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二篇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二篇

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二篇 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二篇 【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10 部门联合下发的《遏制艾滋病 传播实施方案(**-2022 年)》和自治区关于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部 署,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遏制艾滋病经性传播, 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增强艾滋病防治意识,避免和减少不安全性行为,最大限度发现 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巩固吸毒人群防 治效果,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将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 平。 二、策略措施 (一)防艾宣传教育工程(防艾委办公室牵头)。 1.增强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卫生健康部门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制 定差异化的宣传教育目标和策略,既要加强对艾滋病危害的宣传,开 展警示性教育,又要反对歧视。居民防艾知识知晓率达 90%以上。 2.加强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宣传。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相关服务对 象集中活动区域开展经常性的防艾宣传、现场咨询。海关、民政等部 门在口岸等流动人员密集场所、用工单位、居住社区开展防艾宣传, 在出入境口岸显著位置设置防艾宣传广告牌或宣传专栏,覆盖率达 9 0%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防艾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外 出务工培训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防艾 宣传教育,设置宣传墙报,将防艾知识纳入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培训 的内容。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在全区汽车停靠站(点)、铁路 客运站、机场等显著位置设置防艾宣传广告牌或宣传专栏,在高速公 路卫生间、车站卫生间张贴宣传画,覆盖率达 90%以上。各地要做 好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网吧等服务行业场所业主和从 业人员的防艾宣传教育以及相关场所防艾宣传画的张贴和宣传资料 的摆放,宣传覆盖率达 90%以上。流动人口防艾知识知晓率达 90% 以上。 3.加强农村地区宣传。建立健全以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 委会为责任主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技术支撑的基层防艾宣传网络,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 乡(镇)、街道办防艾工作人员进村宣传覆盖 100%的村(居)委会, 村(居)委会防艾工作人员入户宣传覆盖率达 100%。 4.加强老年人宣传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敬老爱老等活动,加强对老年人尤其离异丧偶独居老年人的警示性教 育、情感关怀和心理沟通。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老年人服务机构在 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每年至少开展 2 次防艾宣传教育。老年人防艾知 识知晓率达 90%以上。 5.加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健康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有 针对性地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警示性教育和法制宣传, 突出疫情特点、危害严重性、防治措施和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的法 律责任。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达 90%以上。 6.加强媒体宣传。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积极协调报纸、广播、 电视等主要媒体加大防艾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当地电视台结合防艾工 作重点,播放艾滋病相关知识或公益广告,并利用网站、“两微一端” 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推送力度。鼓励电影经营单位在放映影片前播 放防艾宣传公益广告。 7.提升防治宣传技术水平。卫生健康部门每年至少公布 1 次艾滋 病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制定和发布**防艾知识核心要点,制作一批 精品宣传教育材料,为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疫情 形势和特点,加强重点乡(镇)、村(居委会)艾滋病疫情信息宣传 工作。 (二)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1.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卫生健康等部门免费向艾滋病感染者发 放安全套,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安全套销售点或自动发售装置, 实现宾馆等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全覆盖。 2.强化综合干预。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易感染 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综合干预工作。公安部门为卫生健康部门开 展综合干预、随访管理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出 租屋、公共场所等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干预工作。利用“互联 网+”技术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规模和分布估计以及行为 状况评估,实施线上和线下综合干预。推进暴露后预防措施,到 20 20 年 14 个设区市、2021 年自治区重点县、2022 年全区所有县实 现暴露后预防全覆盖。探索开展男性同性性行为等人群暴露前预防试 点工作。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减少 10%以上, 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 0.5%以下。 3.加强重点干预。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健全社区戒 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紧密衔接的工作机 制和转介机制,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作为依法处置和管理吸毒人员的 重要措施,纳入禁毒工作监测和艾滋病防治工作考评内容。戒毒药物 维持治疗尚未覆盖的地区应当继续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卫生健康 部门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的单阳家庭全面落实健康教育、检测治疗 和生育指导等防治措施。推进规范化性病门诊建设,对性病就诊者开 展艾滋病检测咨询、健康干预和规范治疗。公安部门做好监管场所解 押、社区海洛因成瘾者向当地或附近县(市、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门诊的转介工作,协助维护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和注 射吸毒人群针具交换工作。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艾滋病年新发 感染率控制在 0.3%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的单阳家庭配偶传播 率下降到 1%以下。 4.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托社会组织 孵化基地为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业务培训等服务, 支持其完善自身建设。利用国家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和各地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技术支持 和监督管理。 (三)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1.完善检测策略。医疗机构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在皮肤性 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呼吸科、妇产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科 室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医疗机构要制定本单位 艾滋病筛查阳性者告知、登记、核查制度,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结果告 知工作,积极引导其配合确证检测并动员治疗。血站要落实临床用血 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工作。将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 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各地监管场所和海 关要具备艾滋病检测条件。卫生监督部门要督促住宿、娱乐、休闲保 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每年组织对直接为顾客服务 的工作人员进行包括艾滋病检测项目的健康检查。诊断发现并知晓自 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 90%以上。 2.促进主动检测。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向社会更新 1 次艾滋病检测 机构信息,动员有意愿者接受检测服务。加强艾滋病自测试剂监管, 开展互联网预约检测咨询服务,推动自我检测。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告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监 管场所和海关对艾滋病感染者要面对面告知结果,明确责任与权利, 督促其及时告知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并主动采取预防措施。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组织做好病例首次现场流行病学及溯源调查工作。艾滋病 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 95%以上。 4.不断提高抗病毒治疗服务。卫生健康等部门优化布局,巩固以 县为单位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工作。将承担艾滋病诊治工 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完善医疗机构艾滋病确证、免疫功能、病 毒载量实验室网络建设。推广检测咨询、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 增强对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和严重合并症的诊治能力,建立多学科合作 的艾滋病诊治平台。在尊重本人意愿前提下,对流入半年以上的感染 者,由流入地负责随访和治疗。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在 结核潜伏感染且无活动性结核病的感染者中开展预防性治疗试点工 作。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 90%以上,接受 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治疗成功率达 90%以上。 5.提高医疗机构艾滋病防治服务能力。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 每年不少于 1 课时,培训率达 100%。医务人员防艾知识知晓率 95% 以上。将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重要指标。 (四)防艾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政法部门牵头)。 1.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社会管理。政法部门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 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应对艾滋病相 关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推动全区建立艾滋病感染者特殊人群社会帮扶 体系。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 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危险的相关违法犯罪 行为,依法责令相关经营场所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证照,对涉嫌故意传 播艾滋病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 部门对抓获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 100%进行艾滋病 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并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出 监所后及时转介到卫生健康部门抗病毒治疗点治疗。公安部门在每个 设区市至少设立 1 所收押感染艾滋病涉案人员的特殊病犯监区,实现 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集中管理和治疗。 2.加强合成毒品等物质管控。卫生健康、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 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依法查处危害健康的非法催情剂等,及时将 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滥用物质纳入毒品管控范围,依法加大打击力 度。开展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建立经常性、动态化 的排查机制,切实提高对滥用合成毒品人员的发现能力。做好滥用合 成毒品成瘾人员送戒收治和戒毒治疗工作。 3.加强不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清理。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 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属 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配合卫生 健康部门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结合“净网”等专项 行动,依法清理和打击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社交媒 体、网络平台和个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五)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1.实施防艾母婴传播综合干预。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中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用 药率均达 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 4%以下。 2.提升防艾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水平。各市、县(市、区)要制定 防艾母婴传播工作方案,加强预防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 的及时、完整录入及分析利用。 3.逐步开展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消除艾 滋病母婴传播方案。积极推动部分市艾滋病母婴传播率达到 2%的消 除标准,为申请消除母婴传播认证奠定基础。 (六)学校防艾教育工程(教育部门牵头)。 1.强化部门协同合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 门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学校防艾工作。规范和落实学校艾 滋病疫情通报制度,每年至少通报 2 次。将学校落实防艾教育情况纳 入教育和卫生工作检查内容。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成立由学校主 要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学工、宣传、团委、校医院等部门参与的防 艾领导小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并组织开发 适合各学段学生的宣教资料。青年学生防艾知识知晓率达 95%以上。 2.加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性健康和防艾教育。普通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性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利用学校医 务室、心理辅导室开展性生理、性心理咨询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要加强技术指导,利用班团队活动时间,确保落实初中学段 6 课时、 高中学段 4 课时的防艾教育时间。 3.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防艾教学任务。普通高等学校、 职业院校在新生入学体检中发放防艾健康教育处方,每学年开设不少 于 1 课时的防艾专题教育讲座。加强外国留学生防艾宣传教育工作。 4.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活动。教育部门要树立校园 自主防艾意识,借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在所有初中及 以上学校成立学生防艾志愿组织,开展校园、班级防艾同伴教育。将 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 活动内容,在资金、场所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 院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期间,要广泛开展防艾宣传 教育和检测动员活动,按照自愿检测的原则引导学生主动接受艾滋病 检测。 5.加强学校教职工宣传教育。加强学校教职工防艾知识宣传教育, 每学年参加不少于 1 课时的专题教育讲座,确保在职教职工防艾知识 知晓率达 9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落实。各级政府要对艾滋病防治 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 完善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各级 防艾办的综合协调和督办作用。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 评方案,各参与部门要将防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建立考核制度。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站和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各级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统筹各级各类艾 滋病防治项目经费和本级防艾专项经费,合理安排实施方案所需经 费,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制,不断提 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部门应定期将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报卫 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后将绩效评价报告报政府。 (三)加强重点地区防治,创新示范区工作模式。各级财政、卫 生健康等部门将艾滋病防治与健康扶贫结合起来,对疫情严重的贫困 地区从人、财、物、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要以第四轮 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为抓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创新管理机制和 工作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科研创新,开展国际合作。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鼓 励源头创新,建立艾滋病防治科研创新与技术推广协作机制,进一步 加强科研技术支撑条件、平台与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关键 技术研究。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开发**特色中医 治疗艾滋病方药。在国家指导下,建立健全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机制, 及时交流疫情和防控信息,联合开展综合干预工作,遏制艾滋病跨境 传播。 (五)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对各 地各部门落实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 的市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县给予 黄牌警告,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各级绩效办负责将重 点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自治区防艾办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协 调落实,并于 2022 年底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 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篇二】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 10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壮族自治区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2 年)的通知》(桂 卫艾防发〔2020〕3 号)要求,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我县防治艾 滋病攻坚工作的部署,解决我县当前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问题,遏制艾滋病在我县蔓延传播,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增强艾滋病防治意识,避免和减少不安全性行为,最大限度发现 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巩固吸毒人群防 治效果,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将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 平。 二、策略措施 (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县防艾办牵头,各乡镇政府、 各成员单位配合) 1.增强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卫生健康部门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制 定差异化的宣传教育目标和策略,既要加强对艾滋病危害的宣传,开 展警示性教育,又要反对歧视。居民防艾知识知晓率达 90%以上。 2.加强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宣传。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相关服务对 象集中活动区域常年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现场咨询。交通、民政等 部门在车站、码头等流动人员密集场所、用工单位、居住社区开展艾 滋病防治宣传。在车站,码头显著位置设置防艾宣传广告牌或宣传专 栏,覆盖率达 90%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 知识宣传纳入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训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们要加 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防艾宣传教育,设置宣传墙报,将艾滋病知识 纳入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交通运输部门在全县汽车停靠 站(点)、码头等显著位置设置防艾宣传广告牌或宣传专栏,在高速 公路服务区卫生间、车站卫生间张贴宣传画,覆盖率 90%以上,流 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90%以上。市场监管、文旅部门等 相关部门要做好县内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网吧等服务 行业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的防艾宣传教育以及相关场所防艾宣传画 的张贴和宣传资料的摆放宣传覆盖率 90%以上。 3.加强农村地区宣传。建立健全以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 委会委责任主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技术支撑的基层防艾宣传网络,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 乡(镇)、街道办防艾人员进村入户宣传覆盖率 100%的村(居)委 会,村(居)委会防艾工作人员入户宣传覆盖率达 100%。 4.加强老年人宣传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敬老爱老等活动,加强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怀和心理沟通,丰富老年人 业余生活,每年至少开展 2 次艾滋病防治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村 民委员会和老年人服务机构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艾滋病 防治宣传教育。老年人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90% 以上。 5.加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健康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有 针对性地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警示性教育和法制宣传, 突出疫情特点、危害严重性、有效防治措施、和故意传播艾滋病、性 病的法律责任。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防艾知晓率达 90%以上, 6.加强媒体宣传。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积极协调广播、电视 台等主要媒体加大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力度,宣传部门结合防艾工作 重点,播放艾滋病相关知识或公益广告,并利用网站、“两微一端” 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推送力度。激励电影经营单位在放映影片前播 放防艾宣传公益广告。 7.提升防治宣传技术水平。卫生健康部门每年至少公布 1 次艾滋 病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制作一批精品宣传教育材料,为各部门提供 技术支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信息、人工智能技术判断艾滋病防治 重点人群和对象,通过互联网精准推送防治信息。 (二)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 各成员单位配合) 1.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卫生健康等部门免费向艾滋病感染者发 放安全套,在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安全套销售点或自动发售装置, 实现宾馆等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全覆盖。 2.强化综合干预。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易 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综合干预工作,公安部门为卫生健康部 门开展综合干预、随访管理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 展出租屋、公共场所等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干预工作。利用“互 联网+”作用技术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规模和分布估计以 及行为状况评估,实施线上线下综合干预。推进暴露后预防措施,到 2020 年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规模和分布估计及行为状况 评估,实施线上和线下综合干预。进一步推进暴露后预防措施,到 2 020 年城区、2021 年县内重点乡镇、2022 年全县所有乡镇实现暴 露后预防全覆盖。探索开展男性同性性行为等人群暴露前预防试点工 作,制定完善政策并逐步推广。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 行为减少 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 0.5%以 下。 3.加强重点干预。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健全社区 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维持治疗衔接工作机制,将戒毒药 物维持治疗作为依法处置和管理吸毒人员的重要措施,纳入禁毒工作 监测和艾滋病防治工作考评内容。卫生健康部门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 病家庭全面实施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防治措施。对性病 就诊者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健康干预和规范治疗。公安部门做好监 管场所解押,社区海洛因成瘾者向当地或附近县戒毒戒毒药物维持门 诊(延伸点)转介工作,协助维护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 序。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艾滋病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 0.3%以 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 1%以下。 4.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托社会组织 孵化基地为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业务培训等服务, 支持其完善自身建设。利用国家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地和各地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技术支持 和监督管理。 (三)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各乡镇 政府、各成员单位配合) 1.完善检测策略。医疗机构要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在皮肤 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呼吸科、妇产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 科室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医疗机构要制定本单 位艾滋病筛查阳性者告知、登记、核查制度,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结果 告知工作,积极引导其配合确证检测并动员治疗。将艾滋病、性病检 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县 监管场所要具备艾滋病检测条件。卫生监督部门要督促住宿、娱乐、 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每年组织对直接为顾 客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包括艾滋病检测项目的健康体检。诊断发现并 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 90%以上。 2.促进主动检测。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向社会更新 1 次艾滋病检测 机构信息,动员有意愿者接受检测服务。加强艾滋病自测试剂监管, 开展互联网预约检测咨询服务,推动自我检测。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告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监 管场所对感染者进行面对面结果告知,明确责任与权利,督促其及时 将感染状况告知其配偶或有性关系者并主动采取预防措施。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做好病例首次现场流行病学及溯源调查工作。艾滋病感染者 权利义务知晓率达 95%以上。 4.不断提高抗病毒治疗服务。卫生健康等部门优化布局,巩固以 县为单位抗病毒治疗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工作。将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 纳入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完善医疗机构艾滋病确证、免疫功能、病毒 载量实验室网络建设。推广检测咨询、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增 强对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和严重合并症的诊治能力,建立多学科合作的 艾滋病诊治平台。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对流入半年以上的感染 者,由流入地负责随访和治疗。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在 结核潜伏感染且无活动性结核病的感染者中开展预防性治疗试点工 作。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 90%以上,接受 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治疗成功率达 90%以上。 (四)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政法部门牵头,各乡镇政 府、各成员单位配合) 1.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社会管理。政法部门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 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应对艾滋病相 关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推动全区建立艾滋病感染者特殊人群社会帮扶 体系。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 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危险的相关违法犯罪 行为,依法责令相关经营场所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证照,对涉嫌故意传 播艾滋病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 部门对抓获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 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并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出监所后 及时转介到卫生健康部门抗病毒治疗点治疗。公安部门设立收押感染 者艾滋病涉嫌人员的特殊犯监区,实现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集中管理 和治疗。 2.加强合成毒品等物质管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 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依法查处危害健康的非法催情剂等,及时将 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滥用物质纳入毒品管控范围,依法加大打击力 度。开展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建立经常性,动态化 的排查机制,切实提高对滥用合成毒品人员的发现能力。做好滥用合 成毒品成瘾人员送戒收治和戒毒治疗工作。 3.加强不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清理。宣传、网信、工业和信息 化、公安等部门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实施分 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将监管措施落实 到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结合 “净网**” 等专项行动,依法清理和打击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 和毒品交易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五)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各乡镇政 府、各成员单位配合) 1.实施防艾母婴传播综合干预。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中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用 药率均达到 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 4% 以下。 2. 提升防艾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水平。制定县级防艾母婴传播工作 方案。加强预防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的及时、完整录入 及分析利用。 3. 逐步开展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昭平 县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方案。积极推动我县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 2%及以下的消除标准,为申请消除母婴传播认证奠定基础。 (六)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教育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 各成员单位配合) 1.强化部门协同合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 门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学校防艾工作。规范和落实学校艾 滋病疫情通报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学校开展预防工作提供技术 支持和指导,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 95 %以上。 2.加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性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普 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性道德、性责任、拒绝不安全性行为、拒 绝毒品等教育,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利 用学校医务室、心理辅导室开展性生理、性心理咨询服务。利用地方 课程、班团队活动等,确保落实初中学段 6 课时、高中学段 4 课时 的预防艾滋病教育时间。 3.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活动。教育部门要树立校园 自主防艾意识,借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技术力量在所有初中及 以上学校成立学生防艾志愿组织,开展校园、班级防艾同伴教育。将 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 活动内容,在资金、场所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4.加强学校教职工宣传教育。加强学校教职工防艾知识宣传教育, 每学年参加不少 1 课时的专题教育讲座,确保在职教职工防艾知识知 晓率达 9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落实 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要对本辖区和本部门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 责,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完善部门 间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各级防艾办的 综合协调和督办作用。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方案, 各参与部门要将防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 核制度。 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 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 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县财政、卫生健康等部 门要统筹各级各类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和本级防艾专项经费,合理安 排实施方案所需经费,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强化项目绩效管 理责任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部门应定期将 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上报卫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后将绩效 评价报告上报政府。 加强重点地区防治,创新示范区工作模式 财政、扶贫、民政、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将艾滋病防治与健康 扶贫结合起来,对感染艾滋病的贫困人员从财、物、政策和技术等方 面给予倾斜和支持。以乡镇政府为主导,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 发挥引领作用。 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每年对各乡镇政府、县 防艾委各成员单位落实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将督查考核结 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县防艾办 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协调落实,并于 2022 年底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各乡镇党委政府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具体实施 方案。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