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建议和对策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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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建议和对策四篇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建议和对策四篇 ‎【篇一】‎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体系建设,及时安排部署各时段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法,切实把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实效,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近年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析研究,目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安全意识还不强。少数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管理工作还不够重视,各项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违规操作、违章作业的行为;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企业负责人仍然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措施落实等抓得不够,对“四本台账”即:自检自查台账、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培训台账、会议记录台账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一些岗位的安全责任措施没有细化落实到员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不到位,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还薄弱;三是安全监管还有差距。少数危险化学品企业自身安全监管不到位,自检自查抓得不够,开展检查次数少,检查质量不高,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隐患重复出现时有发生、治理整改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力还不强。‎ 对策及措施 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及措施:一要提高安全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抓好“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危化企业法人及负责人的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育,让企业明确安全主体责任的内容及要求,强化红线意识,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水平,督导企业细化主体责任措施,扎实推进企业制度建设、依法经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改、风险管控、安全投入、持证上岗、专项治理等项工作落实,着力加强属管理的经常性、监管部门的严格性、企业主体的长效性,形成压实责任、齐抓共管、联合执法机制,有效促进危化企业安全监管到位、执法检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实现危化企业合法、依法、安全经营。二要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规范管理。在加强危化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对一些经常发生的一般隐患进行分析研究、查找根源,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如何进行防范,防止风险隐患升级。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重点抓好“两清单、一机制”的建设,即: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清单、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形成一个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从本质上提升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督促企业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对检查中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整改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按“五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资金、预案)要求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实施整改,及时清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三要严格安全执法,促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深入开展。要按照“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要求,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工作措施,抓住加油站、化学气体经营、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薄弱环节,强化整改,补齐短板,突出治理整改重大隐患,认真落实“五个一批”综合治理措施,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对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依法严查重处,以高压态势引领震慑;通过严格执法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秩序、规范安全管理,促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成效,确保建国70周年大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篇二】‎ 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由于危化品的特点,在危化品的生产、管理过程中,容易导致中毒、火灾或爆炸等危险,其所具有的有毒、易燃、易爆的特点,如果控制不当,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当前行业状况 目前我国列入目录的危化品2800多种,企业21万多家,从业人员超过500万人,包括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类企业,2018年化工行业产值14.8万亿元,占全国GDP的13.8%,占全球化工产值的40%,居世界第一,这些危险化学品包括了易燃、易爆、有毒、有辐射危害等种类,极易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威胁,危险化学品行业不折不扣地已经成为了我国的一个高危行业。危化品行业中21万家企业,中小企业占了80%,这些企业生产装备比较落后,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相对来说比较突出,据统计,**年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20人,2018年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43人,今年1-8月份发生重特大事故3起、死亡103人,其中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导致78人死亡,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8年到今年,危化品的重特大事故处于上升阶段,形势十分严峻,对此,解决危化企业的安全问题,避免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大众热点话题,也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二、危化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部分危化企业盲目追求眼前利益, 往往重当前、轻长远;重生产、轻管理, 对政府监督检查和聘请专家帮助企业查整安全隐患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缺乏积极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的安全意识, 自我约束、自我评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及责任体系未真正得到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停留在被动应付政府检查层面, 政府热、企业冷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危化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存在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 认为不出事故就可以了, 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职责, 导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 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给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和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二)化学品生产技术落后,安全问题不到位 就现在看来,我国的化学生产设备落后,许多设备老化,就连生产工艺还延续的是以前的生产技术,并且安全工作没做好,导致出现大量的化学安全事故,许多企业的生产布局不合理,其生产技术落后,机器老化,在生产危险化学品时对于劳动人员的白虎工作不到位,违章作业的情况时有发生, 留下事故隐患。‎ ‎(三)企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流动性大 危化品生产企业还存在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问题,有些一线生产岗位人员文化未达到高中学历,危化品知识比较缺乏。随着用工成本的增加,各地企业普遍存在招工难得问题,缺少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人才难以留住,员工流动性大,素质能力偏低,很多都是周边农民工,缺乏专业的基本知识,应急处置能力低,加之员工流动性大,使得企业不愿意在财力和精力上加大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能力。‎ ‎(四)应急救援水平低,力量较薄弱 危化企业事故防范意识差,或心存侥幸,不愿在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抢险设施设备及应急演练等诸方面作更多的资金投入。应急救援准备及人、财、物储备不够充分,应对突出事件的抢险救援演练不够,极易造成发生化学事故时手忙脚乱,从而导致反应意识及处置能力低下,极易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更多的财产、经济损失。精通各类化学事故的专业救援技术、专业救援器材配备、快速反应的危化专业救援队伍等也均尚未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各级政府对危化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目前,发生的危化事故大都由消防救援部门进行处置。‎ ‎(五)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随着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产业链的不断延伸, 大型化工装置不断增加, 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及危化品种类逐年增多, 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 目前具有化工专业或化工从业经历的监管人员比例,与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还有较大差距,而监管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少、经费欠缺、装备落后等问题的长期存在, 势必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繁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三、建议和对策 ‎(一)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从近几年我市发生的危化事故原因分析,绝大部分事故是因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质偏低、违章违规操作等造成的。企业把政府部门当成自身保姆、安全员,依赖政府部门日常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识缺失。为此,一要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媒体力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二要抓好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安全防范和职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三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上岗一线工人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不断增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企业内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注重发挥乡镇、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不应一味只追求内容全面而采取“灌输”的方法,应该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尽量增加互动环节,多提问,多举事例,引发员工思考问题,确保培训效果。同时,政府根据情况出台相应政策或者规划,鼓励、推进人才在制度方面有效落实。‎ ‎(二)持续深化排查整治,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危化品行业的隐患排查、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是行之有效的一个较好的监管方式和手段。‎ 首先,要严格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要对本企业重要工序、重大危险源、要害部位、重要装置和设施随时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排除或整改,对排查情况要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其次,要采取多部门联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借助专家力量,有重点、分步骤持续推进。结合本地实际,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严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强化专家力量建设,在不断完善充实市政府专家库的基础上,推动各县(市、区)依靠企业自身技术人才建立区域专家库或联合专家库共享专家资源,同时,积极与省上沟通,建立与省危化专家沟通交流平台,提供对我市危化企业指导服务。‎ ‎(三)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危化企业监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完善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的体系建设,一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加快我市危化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危化企业逐步纳入平台系统管理,提高安全监管效率,把握全市危化企业总体情况。同时,摸清底数,积极与省上沟通对接,将重大危险源连入省、国家系统实行实时在线监控预警。二是建议由安委办牵头,在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的基础上,由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环保、交通、卫生、邮政等部门组成我市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综合领导小组,并组建危化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中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行统一指挥、部门配合,具体负责全市的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通讯网络和信息系统,及时提供事故处置的信息保障。三是建立一支专业化队伍。介于我市目前尚没有一支专业性强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议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并协同环保、消防等部门对其进行培训和管理,强化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建立由企业自身应急队伍完成本企业,甚至相邻地区救援任务的救援模式,逐步形成网络。‎ ‎(四)加大投入力度, 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一方面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对危化安全监管的投入, 确保安全监管部门人员、职能、责任、装备、经费“五落实”。另一方面在加快培养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专业监管人才的同时, 通过向中介机构购买安全服务的方式方法, 解决目前基层专业监管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少的问题。‎ ‎【篇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在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物处置的过程中,由于管理、防护不当,会损害人体健康,造成财产毁损、生态环境污染。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的安全性,降低其危害、污染的风险已是非常迫切的问题。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新课题。‎ 一、远安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危险化学品主要集中在磷化工、医药化工、建材及农药、燃油(料)经营等行业。全县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和运输企业56家,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30多种,主要有黄磷、次磷酸钠、磷酸、硫酸、冰醋酸、乙酸乙酯、盐酸、硫磺、液化石油气、汽油、液氨、液氯等。危险化学品企业所涉重大危险源9个,占全县66个重大危险源总数的13.6%。从调研的情况看,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来抓,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管理。各职能监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责任体系建设,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行政许可审查,认真履行危化品安全监管责任,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危化品事故,保障了我县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正视问题,认识目前危化品管理的严竣形势。目前,我县危化品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和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我县只有安监部门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加之企业现有监管人员不足,大多没有配备危化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专职安监员同时兼任其他经济社会工作,且业务水平不高,致监管工作力度不够,监管措施落实乏力。特别是一些新建企业,对国家有关危化品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加之现有监管人员不足,监管手段单一,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 ‎(二)在充装和装载环节,未按规定设立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查验、登记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人员不到位,随意装卸。‎ ‎(三)在企业自身管理上,一些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自身素质较低,企业安全、登记、统计等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 三、对做好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为更好地做好我县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危化行业的生产、使用、经营和运输安全,切实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我县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更应当清醒地看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随着我县经济迅猛发展、工业立县战略的确立,磷化工已成我县重要的支柱产业,同时必然伴随危险化学品的大量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在经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随着重化工业的深度发展,将长期面临如何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问题。作为监管部门,面临着如何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思想认识的问题,既不能把危险化学品的大量使用当作洪水猛兽,拒之门外,影响经济的发展,又不能听之任之,放松管理,引发安全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认清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危险化学品安全意识。要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杜绝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明确抓“安全”就是抓“民生”,‎ 抓“安全”就是抓“发展”。落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造磷化工产业基地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行业监管办法 建议由县政府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出台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大对危化行业的政策支持,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强化监管,确保安全。一是建议政府强力推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三大经济政策”,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化解事故风险提供有力保证;二是对新引进企业拟批准建设或规划建设的项目,安监、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当好参谋,提出建议,严格掌控安全标准,执行“三同时”规定,减少项目批准、核准后因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企业选址、建设、设施设备、地质条件等反复论证或不能获得批准等方面的盲目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县、乡(镇)、企业三级安监体系,尤其是要加大对危化监管队伍的人员配置,建议从专业学校引进和其他单位调入懂危化专业技术的人才,充实到危化品监管一线,不断提升安监人员的综合素质、执法能力和安监工作装备水平。同时,加大对应急救援器材、安全监管装备、演练经费、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 ‎(三)严格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制。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针对本企业的产品、原料、生产过程、人员管理、装置、设备等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实施全过程的检查监控。监控内容要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实行档案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落到实处。‎ ‎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巡视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都要对本企业重要工序、重大危险源、要害部位、重要装置和设施随时进行巡视,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排除或整改;对巡视情况要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并将记录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在企业安全例会上及时进行通报。‎ ‎(四)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完善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的体系建设,一是建议由县安委会牵头,由县安监、公安、质监、环保、交通、卫生、工商、邮政等部门组成我县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综合领导小组,并组建县危化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中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行统一指挥、部门配合,具体负责全县的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工作。二是建议县财政和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的装备、专用设施、工具以及物质保障,尤其是重型防护服的购置;三是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通讯网络和信息系统,及时提供事故处置的信息保障;四是建议修订和完善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预案,印发各涉危单位和企业学习和落实,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实战水平。同时,县安监部门要把企业开展经常性预案演练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机制。‎ ‎【篇四】‎ ‎****安监局在对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中,经过对监管遇到问题的思考、查阅相关法规、案例、互联网资料、监管人员的研究探讨以及局领导的有效指导,形成了初步的监管新思路。‎ 一、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现实困难 截止**年12月,****共有3家秦都托管移交过来的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单位,且均属于异地经营(注册地在****,但在其他区经营)。目前安全监管工作实践中存在以下现实困难:‎ ‎1.无仓储经营单位普遍规模小,自身认为仅有票据往来没有实体储存的风险性高,处于忽视和麻痹状态,因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安全证缺失,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缺失,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等。‎ ‎2.经营环节安全底数不清。不掌握无仓储经营单位在上游采购环节、中间委托储存、委托运输、下游销售环节是否安全可控。‎ ‎3.欠缺对无仓储经营单位全流程和日常安全监管手段,仅限于专项检查和要求参加的安全培训,无仓储经营单位在变更及延期换证前才积极准备备查,日常安全管理硬件和软件水平较低。‎ 针对上述监管难题,从源头强化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的安全可控,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安监局拟取以下措施摸清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单位经营现状,补短板促提升。‎ 二、严格细化安全条件 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和《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咸安监〔**〕40号文)的基础上,共对五个部分内容进行细化:‎ ‎1.经营单位首次申请和延期换证管理;‎ ‎2.变更及注销监管;‎ ‎3.购销管理;‎ ‎4.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监管;‎ ‎5.监督检查。‎ 在首次取证条件中加入经营办公场所、人员配备情况、企业应急电话及安全管理人员保持联络畅通的要求,避免无仓储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联络不畅的情况,加强了属地监管效果,拟要求异地经营单位在**内固定办公场所,人员配备及办公条件达到要求。‎ 在延期换证环节要求提交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台账和票据,填报《危险化学品经营情况季度报表》,对无仓储单位经营品种和数量进行核对,以掌握是否存在许可品种未经营达一年以上,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在整个材料审核期间,将对企业经营品种全环节逐一了解核对,摸清企业主营品种、经营流向及规模等情况,对企业经营安全风险有了深入的辨识和判断。‎ 三、采取专项审计措施 委托专业机构对无仓储经营单位进行审计,对审计组的构成要求:一是有危险化学品专家,二是有专业财务审计人员。现场审计采取分组进行,一组由财务审计人员审查企业近三年来危险化学品经营账目,包括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采购与销售账目,另一组由危险化学品专家审查管理制度、资质、流向、协议等内容。审计目的是查处无仓储经营单位的超范围经营和非法经营行为。‎ 通过审计工作,重点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1.危险化学品经营采销不平;‎ ‎2.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对不上;‎ ‎3.企业相关资质提供不全等问题,包括上下游相关企业变更证明函、相关销售合同、委托储存、委托运输单位的资质及协议、上下游单位的资质证照及经营危险化学品品种的流向、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等证明材料。‎ 四、采取许可严把关措施 ‎1.严格每项许可材料。要求企业提供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员资格证、应急预案备案等,尤其对于应急预案备案,要求无仓储经营单位必须在预案中明确危险化学品从采购、委托储存、委托运输、销售整个环节出现问题的应急处置措施。‎ ‎2.审计报告作为延期换证重要依据。审计报告全面记录每家无仓储经营单位经营实际情况和问题,这些问题作为整改项必须完成后,无仓储经营单位才能延期换证。‎ ‎3.使用约谈等管理手段。对于无仓储经营单位有超过一年以上停止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行为,又不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企业,将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的方式与企业进行沟通,要求企业主动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注销申请。‎ 五、采取强化执法跟进措施 ‎1.加强日常、专项等各项执法检查。将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单位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并提高检查频次,开展各类日常、专项、易制毒、易制爆、重大政治活动等执法检查。‎ ‎2.及时对隐患开具执法文书。对无仓储经营企业各项检查中,只要发现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严格要求全部隐患整改闭合。‎ 在接下来的监管工作中,****安监局按照总量控制、去除存量、压缩品种的原则,对辖区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促进企业积极主动加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合规性、安全性、可控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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