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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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村级供销社运营情况报告(七)
村级供销社运营情况报告 一、村级供销社(兴农公司)的组建情况 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在推进,为了承接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功能。区委、区政府要求区供销社主动承接发挥作用,并作了顶层设计。 一是层级设计。在区级层面组建兴农供销服务集团公司。由区国资委、区农投、区供销社共同出资发起设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其中区供销社占40%的股份。在村级层面出资4440万元,按照“1+n”的模式,成立兴农供销服务子公司(简称村供销社),由集团公司相对控股。村级供销社可以吸纳村集体的“三变”资金、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贫困户的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资金共同入股。二是管理设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以管资产运营为主。党建工作由村级党支部进行管理。三是机制设计。村级供销社的重大决策报集团公司备案,由股东会决定,村级供销社的日常运营要按照公司法执行并接受村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四是经营设计。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经营和发展需要,围绕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公共事业运营、资产经营管理、现代农业生产全程化服务、城乡居民生活服务、农副产品种养加工等板块进行布局经营。 二、村级供销社运营情况 当前,我区正在强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为承接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功能,做到村级供销社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效联结。村级供销社吸纳村集体的“三变”资金、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贫困户的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资金共同入股。村级供销社在兴农供销集团的指导下,一方面充分发掘本村的资源禀赋,建立特色产业;另一方面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同时,吸纳贫困群户就业。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经营和发展需要,围绕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公共事业运营、资产经营管理、现代农业生产全程化服务、城乡居民生活服务、农副产品种养加工等板块进行布局经营,74村级兴农服务公司按照“供销社+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的“1+4”模式开始运转。村民作为村级供销社社员享受种养殖培训、平价农资、粮食代储代销、土地托管、生活所需等服务;村民作为供销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还享受分红,截止20XX年12月底,村级供销社为村集体提供收益合计510万元,村均收益6.9万元,有力地助推了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目前,74家(村级供销社中从事特色种植的22家,特色养殖的13家,贸易加工的46家,乡村旅游的3家)村级供销社扶贫基地吸纳贫困户1072户,户均增收955元;今年3月份53家非贫困村兴农公司也已经注册成立,进一步增强了村级供销社的服务能力。 三、村级供销社运营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全区74个贫困村村级供销社用于组建的4440万元(每村60万元)资金偏少,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存在流动性资金不足,难以开展一些风险低盈利前景好的项目,不利于公司的持续性经营。同时,全区的村级供销社(服务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员工都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缺少相关经营人才,公司的经营要兼顾全村的行政、人口、经济等多项业务,对于公司业务工作难以做到及时、有序的开展。 四、关于村级供销社发展的下一步计划 1、区供销社认真对各兴农服务公司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分类,根据各兴农服务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公司先行开展实际运作,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制定适合本村经济发展的工厂经营模式和方向。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传统经营和特色经营相结合、涉农主体和一家一户的结合。在兴农服务公司的引领下,把各类涉农主体以及村级综合服务社联合起来成立联合社或联合体,更好地发挥为农服务的功能,更大地发挥脱贫致富的带动作用。下一步在全区其他兴农服务公司进行推广,不断促进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面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效。 2、为促进全区村级供销社(兴农服务公司)的正常经营,区供销社将进一步争取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供销社对于全区村级供销社的资金、项目支持。同时,区供销社将立足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与“三农”服务的结合,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进一步密切村级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合作关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