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强化责任担当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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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强化责任担当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强化责任担当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 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发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号令,要求各级纪委建立起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立起严格自律的标杆。王岐山书记在工作报告中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无须扬鞭自奋蹄,决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面对党中央、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新要求,面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纪检监察组织必须以自我革命的勇气,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强化自身建设,把“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用具体行动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用实际成效回报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盼。‎ ‎ ‎ 讲政治,把好对党忠诚这个“方向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讲觉悟、有觉悟。觉悟了,觉悟高了,就能找到自己行为的准星。”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就要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的信仰忠诚、对党组织忠诚,以担当诠释忠诚,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捍卫者、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维护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推动者。‎ 抓思想,铸就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免疫力,同样需要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筑牢理想信念堤坝。要持续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领会和正确把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在日常教育管理中注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汲取政治营养,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坚定理想信念、激发担当精神,自觉筑牢抵御风险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今年,我们将制定《关于运用党内组织生活巩固监督执纪成效的规定》,解决好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问题,宣布处分决定时,要让违纪党员干部本人在支部大会或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自我剖析,现身说法。‎ 转作风,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个“定盘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坚定不移做好工作。”整治党内不正之风是纪检机关职责所在,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不仅难以理直气壮刹风整纪,更会使人民群众丧失对党的信心。我们必须严格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时刻保持如临深渊的清醒、如履薄冰的谨慎,始终坚持清正廉明、求真务实的本色,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着力净化党内风气、引领社会风气之先,努力打造作风建设的亮丽名片。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监督再监督、执纪再执纪”工作职责,启动专项整治“1+N”式行动,持续深化开展“一月一主题”和“一季一专题”督查活动。把消极对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较为突出的“为官不为”现象作为今年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对“懒政怠政”问题的整治力度并严肃问责。要加大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微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切实增强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提能力,握好监督执纪问责这把“手术刀”。监督执纪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苦练内功,难善作善成。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王岐山同志提出的关于“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今年我们确定在全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执纪理念深化年”‎ 活动,就是要通过树立精准执纪理念,力求做到信访反映精准识别,问题线索精准处置,执纪审查精准用力,案件审理精准定性,案件监督精准管理,执纪处分精准有效,以具体行动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增强纪律的刚性约束。要巩固深化“三进三访三争”活动,办好“徽府清风”夜谭,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纪律审查优质案卷(立案件)和纪律审查能手评选,克服核查问题线索不及时、定性用语不准确、调查分析不全面、处置效果不理想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执纪审查工作水平,坚决纠正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的问题。‎ 强监管,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王岐山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关心爱护干部和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做到监管不能“走过场”,批评不能“不痛不痒”,自律不能“挂空挡”,努力把从严治党“责任田”种成“示范田”‎ ‎。要发挥好问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抓手作用,《问责条例》不是摆设,能否发挥作用,关键看敢不敢较真碰硬。从近年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来看,既反映了主体责任的缺失,也反映出监督责任大量缺位。对纪检机关监督责任缺位,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或者不提醒不教育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的;对纪检干部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就要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今年我们要在全系统推行“两个责任”痕迹化管理,探索使用电子监管平台,目的也是为下一步用好问责利器提供追责免责的重要依据。最近,王岐山书记提出要把纪检机关内部的问责问起来,如果我们自身问责严肃,问别人责也能到位。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并完善向纪委季汇报制度,重点了解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情况,对监督不力、零问题报告的纪检干部给予问责。‎ 严纪律,扎紧纪律规矩这个“铁笼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作为执纪者,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自己戴上“紧箍”,不仅要成为执行纪律的尖兵,更要成为遵守纪律的典范。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执纪理念深化年”‎ 活动中,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细化请示审批,严控监督执纪自由裁量权,针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列出责任清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打造系统内的“制度铁笼”。要坚持有错必究、失责必问的责任倒查机制,让权力受到严格监督,严查用知情权、办案权、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严厉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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