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20 发布 |
- 37.5 KB |
- 5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文明养犬承诺书范文4篇
文明养犬承诺书范文4篇 文明养犬承诺书(1) 为确保《xxx市养犬管理条例》顺利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县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本人在养犬过程中承诺: 1. 保证遵守《xxx市养犬管理条例》; 2. 保证依法、及时为所养犬办理登记及年检手续; 3. 保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4. 保证不遗弃所养犬; 5. 保证在犬死亡、丢失后及时办理养犬登记注销手续; 6. 保证所养犬不扰民; 7. 保证所养犬不伤人,并认真履行对所养犬的看管义务; 8. 保证遵守居民(村民)委员会制订的养犬公约; 9.保证遛犬栓绳,遛犬不进入禁遛区域; 10. 保证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禁养犬只; 11.保证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如违反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相关单位处置。 文明养犬承诺书(2) 一、积极主动为犬只注册、免疫; 二、不在居民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地区饲养烈性犬; 三、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应当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的相关公约,并出具居委会或邻居同意饲养的证明; 四、大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由成年人牵领并束犬链; 五、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主动立即清除; 六、不在高峰时间携犬外出或乘坐电梯(遇犬只患病时除外),同时做到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以及不喜欢犬的群众(犬主应主动拉紧牵引绳并使用礼貌用语请上述人员先行通过); 七、携犬乘坐电梯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八、携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先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九、不携犬进入下列场所(导盲犬及残疾人扶助犬除外); 1、除出租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2、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3、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4、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及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十、约束犬只不狂吠扰民,对于喜欢吠叫的犬只应主动为其佩带上口罩进行约束; 十一、每年定期为狗狗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 十二、外出避狗使用犬链,烈性犬使用嘴套,尽量避免近距离(1-2米)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 十三、外出时及时清理狗狗粪便,并妥善处置(如用报纸或胶袋妥善包好并放置垃圾箱); 十四、以正确合作的积极态度承担因管理狗狗不慎而引发的一切后果; 十五、睦邻友好、不让狗狗居家时扰民; 十六、善待狗狗,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训练及医疗条件,不长期因禁、拴养狗狗,不虐待狗狗,不遗弃所养的宠物; 十七、尽量为狗狗创造终生养护的条件,绝不遗弃狗狗; 十八、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文明养犬承诺书(3) 为维护小区居住环境和公共秩序,共建和谐社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xxx养犬业主,做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xx市养犬管理规定》。 二、按规定到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按规定每年到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证年检。 三、按有关规定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四、不得携犬进入小区公共绿地、公共健身游乐场所。 五、携犬出户时,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行人。 六、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承诺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对以上承诺如有违反,给他人造成伤害,由承诺人负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文明养犬承诺书(4) 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预防狂犬病危害,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根据《加强xx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本人(单位)承诺如下: 1.遵守《xx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做到文明养犬。 2.按规定进行登记,按期到动物防疫机构指定地点注射疫苗,按期办理犬只登记年审。 3.不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学校、大型商场、酒店、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少年宫、体育场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广场、公园、游园、公共绿地、车站、码头、航空港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不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他人。 4.携犬只外出时,用犬绳牵引、悬挂犬只标识,必要时为犬只戴上嘴套,避让老人、孕妇、儿童和残疾人,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5.不饲养违规大型犬、烈性犬。 6.不因养犬干扰邻近居民和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7.善待犬只,不遗弃病犬或伤残犬只。 8.犬只死亡,及时注销登记并妥善做好无害化处置。 9.积极配合犬类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0.自觉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养犬义务,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