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和领导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把握好自己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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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和领导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把握好自己合编

‎2020年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和领导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把握好自己合编 ‎2020年廉政党课讲稿范文: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  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提法和论述,除了用词语气和轻重有所区别外,“严峻”两字始终被提到首要。这是党中央实事求是的判断,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决心的体现。“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 ‎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 ‎  (一)微腐败的特点:‎ ‎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2020年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和领导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把握好自己合编 ‎2020年廉政党课讲稿范文: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  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提法和论述,除了用词语气和轻重有所区别外,“严峻”两字始终被提到首要。这是党中央实事求是的判断,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决心的体现。“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 ‎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 ‎  (一)微腐败的特点:‎ ‎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2020年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和领导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把握好自己合编 ‎2020年廉政党课讲稿范文: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  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提法和论述,除了用词语气和轻重有所区别外,“严峻”两字始终被提到首要。这是党中央实事求是的判断,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决心的体现。“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 ‎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 ‎  (一)微腐败的特点:‎ ‎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  “微腐败”危害巨大,他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从近年来我区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通过分析归纳,我们认为基层“微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  一是漠视群众、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  二是克扣截留、套取资金。有的乡镇和单位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  三是徇私舞弊、侵占“三资”。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  四是隐形变异,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 ‎  五是以权谋私,作风腐化。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发生的原因 ‎  自律防线不牢。一是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理论水平欠缺,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心存侥幸,甚至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二是一些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不知情,逃避群众监督。三是一些村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四是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六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七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  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微腐败”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二是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绕开制度的监管,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如,有的村干部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 ‎  监督合力不够。乡镇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大部分乡镇虽然做到了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但仍存在专职不专干现象,抓“主业”精力较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监督职责中方法不多、手段单一,监督检查面狭窄,思路不宽,面上的检查多,深层次的检查少。往往是有音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同级监督弱化,由于乡镇纪委书记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跟乡镇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纪委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干部,怕影响到个人的名利,认为与同志们相处久了,碍于情面,不想监督、不愿监督。另外,由于许多基层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是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  二、基层“微腐败”的大祸害 ‎  危害一:由于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各不相同,“微腐败”容易导致差别对待,造成不平衡。‎ ‎  比如,一些与领导有良好关系的基层工作人员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容易的、有丰厚利润的、影响效果较大的工作。而与领导关系不太好的基层工作人员就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复杂的、没有很大影响效果的工作。同时,“微腐败”也会使基层工作人员丧失工作积极性,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以获得褒奖为目的进行工作,没有向上的态度,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协调,使得一些本来容易完成的工作复杂化。‎ ‎  危害二:“微腐败”隐蔽性强,腐蚀党员干部。‎ ‎  “微腐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看不见却约定俗成的规则,其长期存在于社会中。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拜访领导时要拿一些东西,遇到节日或者领导生日要请大家吃饭,喜事、丧事要随礼等,都属于腐败行为的一种。一些人把这些行为当作为人处世之道,把请客、随礼、拜访等行为作为促进关系以及进行沟通的必要途径,即使这些行为用的是公共财产。虽然一些“微腐败”行为涉及钱财数额有限,但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却是十分巨大的。党员干部的“微腐败”行为会使其意志不坚定、思想颓废、自制能力下降。即使只是一点点的腐败,如果不及时治理,就会积少成多,最终使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不仅会断送自己的前途和自由,也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  危害三:危害性大,败坏党内风气。‎ ‎  基层“微腐败”行为的产生,不仅会损害相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利益,也会损害党组织工作氛围和党员干部的形象。习总书记 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同时,“微腐败”问题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会损害党的根基,减少人民群众的信任,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就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影响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  危害四: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 ‎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只有人民群众的拥护,才是我们永远不倒的“靠山”。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群众相信基层党员干部,就是相信党和政府。然而一些地区的基层工作人员面对群众问题时,没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以及正确的认识,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办事设卡,拿钱才能办事或者拿钱也不办事,使得人民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越来越不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逐渐减少。正如习总书记总书记所说,“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总而言之,公权滥用的现象以及行为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失望,不利于党和政府的发展。‎ ‎  三、预防基层“微腐败”的对策建议 ‎  (一)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尤其是村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创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廉政文化“三下乡”、廉政歌咏比赛、党内法规和廉政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大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  (二)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制度,不得以两委会议代替村民大会,不得以一把手或几个人代替两委会议,杜绝个别干部独断专行。‎ ‎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准自身定位,认真按照“对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突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扶贫项目、资金、惠民物资发放、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在职责范围内对行业和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筑牢廉政防线,全程跟进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严把廉政关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从源头上杜绝脱贫攻坚领域“微腐败”现象。抽调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跟踪指导乡镇纪委办理重点问题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要环节,通过走访核实、包村入户、滚动排查等方式,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  (四)拓宽监督渠道。要持续加大“微腐败”问题治理力度,畅通区、乡、村三级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涉农涉民生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农村基层营造“不敢腐”的氛围。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12388信访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和纪委信访室主渠道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各乡镇纪委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党员活动室、村务公开栏、手机微信群等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及个人手机号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并对问题线索进行台账化管理。通过采取集中时间下访、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高频次开展下访、走访活动。及时抓好督办督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深入一线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查办问题。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  (五)加大惩处力度。持续加大对乡、村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发挥乡镇办案协作作用,在乡、村开展交叉核查,提高查实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监督,首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好纪法衔接工作,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形成强力震慑。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治理开展以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打通基层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  四、全面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 ‎  (一)从严整治“微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  第一,要从基础抓起,筑牢风气建设根基。要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严加监管相关制度的实施。同时,要加强作风建设,表扬先进队伍,发挥表率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首先,要监督基本制度的实施。可以根据党员干部的年度总结、工作报告等,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的履职情况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其次,要实施党员干部的述职讲评制度。可以定期举行党员干部的述职以及讲评活动,重点惩处党员干部公权私用、贪污腐败等行为。最后,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对有能力、有执行力的党员干部要集中培养,逐渐提高其能力水平。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建设清正、廉明、尽职尽责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  第二,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整治“微腐败”问题,一定要兼顾根本问题和表面问题,要利用制度的强制力以及思想教育的潜移默化作用共同解决问题,使“微腐败”问题的解决有长效性的、制度性的保障。首先,要使遵纪守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出现偏差,认为贪一点是没什么的,这种错误的观念使得一些党员干部逐渐走向深渊。对于这种错误的思想,要善于利用实际的案例来提醒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不想腐。其次,要增强各部门的联系,广泛收集信息,从一方对抗腐败到多方对抗腐败。最后,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微腐败”的全面监察机制,促使权力全面公开使用,要善于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使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第三,以纪律强化主体责任,增强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在加强党的建设的过程中,要避免公权私用等行为的发生,必须从三个方面着手,即从关键的人、关键的事、关键的问题着手,要增加督察力度、提高精确性、加大处理力度。关键的人指的是党员干部主体、实施主体和监察管理主体。纪律检查机关要时常教育、提醒、警示关键的人。关键的事指的是和大众生活、重要领域相关的事情。要对关键的事实行公开的监管,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关键问题指的是涉及金额数量较大、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对于这种问题,要结合相关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找出解决的根本方法,从而保证党的清正廉洁,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 ‎  第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微腐败”行为的出现,既不利于党执政能力的提高,也不利于基层良好政治氛围的形成。因此,要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对公权滥用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置,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要建设合理的、科学的基层权力体制。要注重权力的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对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使其与基层的实际情况相符,对滥用权力的行为严肃处理,特别是腐败问题。要把法律意识灌输到基层,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使基层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畏法。要建设新形式的监督模式,使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监督,保障权力的公正公平行使。总而言之,建设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合理的、科学的、廉洁的基层工作作风。‎ ‎  (二)破解五方面问题,整治基层“微腐败”。‎ ‎  一是着力破解素质不高问题。基层干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这就导致部分基层干部纪法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缺乏党性锻炼,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始终将严把“入口关”放在首位,村(社区)干部选任、提名要从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把品行不端、动机不纯的人拒之门外,保持队伍的纯洁。必须从严发展党员,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四本台账”,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强化培训学习,在开展多层次专题培训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让基层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党性修养;必须加强工作指导,继续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加强与基层干部的沟通交流,督促基层干部在实践锻炼中增强能力素质;必须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注重选聘思想素质优、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大学毕业生、优秀村干部、返乡农民工担任专职村支部书记,建立廉洁、高效、稳定的村干部队伍。‎ ‎  二是着力破解动力不足问题。当前,基层干部动力不足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在政治上,村(社区)干部每三年换届一次,是否能继续留任受诸多因素影响,职位没有保障;在经济上,目前村(社区)干部工资标准普遍低,如果不从事其他工作,难以支撑家庭开支;在工作强度上,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人少事多压力大的矛盾客观存在,这就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动力不足、心态失衡,产生补偿心理,为庸懒散浮拖和小官“微腐”埋下“伏笔”。因此,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激励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动力。要拓展基层领导干部选任方式,健全从村(社区)干部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机制,创新选拔“专职村支部书记”,打通基层干部上升渠道。要优化基层干部收入结构,提升基层干部收入基数,参照乡镇事业干部薪资水平,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村(社区)干部待遇,增强岗位吸引力。要完善待遇体系,探索基层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直接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机制,不断吸引素质优、能力强的人才到基层工作。‎ ‎  三是着力破解作风不实问题。随着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成长和工作的环境比以往更加复杂,在拜金、享乐和极端个人主义不断冲击下,极易淡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一心想着升迁,只愿做出风头、出政绩的“大”事,不愿做艰苦细致、服务群众的“小”事;有的作风不实,对贴近群众生活的问题置之不理、漠不关心,扭曲的价值观不断发酵,进而滋生出系列腐败问题。因此,必须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通过刹邪风,纠歪风,树新风。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廉洁教育,运用好“身边事”开展日常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层层压实责任,有效传导责任压力,加强工作督导,着力优化责任清单,把每一项责任明确到人到岗,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基层单位充分履职。要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  四是着力破解用权不慎问题。农村“小微权力”量大面广,据不完全统计,80%以上的群众办理事项需要村级签字盖章。特别是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项政策向基层倾斜,各类资金资源向基层凝聚,基层廉政风险显著提升。但基层干部相对较少,机构设置也没有上级机关严密,这就导致个别地方基层干部集中行使多个职能部门权力。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科学设置基层权力运行流程,不断压缩基层权力寻租空间,既结合实际,建立高效便民、易于操作的机制,又着眼问题,铲除基层干部腐败的土壤。要进一步清理精减村级“小微权力”,对村(社区)权力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公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精减;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乱象等专项治理;要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能,针对基层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查找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认真梳理,做好“废改立”工作,织密、扎紧制度笼子;要完善基层信息公开机制,对村级事务进行全面公开,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五是着力破解纪律不严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由于工作任务重、人手少,常把有限精力集中在项目争取和资金分配上,缺乏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导致部分项目和资金在实施过程中走形变样。一些基层纪委因长期与本单位、本地区的干部群众打交道,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办“熟人案”“关系案”现象,从而让纪律失之于宽,让个别基层干部有了侥幸心理,腐败问题有了滋生蔓延的空间。因此,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查处基层腐败问题做到无禁区、全覆盖。要坚持监督力量“大整合”。进一步建立乡镇纪委片区协作机制和村务监督委员履职机制,完善“信、访、网、电”举报渠道,不断深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  (三)铲除“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  一是领悟新思想,切实立起根本遵循。正风反腐最根本的是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军委党的建设会议精神,学习领会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习主席反复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不断强化忧患意识,树立纠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久久为功观念,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切实实现基层风气根本好转。‎ ‎  二是盯住新问题,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既有顽症痼疾,又有隐形变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深抓细抓到位。做到全域覆盖集中整治。对照军委纪委问题清单,将清理整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贯穿全年,年初专题部署、按月对表推进、全程跟踪督导、年终考评问责,做到不留死角盲点。突出重点专项整治。运用“小口切入、促成大效”手段,突出抓好插手干预基层敏感事务等方面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精确点穴、精准纠治。坚持按职能对口整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纠治责任细化到机关职能部门,分系统分领域抓好工程建设、物资管理等行业风气整治,确保清爽托底。‎ ‎  三是适应新态势,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纠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毫不放松、从严从紧的做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坚持抓早抓小。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采取提醒谈话、函询谈话等方式,经常咬耳扯袖,教育挽救大多数,防止由“小问题”积攒成“大问题”。坚持常抓常治。健全完善形势分析、实时查纠、通报警示、责任倒查“四位一体”常态纠治机制,做到动辄则咎、震慑常在。坚持实时处理。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四种形态”细则,合理运用批评教育、职务调整、纪律处分等方法手段,在严管与关爱中立起纠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层层防线。‎ ‎  四是运用新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易潜水、易隐蔽、易变异,必须运用科学手段,全方位加强监督。在监督监察上突出“突击性”。采取不打招呼、直插末端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突出节日假日、士官选晋等时段,紧盯“送、吃、喝、占”等问题,重点查死角、查反弹、查变异,保持高压态势。在群众监督上突出“广泛性”。深入开展“三个双向”、纪委下访、办事公开等活动,解决“举报信箱不开箱、监督热线无应答”等问题,发挥基层风气监督员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官兵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在方法手段上突出“时代性”。坚持用好“两微一端”“网上曝光台”等新平台,切实提高监督质量效果。‎ ‎2020年廉政党课范文: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把握好自己 ‎  同志们:‎ ‎  为大力推进“自律树形象、正气做表率、廉勤促作为”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比学赶帮超”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局党委部署要求,今天,我就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谈一些个人的学习体会和认识,和大家一起讨论,有些观点不一定准确,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毛泽东同志早在全国革命胜利前夕就向全党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要求,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醒我们不要被敌人的腐朽思想所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两个务必”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影响和培育了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这些深刻的论断,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阐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社会,各种思想相互激荡,各种诱惑相互交织,作为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把握好自己?我认为必须苦练“三种功夫”。‎ ‎  一、首先要练好思想上的“内功”‎ ‎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信念动摇是最根本的动摇。领导干部只有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从根本上构建预防腐败的防火墙。前段时间,按照中心纪委的安排,我们大家一起观看了廉政舞台剧《血与火的嘱托》,借助舞台剧鲜活生动的英烈事迹,对比贪污腐化的反面典型,使我们的心灵受到一次震撼和教育,很多同志也写了观后感。我认为这样的活动非常必要,对我们领导干部练好思想上的“内功”非常有意义。我认为在思想上:‎ ‎  一要看境界。思想防线牢不牢,要看思想境界高不高。境界是一种修养,一种情操,它来源于坚持不懈的学习。领导干部只有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把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当成一种人生修养,当成一种自觉追求,多一些学习思考,多一些调查研究,不因条件变好、地位升高、权力增大、事务繁杂而疏懒学习、放弃学习,才能不断夯实廉政思想基础。要紧跟时代步伐,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先进理论;要贴近实际,大力吸取优秀廉政思想内涵。当前很多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放松学习。我们要常用反面案例警示自己,深化腐败亡身的观念;要把“为官之廉、处事之清”的理念贯彻于身边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中去,从而永葆领导干部的先进性。‎ ‎  二要克欲望。古人云:邪生于无禁,欲生于无度。欲望是人最大的敌人。领导干部也有七情六欲。随着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经受的诱惑也越来越大,思想的“杂质”往往会越来越多,一些领导干部也因此经不起“糖衣炮弹”攻击而“翻身落马”。领导干部的情趣爱好,是时风的向标,世风的源头。领导干部相当于一个公众人物,他的情趣爱好是其生活作风的反映,往往影响社会的价值取向。开好的风气不易,但开坏的先河,就会有人趋之若鹜,这是人容易走向堕落的天性决定的。中国是一个有数千年官本位历史的国度,民对官的尊崇根基很深,所以,身处高位者,其情趣爱好在时风的导向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要锤炼思想纯度,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努力把生活欲望、人生情趣打造成一种文化品格、一种道德品牌、一种政治品质。戒贪欲、少权欲、寡物欲、去色欲,用浩然正气抵制恶欲,择其善者而从之,做到节而不过,遂而不纵。‎ ‎  三要防微杜渐。微就是小。态度决定一切,能否把自己打造成腐败的“绝缘体”,取决于对小事、小节的思想态度。“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小节一松,大节难保。温家宝总理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讲,“形势稍好,尤须兢慎”。这是在告诫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头脑冷静,特别是在好的形势下,更要小心谨慎,时刻做到“慎思、慎微、慎言、慎始”。领导干部要慎思。“领导干部高位、高危”,必须常思自己的身份,深思自己的身份,慎思自己的身份,时刻想到自己是领导干部,必须要有良好的品质,要想事、干事,不要混事、误事,更不能整事、乱事;要求奉献,不求索取。慎思就要经常给心灵洗尘。如果物品放久了就会落上灰尘,经常擦一擦,就会非常清洁,心灵也是如此,常给心灵洗尘,就不会落上灰尘,生出污垢,给心灵洗尘要谨防朝气变暮气,谨防正气变邪气,谨防欲望逾越界限。领导干部要慎微。也就是说,要慎小事、拘小节。小事小节是党员干部个人品德的反映,也是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群众、职工正是通过那些发生在我们党员干部身上的小事小节,例如是否大吃大喝、公物私用、收受礼物等等,来评价我们党员干部的。一个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的党员干部,也很难在大事大节上过得硬。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很多违纪党员干部也是积小错铸大错,最后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都是至理名言,一点也不错,我们一定要牢记。领导干部要慎言。坚持说实话、真话、有意义的话,说有利于团结的话、鼓劲的话、顺气的话,而不说假话、官话、荒唐话和无原则、低品位的话。说话要注意身份、场合、时机,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绝不能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更不能说有损于党的形象、有悖于党的政策、与自己身份不相称的话。领导干部要慎始。也就是说,要守住第一道防线。‎ ‎  案例:明朝御史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张瀚初任御史参见都台王廷相时,王廷相给他描述了一桩见闻:昨日乘轿进城遇雨,有个穿新鞋的轿夫,他从灰厂到长安街时,还择地而行,怕弄脏新鞋。进城后,泥泞渐多,一不小心踩进泥水中,便“不复顾惜”了(就是不再有顾虑、不再珍惜了)。王廷相说:“居身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张瀚听了这些话,“退而佩服公言,终身不敢忘”。后来,张瀚升任明朝吏部尚书,建树颇多,我想与他牢记这些话不无关系。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 ‎  巴甫洛夫说:“原谅自己,就是堕落的开始。”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起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特别要注意小节,小节往往容易被忽视,但“小节不拘,终累大德”,许多违法犯罪大都是从一些小事开始的,积小成大,积少成多,最后以至于身不由己、欲罢不能,一发而不可收。‎ ‎  党的好干部、原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牛玉儒同志,生前曾向机关各部门宣布,有事找他,不论公事私事一律办公室谈,家门免进。他还对自己的家人约法三章:有上门送礼者,不准开门,不准受礼,不准说情。当初也有许多人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走到他家,都被拒之门外。后来在牛玉儒同志的追悼大会上,许多干部和企业家才第一次见到了牛玉儒的家人。我想,牛玉儒同志也是人,他同样怕自己或家人面对诱惑而无法抗拒,因此,干脆不见说情送礼者,不让这些人有说情送礼之机。说情送礼者第一人被拒绝,第二人被拒绝,而达到每一人被拒绝,说情送礼者也就自绝其念,这也不失为防微杜渐的一个好办法。‎ ‎  二、要有守住廉洁自律的“防功”‎ ‎  时代不同,廉政的内涵也不尽相同,在现代社会要求领导干部一尘不染,已不合时宜。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必须严格在纪律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领导干部由量变走向质变的“临界点”,是廉洁自律的底线。一旦冲破,损害的则是党的凝聚力、政府的执行力和民众的向心力,自己则滑向堕落的深渊。因此领导干部必须要坚守这条底线,不滥权、不贪财。‎ ‎  一是用权而不滥权,防止政治上“失道”。吴官正同志说过:“权力既是好东西,也是坏东西,把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时就是好东西,用于搞腐败就是坏东西。”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党和人民更好地干工作;一旦成为谋私的工具,不但贻误党的事业,而且也葬送了自己。对于每位党员干部来说,职务和权力意味着什么?不是名誉,不是地位,不是利益,而是一种责任,权利越大,责任也越大。孟子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寡助之至,亲戚叛之。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禁以权乱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时刻牢记身份和责任,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情况都不越法律的底线。如果把权力当作违法乱纪的保护伞,只顾谋取个人政治利益,最终会“失道”以致身陷囹圄,甚而“众叛亲离”。我们党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我们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的性质决定了所有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被私有化、商业化,决不能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家庭或小团体私利的资本,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我们党决不允许任何人抱着升官发财的目的加入到干部队伍中来,一个人如果是带着贪污腐化的念头追求官位,有了权就可以捞钱,那么做官的结果就是坐牢。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必须要干净干事,真心诚意地为党和人民工作,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利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 ‎  二是谋利而不贪财,警惕经济上“失足”。党员干部要以人民利益至高无上为基本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心系群众,把最大多数群众是否赞成、是否受益作为决策、办事的根本依据,自觉做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忠实代表。金钱是一柄双刃剑,过分看重,就会成为金钱的奴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坚持“富贵不能淫”的谋利取向,不贪不占不索不要,赚钱不越轨、有钱不奢侈。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当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的理论,为官一任,贪财贪物,敛富一方,结果贪小失大,亡身破家,教训实为深刻。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共产党人也有个人的正当利益,但是,共产党人奉行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党的领导干部只能在为党和人民工作之中获得政策和制度规定范围之内的报酬和利益,决不能以权谋私,获取不义之财。‎ ‎  三、要有划清公与私的“硬功”‎ ‎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首先要做到公私分明,大公无私。可现实中,很多领导干部因为“情感资本”而不自觉地混淆公私,逾越公私界线,无形中埋下腐败的“导火索”;更有一些掌握了丰富公共资源的领导干部,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感情关系”攻破廉政的堡垒,走上违法犯罪之路而追悔莫及。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刑前忏悔说:“是那帮朋友害了我啊!”。因此,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个人的情感,划清公私界线。‎ ‎  一要正确对待亲情。‎ 亲情因素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影响不可忽视。每一名干部都有亲情,这是人之常情。但亲情再深亦应有度,家庭利益、亲人利益再高,也决不能超越法律和道德的范畴。一个领导干部只要他手中有权,他及其家人都存在着拒腐防变的考验。当别有用心的人对领导干部本人的正面进攻不奏效时,就可能迂回从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身上寻找突破口。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把握好亲情与原则的关系,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要加强教育,使他们树立普通人的心态和作风,不揩公家的油,不耍特权,不沾自己的光。要管好他们的手、嘴和腿,防止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或利用自己的影响谋私利。近代民族英雄林则徐说得好:“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则增其过。”再比如,美国富豪比尔·盖茨把自己的580亿美元的财产全部捐给了慈善基金会,几乎没给后代留多少钱。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员干部也要做到明智通达。‎ ‎  二要正确对待友情。‎ 党员领导干部同样需要友情,但对待友情须谨慎,防止被人钻空子。交了好的朋友,可以互相促进、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交了坏的朋友,则无异于“引狼入室”。有的干部重个人感情,重朋友关系,重江湖义气,在他们眼里,原则要服从义气,却不知有多少人被“朋友”送进牢房。毛主席曾说过,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朋友”们也不欠你的,为什么肯如此大方?仅仅是因为你们是“朋友”?你要真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们相中的是你手中的资金调拨、干部调配、工程立项等权力。为什么一些腐败分子出了事,“朋友”们都躲得远远的?为什么领导干部一退休就“门前冷落车马稀”?还不就是因为他们手中能给“朋友”创造效益的权力没了?总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公家的事,再大也是小事,朋友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有的人在重大问题上丧失立场,放弃原则,对错误的东西不抵制、不斗争,甚至包庇袒护违纪违法问题,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因此,对自己的同事和朋友,在关心的同时,也要清楚其缺点和不足,不因私情乱公事,不以义气犯原则,不受关系所左右,防止形成利益小集团。对一些处心积虑“精神贿赂”的人要明察秋毫,坚持立场,警惕被拉拢、被同化、被腐蚀。‎ ‎  三要正确对待“恩情”。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也就是说人要知道报恩。可如今一些领导干部不感国家、组织、人民之恩,把组织之培养当作私情,将自己的提拔重用归功于某个人的“关照”。一旦有权在手,便对知遇之恩、提携之恩、厚待之恩思恩还情,也不分恩之正邪,法否可容。损公肥私,循私枉法,导致公权私恩化。古人说,论恩则丘山不胜,在道则湖海可忘。干部一定要处理好组织之恩、人民之恩和私恩的关系,把握好公与私、情与理的尺度,把党的培养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变成奉献党和人民事业的实际行动。要忠心耿耿、任劳任怨地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有了这种精神,就一定能够在工作中作出成绩。党把我们放在哪个岗位,就要在哪个岗位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真正干出成绩来。要踏实做事,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远离浮躁,使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符合,把事情办好办实。坚决避免浅尝辄止,忽冷忽热,做而不深,做而不细,做而不实的问题发生。‎ ‎  四要认真算好“六笔帐”。‎ 一是要算好“政治帐”,不要自毁前程。每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各项工作业绩和荣誉的取得,都是组织精心培养的结果,更离不开个人的艰苦奋斗。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加倍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政治修养,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自身的清正廉洁维护党和国家的良好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才能不辜负职工群众的厚望。二是要算好“经济帐”,不要倾家荡产。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客观地说,国家给予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工资、奖金以及其它福利、待遇已经足以让我们衣食无忧。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且权力越大诱惑越多、风险越大,而从业不廉则是领导干部人生的最大风险,只要你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乱阵脚、陷泥坑,以致步步跌向深渊。比如,家中有个大事小情,就会有人“雪中送炭”、“雨中送伞”。你运用手中的权力做了你本应该做的事,又会有人知“恩”图“报”,过年过节送上一点“小意思”、一笔“感谢费”。如此等等,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实实在在的考验,更是真真切切的风险。是真廉洁,还是假廉洁,就在这一刻见分晓;是走向光明大道,还是步入万丈深渊,全在贪廉一念之间。抗住了,拒绝了,风险就仅仅是一场考验;抗不住,伸手了,风险就会真正变成危险,所以我们大家一定要算好这笔经济账。三是要算好“名誉帐”,不要身败名裂。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拼搏多年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荣誉,如果不懂得珍重,自毁其名,实在是令人痛惜。四是要算好“家庭帐”,不要妻离子散。家是一个人温馨的港湾、幸福的源泉。但是,在什么是家庭幸福,怎样爱家,用什么方式爱家的问题上,观念、心态与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人为追求所谓的“家庭幸福”,结果把家庭变成了腐败的大后方,不但让自己受罪,还使家人受牵连;有的人为“恩泽亲属”,大搞以权谋私,让亲属也卷入了腐败的漩涡,最后得到的是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悲局。五是要算好“亲情帐”,不要众叛亲离。贪官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交友不慎、交友过滥。而我们的领导干部在位时却往往忽视了这一点,他们常以自己交友广、朋友多而在人前炫耀,以显示自己有本事、有人缘、有魅力。殊不知,真到东窗事发,“咬”的最致命、揭发最坚决、提供证据最充分的恰恰就是他们的“铁哥们儿”。现实生活中,一个人一旦有了官位,这样那样的“朋友”就会纷至沓来,有求你办事的,有让你牵线搭桥的,有借机联络沟通、搞长期感情投资的。可领导干部一旦违纪违法被审查,就会门可罗雀,昔日的亲朋好友避而远之,昔日的同窗同学、同事同乡也不再到处炫耀,可谓众叛亲离。既失去了亲情,也失去了友情,脱离了社会。六是要算好“健康帐”,不要身心交瘁。人们常说,这多那多不如快乐多,这好那好不如身体好。众所周知,人生在世,最大的快乐就是身心快乐,最宝贵的财富就是身心健康。健康是立身之本。心胸坦荡,无私奉献,别人快乐自己快乐,必能心旷神怡,身体健康。试想,一个人如果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贪赃枉法,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怎么会有一个好身体呢?有这样一则真实故事:某领导干部收受别人送给的巨笔“感谢费”,藏于房顶,每天上下班都要看看藏钱的地方是否被人动过,晚上睡觉总感到房顶上有动静,常常夜不能寐。这样提心吊胆地挨过一年,身体逐渐消瘦。家人知道原因后,要他交出不义之财,他将这笔钱上交了组织,当晚就睡了一个安稳觉,不禁感叹道:“清廉才是身心健康之宝啊!”。由此可见,搞腐败的人一怕被偷,二怕被抢,三怕被查。白天食不知味,夜里寐不安息,时时提心吊胆、担惊受怕,承受着沉重的心理负担和巨大的心理负荷,久而久之就垮掉了精神,垮掉了身体。有调查表明,腐败分子是癌症患者的高危人群,50%以上都患有癌症,这个数字深刻地说明了腐败对身心健康之害。所以我们要算好这“六笔帐”,这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各党员干部的前途命运和政治生命。‎ ‎  在这里,我再提两点要求:‎ ‎  一是要从严剖析自己。党员干部随着职务的变动,地位上升,权力增大,所听到的恭维声、赞扬声就会逐渐增多,而听到的批评声将越来越少。加上环境比较复杂,监督不够有力,如果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经常剖析自己,想一想自己的弱点、缺点和错误,听不得批评意见,久而久之,就会沾沾自喜,得意忘形,忘记自己了自己的职责,忘记了当初入党的誓词,最终走上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违法犯罪道路。‎ ‎  二是要严于自律。‎ 贪婪是腐败者通向地狱之门的钥匙,自律是有志者得以自保的利闸。我们千千万万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这不仅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同样也是对自己的家庭及妻儿老小负责。如何做到自律,不同的人做法会有不同。一个人要做到自律,最重要的是知道自己“不能做什么”。人知道自己能干什么,能做什么,这很关键,是找到事业支点的必需;但更重要的是知道自己不能干什么,不能做什么。如果不知道自己“不能做什么,危险随时会降临”。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我们都要清楚自己不能做什么,不能干什么,这是自律落到实处的基础。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的规定,自律可以归纳为“六个守住、六个不能”:要守住善,不能干伤害百姓的事。要守住正,不能干歪门邪道的事。要守住规,不能干违背制度的事。要守住诚,不能干背义失信的事。要守住实,不能干弄虚作假的事。要守住底,不能干错上加错的事。希望大家很好的体会和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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