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交通运输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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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交通运输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四)

交通运输局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根据《县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县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任务分解表》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县交通运输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把握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要求,紧盯“高端产业闻名县、生态宜居标杆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开放融合先行县、富足安乐首善县”的方向,以防范化解社会治理风险难点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点的社会治理机制,着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为推动“五县共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坚持为民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系统思维。将社会治理放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各项任务,部门协同联动,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四)坚持依法治理。善于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优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五)坚持共建共治。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领导小组 县局成立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综治办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切实发挥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牵头协调、督促推进的作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 ‎ 四、建设目标 全面对标《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和《省区域特色工作指引》,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工作,着力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 2020年为基础建设年。重点围绕全国、省市县要求,制定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逐项落地落实;建立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组织体系、推进体系、保障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在年底争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点。 2021年为攻坚突破年。探索形成一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创新成果,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2022年为深化提升年。进一步把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做深做细做实,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工作布局更加优化合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建设任务 (一)开展平安交通建设。深化平安交通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平安交通建设2020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平安交通建设水平。 ‎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各单位,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县农路办、县项管办 完成时限:11月份 (二)开展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清除违法非公路标志和违法广告,取缔非法设置的搭接道口,规范公路沿线引导标志设置,清理航道碍航设施,规范临跨河设施,保障交通畅通。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非法码头和浮吊船作业点专项整治“回头看”。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站、县航道管理站(县港口管理局) 完成时限:11月份 (三)健全安全防范管理机制。完善交通运输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健全汽车客运站安检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 责任单位:县运输管理所 完成时限:11月份 六、工作要求 ‎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是全市首批创建县域社会治理合格县区试点县,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建设任务。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第一责任和直接责任,构建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运作协调的工作推进体系。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抓好任务分解,强化投入保障,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任务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强化总结推广。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每月工作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自6月起,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清单,每月25号前汇总上报工作推进情况。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总结成绩经验,形成特色亮点,强化宣传效应,激发行业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强化考核激励。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已列入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将根据各责任单位推进落实情况,对成效不显、问题突出的,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政策工具,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强化考核奖惩,精准掌握各责任单位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照序时进度高质高效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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