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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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习张飚精神心得体会
学习张飚精神心得体会 张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一名普通检察官,从检32年,先后监督纠正了9名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将被判处死缓、服刑期间以请假为由脱管失控达8年之久的服刑人员抓捕收监;耗时5年为张氏叔侄洗脱罪责。张飚时刻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强化自己,始终保持检察干警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踏踏实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真真切切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学习他坚定信念、忠实履职 张飚从检30多年来,始终坚守在检察工作第一线,先后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其中发现问题依法复查7件;参与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2件,出庭支持公诉12件。他把忠于宪法法律、忠于检察事业的坚定信念融入到从事的每一项检察工作中。为推动纠正张高平、张辉叔侄错案付出了极大心血,在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心。作为检察人员,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学习他心系群众、为民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检察干警要像他那样心存一份强烈的为民之心,真正把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当作自己的事来对待,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把用心为百姓办实事的坚定信念融入到每一次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始终以百姓之心为心,善待来信来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换位思考,悉心聆听当事人的心声,把群众的委屈当成自己的委屈,动情之处甚至为之流泪。以一个法律工作者对群众的深情与挚爱证实了一个朴素的哲理:“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 学习他忘我工作、务实进取 张飚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坚守,兢兢业业,多次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以及刑期计算错误等问题。为推动纠正张高平、张辉叔侄错案,他多次调取证据材料,实地考察犯罪现场,5次跨省转递申诉材料,临近退休仍积极反映情况,经过5年多不懈努力,通过与同事们共同努力,为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复查张高平、张辉强奸案起到了促进作用。他在监所检察工作岗位上,始终保持了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不管是日常检察和节假日检察,他都深入监区,从每个被监管人的饮食、生产、卫生防疫、思想动态等方面全方位了解监管情况,及时发现侵害被监管人权益行为,将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张飚淡泊名利,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在艰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下,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他秉公执法、敢于担当 在张飚身上集中体现了敢于担当、克己奉公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他对自己所从事的监所检察事业敢于负责,对所从事的具体工作极端负责,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是一个素质过硬、责任过硬、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碰硬的监所检察干部。将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忠诚融入工作,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以坚韧执着的实际行动托起公正的天平,让公平正义的光辉照进每一个角落。作为一名检察人员,理应成为法律的忠实守护神,干一行爱一行,从细节入手,用心做事;遇到疑难案件时坚韧执着,不放弃不退缩,坚守原则、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始终坚守做人、处事、办案、用权、交友的底线,居安思危,防微杜渐,遇事坚守原则,执法不徇私情。在各种利益、潜规则面前,挺直腰板,维护检察官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形象。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