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2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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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3篇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5)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3篇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3篇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在社会各界监督下,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更有信心,对司法人员更加信任。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1 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宾川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宾川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2 5月6日上午,最高检举行狠抓 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新闻发布会。 5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狠抓 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截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XX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介绍,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02X年8月,最高检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实行月报告制度,零报告的也要报告。 为持续做好执行三个规定工作,今年4月,最高检针对记录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最大程度消除检察人员的思想顾虑;进一步明确了抽查督察、成果运用、责任追究等规定。截至目前,最高检院领导共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95件,最高检机关共记录报告444件。 此次公布的6个典型案例既有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检察案件,也有检察人员过问司法办案,与当事人、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的案例;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案例呈现出3个特点:一是风险多来自熟人,有的插手、过问来自同级党政领导,有的来自同事、下属、下级院干警,有的来自同学、朋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二是违纪后果严重,违反三个规定的检察人员往往滑向滥用检察权导致司法不公的深渊,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主动报告或可免责,在其中一则案例中,检察人员对违规干预过问行为予以拒绝并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情况,因此未因他人请托而受牵连,凸显了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对检察人员履职安全予以防护的铠甲作用。 潘毅琴指出,过问案件的占多数,主要是当事人陈述情况、了解进展、担心案件不能公正办理,或者认为处理不公进行反映、举报,体现了社会各方面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检察机关公正办案。在社会各界监督下,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更有信心,对司法人员更加信任。潘毅琴说。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3 《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的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金钱案。为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xx检察院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三个规定在xx检察系统落地生根。 一、领会精神实质,完善制度机制。 我院先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干警大会,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通过学习交流,切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规定要求中来。同时我院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如实记录通报,确保执行到位。 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同时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摸底排查。 我院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把从20xx年以来执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档案,未发现领导干部、检察人员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情形的发生。 四、加强作风建设,守住规定红线。 一方面,从我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干预其他政法部门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摸排干警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严肃追责,并形成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截至目前,我院所办案件中,未出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下步工作中,我院将建立三个规定常态化学习机制,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扩大宣传范围,如实记录三个规定有关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内外部环境,不断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