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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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提示范文
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提示范文 要点之一:案件防控管理 1、加强业务审核和风险提示。营业网点要严格落实岗位制约, 对涉及救灾资金的汇划,要在审查核实后及时办理。对办理防疫 物资购买、疫情捐款的客户开展风险提示,提醒客户核实相关信 息,确保收款方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公开募集资格的慈善组 织和红十字会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查询),防范不法 分子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2、加强自助设备管理。自助设备管理部门和管理单位要灵活 安排清机加钞计划,合理调配加配钞人员,落实岗位制约和进出 加钞间管理,严格做到“单人无法开启,双人同进同出”,防止人 员聚集和无防护措施接触,严防自助设备监守自盗类案件。对于 布放在医院、车站、机场等特殊区域的离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 时应做好人员防护工作。***建立自助设备巡查预案,自助设备 巡查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擦拭消毒。 3、加强安全巡查。营业网点要安排网点保安做好营业各环节 尤其是营业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时清理可疑物品、车辆和人员, 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疫情防控期间路面人员稀少实施爆炸、劫持、 抢夺、纵火、诈骗等案件。网点保安要加强营业期间自助设备巡 查,防范侧录案件发生。 4、是加强防范与疫情相关的电信网络诈骗。安全保卫部应指 导反诈中心和基层营业机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控利用疫情实 施诈骗的涉案账户,及时反馈查控结果。对于已挽回的被骗资金, 应按照电信网络诈骗冻结资金返还的规定,开辟“绿色通道”,以 最快速度返还捐款人。对于各级行所在地公安机关已通报的利用 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涉案账户及其开户人,应立即上报总 行,由总行通过智能反欺诈平台纳入黑名单,实施从严惩戒。对 于因部分营业机构防疫期间暂停营业,导致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账 户冻结到期无法及时续冻以及司法扣划或资金返还无法操作的, 应及时上报总行,并由总行通过司法查控系统集中处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