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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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和北海市政府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工商监管职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经济秩序,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建设 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市局、县(分)局、基层工商所三级监管联动机制。今年4月,市局、县(分)局、基层工商所层层签订《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0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人员、责任、工作制度三落实。二是完善食品质量检测工作机制。根据《工商所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充分发挥配备工商所食品检测车和快速检测箱的作用,实行每周一检制度,每次检测2个品种,每个品种检测2批次以上。同时,实行专项整治与食品质量抽检相结合机制。三是推进食品监管督查工作机制。围绕自治区工商局《全区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一方面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另一方面实行行政首长督查制,市局主要领导一月一查,分管领导一旬一查,县分局主要领导一周一查,科股长三天一查,工商所长一天一查。以督查抽检确保食品监管责任到位,全年食品安全事故大事中事不发,小事杜绝在萌芽状态。四是建立食品监管预警工作机制。树立预防重于监管理念,利用食品安全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建立预警体系。通过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监管平台,由基层工商所督促超市、大型市场自行录入进、销货台账数据,并及时采集录入食品安全检测数据,信息后台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向公众和有关部门发布食品安全预警、走势分析、区域态势分析等监管信息,实现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五是规范行政执法,建立一套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包括食品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预警与应急预案等行政执法制度,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六是落实行政执法风险点防范制度,深化执法与监管作用。 二、专项整治日常监管相结合,净化食品市场 今年来,我局突出日常监管长抓不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1643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4465户次,查处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64户;查处食品案件26件,案值2.67万元,罚没金额5.153万元,查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1701公斤,价值2.299万元。 (一)开展节日食品市场整治。结合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粮、肉、蔬菜、饮料、糕点、禽蛋及其制品、罐头、水产品、酒类及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小食品店、小摊点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六查六看”为主要检查内容,做到“日常检查抓规范,专项整治抓落实,联合执法抓成效”,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全力清查问题奶粉,维护奶制品消费安全。为切断伪劣奶粉流入我市,我局分别于2010年2月、7月、9月在全市开展对乳制品市场的清查行动。重点对2008年已被登记在册的名单进行详细排查,同时教育业主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明确的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落实奶制品进货的索证索票、台帐及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售不合格的无检验检疫报告的奶制品。从检查来看,乳制品经营业主基本上落实了上述制度,检查中也没有发现经营者存储和销售2008年问题奶制品。清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79人次,检查奶制品经营户2279户。 (三) 开展和学校周边食杂店小摊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力量对辖区校园周边的各类店面、摊点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审查校园周边地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对于无照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共对全市286所学校(其中,幼儿园131所、小学129所、中学42所、大中专院校11所)周边的722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取缔无照经营15户,责令补办营业执照6户。二是加大巡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认真检查校园周边各类食品零售店、小摊点出售的饮料、奶制品、油炸小食品及方便食品,严防 “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假冒食品上市销售,责令不合格食品退市5.9公斤。重点加强了对校园周边各类流动食品摊点的监管,清理学校及其周边流动小食品摊点10个。三是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落实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12户经营者落实整改意见,对食品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制度不健全的6户食品经营门店下发了《市场预警告知书》,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自觉履行索证索票备案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四)全力排查“地沟油”,防范劣质油流入餐桌。以合浦县、铁山港区、银海区为重点,对上述三区的城乡结合部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各大饭店、大排档及食品副食经营点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地沟油”流入餐桌。检查中未发现有“地沟油”窝点,也没有发现销售或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围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加大巡查力度。一是查户数,确保证照齐全;二是查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是积极引导和健全购销台账等制度,规范管理。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商户诚信守法经营。今年以来,共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194户次,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六)积极开展食品质量监测体,提高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工商机关抽检、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要求,以流通领域食品消费安全的商品为重点,落实专项整治与质量监测机制,以春节食品市场及校园食品市场整治为特定时段,委托北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粮食、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干货、烘培食品、糖果蜜饯、奶制品、速冻米面制品、方便食品、烹调佐料等19个品种126种食品进行检测,共抽检126批次,合格109批次,合格率86.5%。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已立案查处,对已销售的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已责令业主召回。 (七)认真做好食品流通许可的发放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今年以来,全系统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559户,其中内资182户,外资3户,个体1374户。篇二: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根据“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食品添加剂产业健康发展,按照上级有关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从今年 1 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各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落实责任。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的开展取得成效。我市食安委组织各职能部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重点,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细化专项整治分工。篇三:开展食品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开展食品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为规范我县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巩固深化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皖机发2431号)文件要求及市食安办的部署,泾县扎实开展了食品调料和食品添加剂整顿与规范工作,现将具体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县食安委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详细部署工作任务,严格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部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整治方案。 二、组织培训。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各自监管对象分别举办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重点就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等知识进行全面培训,并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加大宣传。 (一)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公告》全文在政府门户网站及食安办网站公告。 (二)按要求印制1800份《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公告》张贴到公共场所与居委会、街道及所有的食品安全经营单位。(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监管实际工作,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发放到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目前已发放、张贴《致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的一封信》8000份,印发《致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经营户的一封公开信》26份,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发非信用物质名单和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226份。 四、加强监管。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开展食品调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一是加强冷鲜肉市场监管,对中心城区内4个农贸市场、3个超市、6个冷鲜肉销售网点、1个冷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入场生猪随机开展“瘦肉精”现场快速抽检,共检测生猪尿样120份,检查结果均为阴性;二是是开展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排查,对全县规模较大的养猪企业开展“瘦肉精”检测排查工作,重点检查生猪免疫、料药库房及自配料情况,并抽取尿样作现场检测,此次共检查规模养殖场户33户次、采取随机抽检的方法,共检测了生猪502头份。检测结果显示,本次检测的33户次的规模养殖场“瘦肉精”( 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全部呈阴性;三是与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签定《畜产品质量安全》。 食品生产环节监管:由分管局长带队对我县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查企业生产行为: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大部分是传统糕点,季节性较强,要求企业严禁使用柠檬黄作为添加剂生产绿豆糕;二查企业生产记录:对企业的原料进货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成品检验记录进行检查;三查食品标签:查看企业的食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GB7718;四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要求全县22户食品生产企业签订添加剂使用承诺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市场巡查频次,摸查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调味料经营户数基本情况,结合市场网格化巡查和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检查工作,以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为重点加强食品市场巡查频次,根据巡查结果建立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台账,对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户限期变更经营范围,未变更前将食品添加剂一律下架处理。截止到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237户次,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对全县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调味料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未发现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其他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但发现有10起涉嫌经营超过保持期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泾县食安办《》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