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芦荟订单合同-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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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芦荟订单合同-买卖合同

海盐县芦荟订单合同 - 买卖合同 编号: 签约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 签订本芦荟订单合同。 一、乙方种植的芦荟品种、 面积和向甲方出售的“订单”芦荟数 量。 品种 规格 种植面积(亩) 订单数量(公斤) 户数 备注 二、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芦荟鲜叶应按照浙江省无公害芦荟基地标准 生产。无腐烂变质、无使用杀虫剂农药的绿色农产品。 三、收购价格:甲方按市场价格收购芦荟,并确定芦荟鲜叶收购 最低保护价为 元 / 公斤。 四、结算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必须以每筐 50 公斤标准 送到甲方所在地 , 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 , 乙方开具送货单 , 甲方 经办人员验收签字后有效。 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嘉兴市农副产品专用 发票”在下月的 ____日前结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收购价格收购合同内芦荟的,甲方应按 合同标的支付 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2 、乙方因非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而不履行合同的,按合同标的 支付 5%的违约金。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 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村 户(签字) 附件: 1 、乙方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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