指导作用。二是突出服务政府法制工作和政府法制机构,积极加强法制宣传。出刊《政府法制建设》6期,编发**法制手机报50期。省内外主要新闻媒体刊发重大新闻稿件44篇,专题报道介绍我办推进执法体制改革、重要规章政策解读等内容,完成《**省法规规章汇编(**年)》编辑出版工作。三是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在省委党校成功举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时任分管副省长方春明出席开班式并作开班报告,全省各县(市区)政府分管法制工作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四是在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分别举办政府法制系统领导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修班,各市、部分县(区)政府法制办,办机关及部分省直单位法制机构120位同志参加学习。五是举办了全省立法技术培训班、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全省政府法制系统近1100人次参加培训。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 ‎  (一)切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一是迅速学习传达。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体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盛况,会后立即组织学习讨论。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研究制定学习贯彻的具体实施意见,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二是加强十九大精神的宣传培训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扶贫帮扶联系点萧县孙圩子乡马庄村、丁里镇河头村,走访帮扶贫困户,宣讲十九大精神。积极组织处以上干部参加省委、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组织的十九大精神轮训。政府法制工作手机报聚焦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进行集中宣传,《政府法制建设》杂志推出专刊报道政府法制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三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及党员代表,分别赴泾县、**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二)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重作”专题教育、专题警示教育。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了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办党员干部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方案》。党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研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重作专题教育和专题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学习讨论和“三个一”活动。办党组书记、主任徐发成以“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重规矩、以上率下作表率”为题给全办党员上党课。办领导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赴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 ‎  (三)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办党组9次党组会安排有机关党建议题,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分别组织召开省政府法制办**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年中推进会,对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分别召开**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讲重作”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对照检查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贯彻落实。研究制定《省政府法制办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办领导班子成员、办机关处室负责人、干部职工之间经常相互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50%的党支部实现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被评为第11届省文明单位和新一届省直文明单位,有三个处被评为省直文明处室,实现了文明创建评先“三位一体”和“满堂红”。扎实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工作,将党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处室考核内容,年终同业务工作一起总结述职。 ‎ ‎  (四)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办党组3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态管理,对重点岗位风险点进行了重新评估定级,办党组书记与各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在安排部署分管业务工作时,加强对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督查指导。健全完善与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的联络沟通,办党组就党风廉政建设与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开展会商,研究“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邀请纪检组列席,全程接受监督。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年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和**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核查工作,随机抽查核实3位处级干部、重点抽查核实1位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交流轮岗和干部调学工作,提拔选用1名副处长、提任1名主任科员;全面完成年度交流轮岗任务,4位正处级干部、1位副处级、3位科级干部实现交流轮岗;选调1名省管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学习,4名处级干部参加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学习,1名处级干部到县区挂职锻炼,全面完成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学分申报率、通过率均为100%。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4家律师事务所选用8位法律专业人才到业务处室帮助工作,部分缓解了有关处室专业人手不足的困难。认真做好退休同志的服务管理工作。 ‎ ‎  (六)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江淮分水岭帮扶任务,帮扶联络员被评为江淮分水岭帮扶联络工作先进个人。在原有驻村帮扶萧县丁里镇河头村基础上,新增选派3名同志组成扶贫工作队到萧县孙圩子乡马庄村驻村帮扶,办领导先后6人次到扶贫联系点走访帮扶贫困户、宣讲十九大精神、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驻村帮扶萧县丁里镇河头村的李江峰同志荣获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年精准扶贫带头人”荣誉称号,为我省唯一;驻马庄村扶贫工作队多次在市县扶贫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省市县媒体多次予以宣传报道。   三、坚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机关工作效能显著提升   一年来,着力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机关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机关效能建设“三个清单”。坚持每周召开主任碰头会,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周工作进行部署;每月月初召开月度例会,通报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当月重点工作;月中,由办领导带队,逐个处室对月度重点工作推进进展情况、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办公室整洁卫生情况进行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在下月月度例会上通报,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能。 ‎ ‎  (二)规范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分别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省领导批示办理工作规程,政府立法征求意见反馈办法等,健全完善了业务工作流程。制定了省政府法制办机关会议制度、省政府法制办党的会议制度,对办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任办公会、主任碰头会、办月度工作例会、专题会、全体干部大会、机关党委会、党支部会、处务会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发文办理流程和公文字号使用办法,对公文起草、审签流程,公文字号的使用,规范使用公文文头纸等进行了规范。   (三)后勤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维稳安保工作,我办被评为十九大期间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处置流程进行了明确规范。制定了值班工作规定,健全完善了周末值班、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加强督促,确保落实到位。财务保障工作更加有力,严格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出差审批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预算执行调度,规范经费开支,有力有效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 ‎  一年来,省政府法制办虽然在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创新举措还不多;政府法制系统机构队伍与所承担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还不相称,“人少事多”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还需不断提高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在解决具体问题中推进工作。   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紧扣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履行职能,奋力开创新时代政府法制工作新格局和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 ‎  (一)落实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切实做到“四个服从”。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支部学习,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实效。2.抓实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明确职责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十九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3.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认真组织实施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和省政府2018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创新驱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立法工作,积极服务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提供法制保障。4.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工作,充实政府立法咨询员队伍,完善政府立法咨询制度。落实《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办法》,健全政府立法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评估工作,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5.加强对立法工作的指导。制定地方政府立法技术规范。对设区市政府立法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采取培训、座谈、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对设区市政府立法工作给予指导。组织开展设区市政府首部规章研评活动。 ‎ ‎  (三)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确保重大决策合法。6.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继续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工作,贯彻执行合法性审查内部工作规程,重大疑难事项提请合法性审查协调小组集体讨论。开展合法性审查案例月讲评活动。7.建立合法性审查专家库。组建合法性审查专家库,发挥专家在省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审查质量。8.搭建合法性审查工作交流平台。召开合法性审查工作座谈会,开展案例分析研讨,推进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全省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9.推进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督促指导,开展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试点,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工作。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协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11.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12.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贯彻落实《**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13.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强个案监督,严肃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行为。强化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管理,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对涉及人民群众权利和义务、与民生密切相关以及涉及“四最”营商环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全面审查。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等工作的落实。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省政府特邀执法监督员期满新聘工作。 ‎ ‎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切实化解行政争议。14.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制。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发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作用,完善复杂疑难案件集体审理机制。畅通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渠道,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流程。创新案件审理方式方法,加大实地调查勘查、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加大行政复议积案清理力度。15.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规程》。提请印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逐步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人员与工作任务不适应问题。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工作,形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16.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全省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依据,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加强仲裁工作指导。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做好省政府法律顾问新聘续聘工作。17.认真落实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功经验。指导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   (六)强化统筹协调督查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18. 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提请召开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全面总结**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和我省实施方案中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细化分解,推动落实。19.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把履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和考评体系。深入市县、省直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考核。认真做好对各市政府和省直管县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省直单位依法办事情况考核。 ‎ ‎  (七)加强法制宣传研究培训,提升形象和能力。21.深入开展法制研究。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开展课题研究,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建设事业提供法治理论支持。探索创新法制研究工作的方式,加强实地调研工作。22.持续推进法制宣传。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七五”普法和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建设》杂志、《**法制》手机报、省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及时发布社会普遍关切的立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依法行政指导、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最新信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宣传合作,组织省内外媒体记者赴全省各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编辑出版规章汇编。23.切实加强法制培训工作。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各类法制业务专题培训,提升法制队伍素质和能力。 ‎ ‎  (八)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24.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共**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抓“四风”转作风。认真落实党管人才要求,有效引导服务凝聚政府法制系统知识分子。25.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印发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拓展党建工作思路,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力争年底基层党组织100%达标。继续抓好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巡视“回头看”和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26.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监督,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27.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继续办好法制大讲堂。切实加强机关统战和群团工作。积极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机关文化建设。   (九)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机关工作效能。28.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意见》,制定效能建设年度任务、核心职能年度任务、效能建设领导责任“三个清单”,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四零”服务活动,落实每月一督查制度。继续实施法制惠民工程。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29.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规范公文运转,加强档案管理,落实机要保密工作规定。加强办公硬件建设,提高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常态化开展国防教育。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车辆管理。持续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公开、信息报送、综治维稳工作(平安建设)、计划生育、扶贫、信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节能、血防等工作。30.贯彻干部人事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干部人事工作水平。认真做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核查工作,干部挂职锻炼、调学培训工作,因公出访团组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干部选拔任用和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 ‎  (篇八)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县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强化行政监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调整充实了我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2、调研起草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试行)》。该制度的出台,对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化解官民矛盾,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政府形象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报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成立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  4、拟定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认真谋划、周密安排。   5、研究草拟了《沿河自治县**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有助于建立较为完善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一是认真施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半年来,县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已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是认真开展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要求,我办对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商务局、县科技局出台的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结果梳理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三)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集中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理,规范复议案件的审理机制。半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件,经审理撤销1件,中止1件,申请人自行撤回1件,剩余4件正在办理中。 ‎ ‎  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试行)》规定,半年来,报请县政府委派副县长出庭应诉2起,督促指导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1起。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一是根据《关于对县直部门委托试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铜府法发〔**〕4号)要求,我办对官舟镇推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将调研报告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二是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理论和实践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办对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为下一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下了基础。   (五)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 ‎  我办积极主动地参与县政府重大决策及涉法事项等法律事务。一是认真做好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决定法制把关。对每一起权属处理决定我办都严格审查,确保处理决定合法正确。半年来共审查各类权属纠纷案件6件。二是认真审查、修改涉及县政府的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凡是县政府及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行政合同、重大投资项目的经济合同,我办对合同文字条款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半年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室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5次;审查重要项目合同和协议书20多份,提出法制审查意见30多条,发挥了参谋助手的积极作用。   (六)认真落实驻村工作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任务   一是安排专人驻村,协助帮扶村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二   是开展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开展春节慰问、大回访慰问工作,共发放慰问金4000多元。   (七)较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大督查“放管服”改革方面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二是认真筹备省委法治办、省政府法制办来我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实地督查的迎检工作;三是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信访件办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半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县政府法制办目前在编人员8人(其中:1人改任非领导职务后抽调到官舟小城镇建设指挥部、1人开展驻村帮扶工作、1人借调到政府办工作、1人为机关工勤人员,),但实际在岗从事法制工作人员仅4人,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且专业人才还有待进一步充实。 ‎ ‎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大。由于对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的考核制约机制,导致对执法活动不能实施有效监督,且有些部门的执法案卷仍然不够规范。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继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二是加大执政执法监督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协调、调研等工作。一是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中发生的争议,依法进行协调,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调研指导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质量;二是主动参与县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同签订合法有效;三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努力创新行政复议新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水平。二是认真完成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相关工作,包括资料收集、代为应诉以及督查指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 ‎ ‎  (六)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将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篇九)   今年上半年,我办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着力推进制度建设,着力强化执法监督,着力提高复议质量,积极依法履职,勇于开拓创新,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贯彻落实《纲要》和《规划》。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纲要》和《规划》确定的30项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推进《纲要》落实;制定出台《责任分解表》和《责任分解表》,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办各处室,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 ‎ ‎  二是推进工作落实。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在会议上交流介绍了宜兴市政府加强合法性审查、锡山区政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编办建立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检验检疫局“一站式”审批改革、市环保局加强“两法衔接”、市市政园林局推进立法后评估等经验做法,示范引领工作创新。   三是强化工作考评。年初,对全市**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与地区部门的绩效考核挂钩;下发**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通报和整改意见书60多份,督促限期整改;在此基础上,我市还接受了省政府对我市**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获得省政府好评。   四是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对市政府有关合作协议及合同进行依法审查,共为市领导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7份,审核强制执行函16件,办理信访复核函8件,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保驾护航。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上半年,我办共向上级法制机关报送政府法制信息200多篇,被录用68篇,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和录用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共2000多册,进一步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推进制度建设   强化政府立法职能,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半年,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出台地方性法规1件,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40余件。 ‎ ‎  一是推进重要领域立法。紧扣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加快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立法。年初提请市政府制定下发《**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3个地方性法规、7个政府规章和20个立法后评估项目。突出推动经济发展的制度建设。市政府拟制定《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突出环境保护的制度建设。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无锡市实施办法》;突出服务保障民生的制度建设。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无锡市残疾人管理条例》,市政府拟制定《无锡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无锡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无锡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等;突出保障公共安全的制度建设。市政府拟制定《无锡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等。   二是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修订《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全面提升政府立法规范化水平;拓展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和方式,通过网上公布立法项目草案、听取相对人意见、确定政府立法联系点、政府立法民主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政府立法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相关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立法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使政府立法贴近实际、贴近社会、贴近生活;推进立法后评估,对**年度部门的立法后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和论证,发出整改意见书12份,督促有关部门限期修改,进一步提升政府立法质量。 ‎ ‎  三是坚持依法审核把关。在立法过程中,始终以保障和维护公平正义为宗旨,对部门报送的立法草案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强化合法性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协调衔接。在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完善“主动履职、积极配合、有序推进、全程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审核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加强与起草部门、市人大常委会专业工委和法制工委的联系沟通,及时将各方的意见进行汇总和梳理,优化立法程序、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依法审核。在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核过程中,以规范、限制和约束公权力为导向,突出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公权私权的相互平衡制约,对规章条款进行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规章的合法性。提前介入指导。对于每一部政府规章,我办立法工作人员提前介入立法调研,与起草部门一起共同参与政府规章的立法调研工作,提供指导帮助,提出起草思路、框架结构和意见建议,从源头上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推进执法改革。参与粮食、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率;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网上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权力运行。 ‎ ‎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开展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大服务保障民生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无锡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作为”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完善“两法衔接”。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联网统一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   四是强化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上半年对全市885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案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开发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和资格考试试题库,建立在线考试查询系统,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备案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年上半年,我办向省政府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件,接收各地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2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依法审核;开展重大行政处罚网上备案监督,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事项在网上直接办理情况进行实时重点监督,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   (四)全面提升复议质量 ‎ ‎  上半年,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4件,办结102件,其中维持72件,驳回22件,撤回和终止2件,撤销4件,责令履行2件。我办代理市政府应诉省政府、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12件,审结9件,维持5件,驳回3件,撤销1件。我办代理市政府出庭行政诉讼案件54件。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大幅攀升的新情况,全面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通过内部人员调整、建立江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习基地和引进法律人才方式,进一步充实行政复议办案力量;加强行政复议档案管理,将多年积累的近1000件行政复议案卷进行重新整理归档,落实专人管理,进一步提高复议案卷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开展复议听证。加强行政复议听证主持人教育培训,共有50多人参加,通过观摩讨论复议听证会、邀请省法制办和市中级法院相关专家授课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听证质量水平;坚持复议听证制度,上半年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6次,让当事人在每一起行政复议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三是推进出庭应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工作考评,上半年共有100余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90%;加强出庭应诉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 ‎ ‎  四是完善行政调解。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争议纠纷合力。上半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4251起,调解成功11663件,调解成功率**.38%,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制度建设上,政府立法的精细化程度还不高,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还不够严格,对行政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力度还不够;三是行政复议纠错力度还不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与省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四是政府法制机构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还不高,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 ‎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和《无锡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0年)》,强化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如期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制度,提升考评标准,充分发挥考评的督促推动作用;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二)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完善政府立法协商制度,扩大协商范围,注重协商效果;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重要政府规章草案,加强立法专家咨询论证,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学性;推进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的桥梁纽带作用,使政府立法更加贴近实际,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提高政府立法精细化水平,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清理、废止制度,在今年年底前对现有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年底前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紧扣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行政执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市级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队伍,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监督要求,规范监督程序,强化监督实效。 ‎ ‎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力度,提高综合纠错率,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进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协调衔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一审出庭应诉率,提高二审出庭应诉率。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推进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培养和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办好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治论坛,引领推动工作创新。   (篇十)    **年上半年,我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为主线,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各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一、注重谋划全局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 ‎  围绕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积极谋划,探索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制定下发了《徐州市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年度)》(徐政依法〔**〕1号。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创新执法监督方式,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等6大块20个方面,指导、推进我市**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创新机制,完成**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针对县(市)区和市直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分别设置两套不同的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并实现“一减二增三强化”。一减为“大幅减少现场台帐”,将大部分工作通过网络平台日常报送。二增为“增加网络后台审核和基层满意度评价”,首次使用“徐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对各地各单位日常台帐进行网络后台开放式审查,首次反向调查各县(市)区对市直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三强化为“强化重点项目考核、社会公众评议和基层调研走访”,将部分重点工作由年底现场核查前置为年中专项集中评审;继续强化各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第三方独立调查结果运用;深入了解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和诉求。三是完成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专项督查”的迎检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说明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和第三方评估报告,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馈意见,为下一步补齐依法行政工作短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基础。 ‎ ‎     二、坚持创新,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纲要》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筛选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项目,确定今年《徐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项目,《徐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项目。建立健全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情况说明和反馈制度,确定14家单位为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拓展地方立法群众参与渠道。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徐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刘红梅主任亲自带领立法调研组深入立法基层联系点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期间共接到邮件、电话以及网站留言反馈的意见40余条,广泛听取了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在条例体例上,为便于行政相对人学法、守法、用法和管理者执法,调整了法律责任的体例,将法律责任集中单设改为与实体条款放在同一条中表述的方式,使行为规范与责任承担更加明晰,易于操作。从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出发,《条例(草案)》将适用范围规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镇区以及经济开发区、城市新区、产业园区、风景名胜区等城市化地区”。这样规定,一是为城乡统筹发展,特别是为城镇管理留下空间;二是有利于基层开展市容环卫管理工作;三是可以为农村社区、中心村管理提供法规依据。 ‎ ‎     三、拓宽法制监督渠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了全省第一个专门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文件——《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明确了行政执法公示的主体、内容、方式、期限以及相关单位的职责、责任追究等。二是全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先后对相关县(市)、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方案和镇域综合执法工作方案进行了审查,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参与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文件的制定工作;集中对市直50多个部门的市设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会审,提出审查纠错意见100余条。三是深化“两法衔接”工作。会同相关单位专题调研全市“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研究细化相关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的录入移送标准;积极推动“两法衔接”地方立法工作,主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针对职责分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联动、监督考核等提出具体建议。      四、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    ‎ ‎  上半年,收到市本级行政复议申请92件,受理84件,不予受理8件,办结99件。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按照及时、便民原则,依法受理复议申请。凡符合受案范围并在期限内提出申请的都得到及时立案、依法受理,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申请权。二是坚持错案必纠原则,努力提高行政复议质量。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制作,坚持 “重大案件必报告,特定案件必到现场,复杂案件必开听证会,疑难案件必讨论,符合条件的复议案件审前必调解”等“五个必做”制度,使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三是积极做好应诉工作。面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应诉案件明显增多的形势,我办起草了**年全市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会同市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与互动,努力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市依法行政环境。      五、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 ‎ “关键少数”,我市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工作,通过不间断地强化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今年5月,举办全市第十四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邀请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起草组专家成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韩春晖教授,就《纲要》的重大意义、历史定位、主要创新、基本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度诠释和全面解读,市政府领导及全市主要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参加。6月底至7月初,我办和市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县(市)区分管领导和法制办主任、部分市级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共70名领导干部,在华东政法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培训,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就行政执法风险防范、《行政复议法》专题解读、法官视角下的行政案件诉讼问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挑战与回应等九个专题进行讲解,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上半年,我市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落实《纲要》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和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程序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化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诉讼、法制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法制机构的适应能力还需不断提高,尤其县(市)、区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不能适应基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这些情况需引起足够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 ‎  下半年,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出台《徐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政府令形式发布)和《徐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立档规定》,推进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二是制定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督促检查、工作奖惩、责任追究等评价体系,确保“两法衔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修订《徐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四是出台全市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的意见,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能力;五是积极履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