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1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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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心得体会 (短篇5篇)
202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心得体会 (短篇 5 篇) 《篇一》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 习 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 长 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 努 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 党政领导干 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 松懈,不引起 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 扫黑除恶,任重 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 部门要要加强管 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 恶势力滋生的机 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 其次是人民群众一 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通 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 行动 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 黑 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 降 至最低。 《篇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 xx21 日主 持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中央第 1 督导组对河北省开展督导工作 情况汇报。郭 xx 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 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督导试点经验,充分用好督导成果,做到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 识 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推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人民日报》8 月 21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 会 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 扫 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 局 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 程、 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意义,把专项斗争 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 实,主动出击,深挖线索,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把扫黑除 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采取 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增强广大群众知晓度与参与度,提高 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线索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 铲乱”的思路,深入排查摸底,全 面摸清线索。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社会 治安整治、法制宣传教育、基层组织 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线索,做好移送衔接, 发挥各自优势,将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篇三》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和各地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精准打击了黑恶势力。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 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 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之举。我们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的形势变化,坚定决心,以 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动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 要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深度打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 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深挖严惩黑恶 势力的“保护伞”,斩断腐败分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深化落实扫黑除恶 的政治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最大限度调动人民 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果人民共享。 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建 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篇四》 开展扫黑除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作为基层干部要自觉把扫黑除恶与基层党组织 建设联系起 来。基层党组织是联系党和群众的纽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 桥梁,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好坏 直接影响到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加强党组织的建设 是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关键。 扫黑除恶是全国如火如荼进行的一项工作,是改善发展环境、 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 措施,更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基层党组织 开展扫黑除恶应抓住三要点: 一是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提高自身能力, 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深刻认识 12 类重 点打击的黑恶势力,更深入、更全面的扫黑 除恶势力。 二是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各级干部齐抓共管。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充 分发动群众,坚决“打早打 小”,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级党委、政府要担负起政 治责任,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主力军作用,把 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 合起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三是依法严惩,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 遏制。 《篇五》 三国时期刘备在临终时嘱咐儿子刘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在教育刘禅不可轻视小事情,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 做。这句话至今对我们修身养性仍具有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 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 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社会转型期积累了不少矛盾,在赚取经济利益过程中的非常规手段也不是小概率事 件,某些人法治不彰的理念渐渐固化,诸多原因,导致一些地区、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 问题突出。虽然,这些涉黑、涉恶势力并未产生颠覆性破坏,很多时候是以化“恶小”的方 式存在。但这种“恶小”,危害却不小,它们渐成搅乱一方安宁的祸水,成为很多群众反映 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痼疾。对于它们的依法严惩,势在必行。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犯错误, 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 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因此,扫黑除恶工作,一定 “不以恶小而不为”,必须是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黑恶势力绝不手软,对“保 护伞”连根拔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