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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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教育局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  县纪委: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纪委的监督支持下,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县教育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总体工作双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全局上下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当做份内之事与应尽之责,视为责任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和党组织 ‎ ‎  的政治使命抓紧抓好抓严抓实,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牵头抓总、示范带动,认真充当好领导主体、示范主体、落实主体和推动主体角色。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对分管股室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敢抓敢管,特别是对发现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及时谈话提醒等途径,做到了不疏忽、不放松、不偏袒。健全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学校领导具体抓,在常抓抓常上下功夫,不断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向心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教育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年初与11个学区、8个直属学校的负责人签定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学区(校),逐级传导压力,确保了“两个责任主体”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保障体系。一是严格落实《景泰县教育局机关工作纪律十条规定》等规章,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推动力。不断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学习、服务、高效、勤廉、和谐“五型机关”。二是实行中小学经费预算、月报、公示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工作,推行“阳光财务”,确保资金使用科学、安全、规范。 ‎ ‎  (三)强化制约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修订完善了《景泰县教育局局务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保证民主科学决策。围绕权力运行是否制衡、防控措施是否有力、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进一步梳理责权清单,明确廉政风险点,强化防控措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四)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做到思想武装不放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是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学习意识、担当意识、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活动,与县纪委紧密配合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三进”活动,弘扬“敬廉崇洁”的良好风尚。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六条红线”规定,严肃查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五)强化干部管理,切实带好队伍。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强化廉政审查把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在干部管理监督环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新任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各项制度。在选拔任用程序上,严格按照基层推荐、集体考察、党组会决定和公示任用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推荐和选拔任用的干部,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 ‎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要求,党委纪委书记不分管和承担全局业务工作,回归主业,全力尽责,切实担负监督、执纪、问责责任。   (一)强化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坚决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折不扣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和查办案件的能力,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作风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扬“钉钉子”精神,重点整治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定期向教育党委纪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一年来未出现漏报、迟报和瞒报现象及违纪违规和不廉洁行为。 ‎ ‎  (三)强化监查力度。按照《景泰县作风督查工作方案》和教育党委的安排,教育纪委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组织人员深入11个学区和8个县直学校,就工作纪律和财务管理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纪律管理松弛、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中考资料未及时纳入财务核算、财务支出不规范和个别乱收费的学校进行了提醒谈话和告诫约谈。结合正风肃纪工作,开展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为期三个半月的婚丧嫁娶专项整治活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聚众赌博、违规发放津补贴、经商办企业、等顶风违纪问题。全年受理电话举报12次,受理信访件38件,网上回复24件,共计62件次,逐一答复办结;共处理违纪案件5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4人次,降低岗位等级1人,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对责任制范围内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跟踪、指导、督促和检查。二是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工作过问的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关心的少,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三是在执行制度规定和落实监督制约上还有差距,个别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四是内部管理仍需加强,在廉政制度建设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健全等方面亟待加强。   四、今后工作打算 ‎ ‎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   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诫勉和追究,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工作氛围。   三是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素质教育推进、教育质量提升等工作相互促进与协调发展。   四是进一步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特别是进基层学校活动,努力营造廉政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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