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5年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县司法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规划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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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年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县司法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规划合编

‎2021—2025年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县司法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规划合编 ‎2021—2025年某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850字文 ‎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XXX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 “十四五”发展规划,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为确保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任务顺利完成,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精神,按照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 ‎ 一、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 ‎ 自治区“十四五”规划体系,是以自治区发展规划即《XXX 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自治区空间规划为基础,以自治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各级发展规划共同组成的“三级四类”统一规划体系。各类规划编制程序包括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衔接协调、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环节。编制工作至2021年初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 ‎ ‎(一)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是自治区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区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是编制自治区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盟市、旗县(市、区)发展规划的总遵循。具体编制工作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 ‎ ‎1.前期研究阶段(编制工作启动至2020年初)。主要是在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 ‎ ‎ ‎2.纲要起草阶段(2020年初至自治区党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出台前)。组织开展规划纲要框架重大专题研究,起草形成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框架,测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确定重点战略任务,提出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开放举措、重大工程和项目。‎ ‎ ‎ ‎3.纲要草案编制阶段(自治区党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通过后至2021年初)。根据自治区党委规划建议起草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盟市、各部门、自治区人大和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深入论证,并与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进行衔接,于2020年底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2021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在批准后公开发布。‎ ‎ ‎ ‎(二)自治区空间规划。自治区空间规划是对全区区域范围内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的安排部署,是自治区发展规划在空间领域的细化安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自治区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为自治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自治区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环保等开发保护活动具有空间性指导和约束作用。具体编制工作由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负责。‎ ‎ ‎ ‎(三)自治区专项规划。自治区专项规划是自治区发展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安排,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主要包括重大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以及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的落实。自治区专项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支撑性作用,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审批或核准重大项目、安排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具体编制工作由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 ‎ ‎(四)自治区区域规划。自治区区域规划以自治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为对象,贯彻实施重大区域战略,指导特定区域协调协同发展。自治区区域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支撑性作用,侧重于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具体编制工作由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区域涉及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 ‎ ‎(五)盟市、旗县(市、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盟市、旗县(市、区)与自治区同步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空间规划,其他规划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编制。各地区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按照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工作安排,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深入研究本地区发展思路、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突出地区特色,因地制宜指导发展。其中,盟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后,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发布时要同时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 ‎ 二、编制要求 ‎ ‎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是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对未来五年发展的系统谋划。各盟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对XXX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描绘XXX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 ‎ ‎ ‎(二)深化前期研究,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各盟市、各部门要拓展规划前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要在摸清底数和未来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平衡劳动力、资金、土地、能源、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支撑,以及资源环境约束和重大风险防控需求,科学设置目标指标,合理确定重大任务举措。同时,要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确保规划内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规律和总体发展趋势。‎ ‎ ‎ ‎(三)加强规划衔接,增强规划体系的协调性。要强化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形成规划合力。要做好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与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衔接,既要细化落实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又要争取将自治区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要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衔接,强化规划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的衔接。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于2020年9月前完成规划初稿,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必要时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编制单位开展审查论证。‎ ‎ ‎ ‎(四)规范编制程序,扩大规划编制的民主参与。规划编制要坚持规范化、民主化,确保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制度化,明确编制进度安排。要坚持开门编规划,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智慧,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要充分借助外脑,发挥好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科研院所、智库的作用,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要扩大民主参与,借助现代信息平台充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重视向企业、基层一线学习经验、听取意见,从实践中寻找破解发展难题的务实举措。‎ ‎ ‎ ‎(五)统筹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和备案制度。为解决以往规划数量过多、质量不高、交叉重叠等突出问题,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的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将严格限定在《XXX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内,并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与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依托国家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同步监测评估。‎ ‎ ‎ 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自治区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自治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后制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变化需要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但未列入编制目录清单的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应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增补列入编制目录清单。属于部门内部管理需要及任务实施期限少于3年的规划,或者主要由市场调节的行业领域规划,原则上不再编制;对确有必要编制的规划,必须在启动编制前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由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印发并组织实施。除自治区党委、政府有明确要求外,未列入目录清单或未备案的规划,原则上不编制、不批准实施。‎ ‎ ‎ 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自治区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经与国家主管部门衔接后,由规划编制单位于2021年初形成送审稿,连同专家论证报告、分管主席签批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篇章),一同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联合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部门自行编制审批的专项规划,于2021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后,由规划编制部门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 ‎ 三、保障措施 ‎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根据规划属性强化统筹协调,并认真做好相关涉密管理工作。‎ ‎ ‎ ‎(二)组建编制队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建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专班,负责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草案的具体起草工作。‎ ‎ ‎ ‎(三)落实经费保障。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自治区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经费在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地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 某县司法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规划3640字范文稿 ‎“十三五”期间,X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狠抓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X县2016年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2017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依法治县先进县”、2019年被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县”,X县司法局2017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近五年来,X县司法局先后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先进集体)X次、全县先进单位(先进集体)X次。‎ 一、“十三五”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一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及“七五普法”启动工作,筹备并组织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总结及“七五”普法启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确定目标任务,明确方法步骤,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七五普法”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组建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制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依法治县办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拟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工作要点,于2019年9月筹备组织召开中共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标依法治县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完成时限等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开展。二是抓实法治宣传工作。2016—2019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X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X万余件,发送法治宣传手机短信X万余条。三是全面完成省级法治示范县创建。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举措、狠抓监督落实等措施,同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用法、社会法治。X县于2019年5月被命名为X省第二批省级法治示范县。‎ ‎(二)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共审查规范性文件X件,对在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督促其认真加以修改,保证文件制定质量,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二是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改革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X起,受理行政复议申请X起,依法审结案件X起。三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积极组织全县X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X%以上。四是扎实完成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我局充分发挥职能,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积极动员部署、严格资格审查、严控选任程序,共选任人民陪审员X人、人民监督员X人,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三)创新方法,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精确做好特殊人群的监管帮教。建立起功能齐全、设备完整的社区矫正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引入定位手环精确定位等方式,精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2016~2019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X人,解除矫正X人,目前在矫X人,无一例重新犯罪。二是深化民间矛盾纠纷排调工作。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建各类调委会X个,其中专职调委会X个,乡镇人民调委会X个,村级人民调委会X个,人民调解员X余名,建立驻所调解室X个; 2016~2019年共排查矛盾纠纷X件,调解成功X件。三是全面完成指挥中心建设。于2019年投入X余万元,建成了集行政会议培训、会见探视帮教、法律援助咨询、社区矫正帮扶、人民调解工作等功能为一体的X县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完成X、X、X、X四个司法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目前指挥中心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及时完成司法所新建任务。按照“十二五”规划基层司法所建设计划,通过积极协调,严格落实资金及土地,及时完成了吉米、新茶、沙岱、则拉四个司法所的新建任务。‎ ‎(四)强化措施,高效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大力倡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介入到经济建设的各个层面,深入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一是先后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和驻人武部工作站,依托X等X个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逐步可实现全县工作站全覆盖,法律援助服务更深入基层。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X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站,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是认真办好各类案件。2016~2019年,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X件,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援助案件X件,免费接待法律咨询X件,实现了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100%受理。‎ ‎(五)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先后选派十余名优秀干警分别到X个帮扶村任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通过入户走访、宣讲政策等,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制定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帮扶,2016~2019年共计投入帮扶资金X余万元,用于帮扶村发展集体经济、修建集体水池及村活动室建设等。‎ ‎(六)高度重视,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机构改革后,一是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法制办职能职责归并到司法局,内设机构由原来的X个增加到现在的X个,重新调整了人员岗位,每一位干警都明确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二是人员、岗位结合更加合理,工作职责合理划分,理顺关系,尽可能协调搭配,达到协调运转的目的。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打造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评分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能独立开展工作,又能相互协作、加强配合。‎ 二、“十四五”发展思路 ‎(一)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切实抓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的规划组织,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二是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二)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一是进一步配齐、配强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依法治县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依法治县工作网络, 强化法治工作培训,把依法治县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强化依法治县工作的督导考核。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依法治县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好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详细执法监督计划,采取灵活有效方式,不定期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考核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把关。‎ ‎(三)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全面巩固“德古+法律”、“人民调解+治安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县规范化调委会达到X%,全县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X%以上。‎ ‎(四)继续加强特殊人员监管安全。全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建立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与家庭齐抓共管机制,确保实现24小时、全方位、无缝隙管控。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强化督查,加强与法院、检察机关进行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联合督查,进一步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开展。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 ‎(五)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 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项民生工程任务,加大经费支出进度,优化案件结构。完善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六)不断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抓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开展,加强警示教育。加强机关党建,继续做好“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困难党员慰问、党员主题日等活动。常态化的做好脱贫攻坚、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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