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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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3篇

‎202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3篇 ‎【篇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围绕能力建设年、作风建设年、信息建设年、体系建设年和文化建设年“五个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  一、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  (一)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 ‎  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卫生监督业务知识培训、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现场交流会、跟班学习等各种培训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有重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履职能力的在岗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队伍管理 ‎  通过对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执法风纪等专项稽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并实施卫生监督回访制度,实现对卫生监督员的全程监督,杜绝执法不规范现象,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  (三)加强应急快速处置能力建设 ‎  加强应急技术装备的配置,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网络,深入开展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  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卫生监督业务大楼建设。添置必要的取证设备、快速检测仪器和电子信息设备,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行政效率。尽快筹建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健全四级卫生监督网络。‎ ‎  二、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职能职责 ‎  (一)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针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类别单位,把握好原材料采购、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体检、食品加工制作、凉菜制作、制作场所卫生等关口,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聚餐卫生监管,重点做好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现场卫生指导工作,及农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预防和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做好法定节假日和各类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小型餐饮单位的监管,20xx年要分街道有重点进行小型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逐步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整体卫生水平。‎ ‎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  以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为监管重点,重点单位重点监管,要加大对目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监管频次,加大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丰水期、枯水期水质的监督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卫生隐患;加快饮用水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不断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措施,指导供水单位改进制水工艺,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做好城市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  (三)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  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城区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乡镇达50%,加大对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旅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活动及其他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行为,及时公布量化分级评定结果,指导群众健康消费。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小门店专项整治,逐步提高小门店整体卫生水平。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执法检查,及时公布监督监测结果。‎ ‎  (四)加强医疗执业监督 ‎  1.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加大实施非法行医司法移送力度,并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加强舆论社会监督,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两非”部门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执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技人员、外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医疗广告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批、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构,完善信息互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受理督办制度、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部门联动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  2.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按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执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  (五)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  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生活设施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指导学校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及卫生设施,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组织并开展好学校春秋季开学前后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高考驻点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高考师生饮食、住宿安全。‎ ‎  (六)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严把许可准入关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做到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卫生许可工作更加准确、规范。‎ ‎  (七)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 ‎  要紧扣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指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抓牢关键、抓全细节、务求实效、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无缝管理责任体系,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确保责任范围不丢分。‎ ‎  (八)完善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的创建工作 ‎  按照长沙市餐饮服务示范街的创建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示范街的创建工作,打造出一条真正意义上的示范街,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倡导餐饮企业的规范管理、合法经营,促进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力度,扩大卫生监督的影响力 ‎  要认真开展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渠道,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消费预警、卫生监督专项报道的公布,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卫生监督的认知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利用《xx市卫生监督信息》、xx市卫生监督网等平台展现卫生监督工作成效。‎ ‎  ‎ ‎【篇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  一、工作目标 ‎  (一)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健全完善;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全县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和本底资料,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  (二)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执业行为,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加强卫生管理,重点突出卫生制度建立、公共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要严把卫生许可关,做到“达标一户,许可一户,量化一户”,严格杜绝降低许可标准发证现象,提高审核、验收效率,按时限发证。‎ ‎  (三)加大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使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覆盖率达到100%,五病调离率100%。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培训率100%。‎ ‎  (五)积极实施各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量化分级管理率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达到100%,其它达到80%以上。‎ ‎  二、工作内容 ‎  (一)加大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点对公共场所是否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  (二)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 ‎  ①卫生许可证持证及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考核情况;‎ ‎  ②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③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  ④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记录及检测情况;‎ ‎  ⑤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  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  ⑦公共卫生用品(产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  ⑧是否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方案。‎ ‎  (三)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在重大会议及接待期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布署,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  (四)督促已发证,但未达到相关卫生管理规范要求的公共场所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  三、工作要求 ‎  (一)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卫生培训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  (二)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  (三)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联动机制,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主动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行为,根据情节予以立案处罚,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做到底子清、指导到位,发现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坚持打建并举、标准兼治的原则,促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上台阶,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 ‎  ‎ ‎【篇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大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  一、工作目标 ‎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及制度完善健全;‎ ‎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  二、工作重点 ‎  1、对所辖区域内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  2、督促所辖区域内所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  3、督促所辖区域内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  4、督促所辖区域内已开业、面积未达到10m2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  5、督促所辖区域内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饭馆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  6、督促所辖区域内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  三、实施方案 ‎  1、1-2月份为准备计划阶段,为本年度工作做好准备;‎ ‎  2、3-10月份为工作实施阶段,按照街道、乡镇分布逐户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该阶段分为:‎ ‎  ①3月份对古路、金大街、腾路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6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  ②5月份对大东路、大西路当中街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4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  ③7月份对桃路、滨路、东、河镇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4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  ④9月份对西、镇底、嘉泉、屯、马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3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  3、11-12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  4、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大力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  四、其它工作 ‎  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安排的任务和工作;‎ ‎  2、做好本年度夏季消夏、中秋、国庆、创建卫生城市及其它重大活动期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  3、积极配合其它科室,认真完成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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