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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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 编党课讲稿:如何规范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三)
党课讲稿:如何规范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 党课讲稿:如何规范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 发展党员工 作流程 一、申请入党 1 递交入党申请书 条件:年满 18 周岁的中 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 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按期缴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 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 住地党组组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 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 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 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 推荐和确定入 党积极分子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经派人谈 话的人员。 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4 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 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5 指定培养联系人 数量:1-2 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 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 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 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 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 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 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 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 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 1 次考察;基 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 1 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 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 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 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 确定发展对象 条件:经 过 1 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 报上级党委备案 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 注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9 确定入党介绍人 数量:2 名正式党员。 方式: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要求: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义务。 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 能作入党介绍人。 10 进行政治审查 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 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 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 关系的政治情况。 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 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 还应当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要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 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 注意: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 党。 11 开展集中培训 主体: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 时间:不少于 3 天或不少于 24 学时。 注意: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2 支部委员会审查 要求:征求党 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 合格。 13 上级党委预审 方式: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 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 要求: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 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 3 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 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 填写入党志愿书 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 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15 支部大会讨论 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 (2) 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 (3)支部委 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4)与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注意: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表决权人数 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表决权的正式党员 的半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 讨论和表决。 16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时间:党委审批前。 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 目的: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 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 党委汇报。 17 上级党委审批 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 是否完备。 要求: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应逐个审议 和表决。 时间:3 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 6 个月。 注意:党总支、乡镇(街道)所属的基层党委以及党组织 不能审批预备党员。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 审批预备党员。 18 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目的:掌握预备党员结 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 编入党支部和党小 组 要求:及时编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 入党宣誓 组织: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 程序:(1)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 (3) 预备党员宣誓; (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5)党组 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谱;严密紧凑。 21 继续教育考察 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本人汇 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时间:预备期为 1 年。 22 提出转正申请 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申请。 23 支部大会讨论 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 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 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 1 次预备期, 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 1 年;不履行党员义务、 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4 上级党委审批 时间:3 个月内。 要求: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 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5 材料归档 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 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要求: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 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