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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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体会7篇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体会7篇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体会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此规定的实施,对广大基层公务员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实事。 一是普通公务员待遇能得到提高。原来只有职务提高了才能较大提高工资,职务与职级并行后,只要有足够的资历和工龄,不升职务就可以提高经济待遇,可以让基层公务员把精力真正用在干事上,从而安心工作、服务群众。 二是待遇提升更加公平公正。原来的非领导职务容易成为少数干部的福利,职务与职级并行后,公务员的待遇提高进一步健全了法规制度,而且是一把尺子公开透明量长短,面向全体公务员分配资源,达到到机会均等,公开公平。 三是解决基层公务员“天花板”问题。职务与职级并行,初衷就是解决基层公务员的“天花板”问题,必将增强全体公务人员的归属感,使他们更加忠诚于党和政府,更加忠于事业和职守,激发依法履职的担当精神。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体会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本次规定注重德才表现、工作实绩,通过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调动公务员群体积极性、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务员体制,拓宽公务员晋升通道,有助于完善激励保障制度、能上能下制度。通过建立相应的职级待遇、工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标准,回报公务员的辛勤付出,而不是仅仅用职务的形式。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要向基层倾斜,科学分类、拓宽尺度,探索能上能下的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励机制,给干部队伍强心针、定心丸。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源泉在基层,我们一定要让公务员们立基层、爱基层、有干劲。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在提供正向激励的同时,必须明确降级标准并落实到位,亮明底线,向懒政、惰政发出警示。让付出者得、消极怠工者失,建设符合人性规律、符合执政初衷的好的制度。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体会3 经过近两年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试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废止了2006年、2015年关于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的相关政策。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需着手下好三步先手棋。 坚持好党管干部原则,把好“三道关口”。《规定》是新时期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需要,是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需要,只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才能从组织上保证党的治国理念落到实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各级党委要切实参与到职务与职级并行全过程,把好职数配备关、晋升人选关、晋升程序关,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防止“带病”晋升,综合考量公务员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让真正优秀的、埋头苦干的基层干部有为有位,不再被挡在“晋升”门槛之外,切实分享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红利,不断增强普通公务员职业获得感和荣誉感,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强化正向激励。新《规定》限制职数比例,放宽晋升年限条件,注重综合考量公务员,旨在更好地发挥正向激励效应,但同时也会打破原有“时间久、自然有”的“吃大锅饭”现象。过去,部分公务员抱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心态,望着“天花板”混时间、混年限、混资历,新政实施后,这部分“混日子”人群仅凭摆资历无法晋升职级;另外,部分公务员特别是按照以往政策即将达到晋升年限的干部,可能会因为职数限制、实绩表现不够突出等因素“摔倒”在职级晋升的“门槛”上。各级党委要切实开展全面摸排,提前谋划,掌握好单位人员情况、单位职数设置情况,科学合理调配人员,妥善解决晋升压力大、矛盾集中的单位人员晋升,既不让埋头苦干的“老黄牛”吃政策亏,也不让“等靠要”的干部钻政策漏洞。针对不同情况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把新规宣传到位、解释到位、贯彻到位,稳定干部队伍,把因改革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让更多的公务员成为制度改革的受益者、支持者、拥护者。 健全完善配套政策,做好制度衔接。配套政策是《规定》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要对准对实《规定》中关于职级设置、职级升降、待遇保障等要求,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做好新政策与《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地有效对接,细化职级晋升各环节具体措施要求,在新规正式施行前及时出台职级待遇、不同职务类别公务员之间流转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要严防制度跑偏走样,不得违反规定设置职级,不得超职数配备职级,不得随意放宽职级资格条件,不得违法规定提高或者降低职级待遇标准,严格在《规定》的政策框架下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配套措施,充分运用考核奖优罚劣的指挥棒作用,用好用活职务与职级政策,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确保改革制度能落地见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体会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即是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一招。《规定》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保持公务员制度连续性的基础上,总结改革经验,吸收改革成果,在构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蓝图中,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职务“单轨”晋升制度曾发挥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造成了干部成长的“玻璃门”现象。尤其是对于基层干部来说,由于其所在的机构行政级别低,晋升空间有限,隔着“玻璃门”看得到“希望”,却总也够不着“希望”,隔门兴叹,到退休时仍只是科员职级的干部不在少数,严重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规定》指出,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这就彻底打破了干部成长的“玻璃门”,畅通了职级晋升的道路。同时,把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作为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也必将充分调动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积极性,让“待遇留人”真正变为现实。 在公务员队伍中,往往存在“踏踏实实干几年,当上领导就轻松”的消极认识,部分干部晋升之前兢兢业业,晋升之后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只进不出的“弹簧门”当做自己懒政怠政的“安全门”,严重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形象。即便是不能再胜任原有职务,也会保留原有待遇,这就为不作为、慢作为留下了可以活动的“口子”。《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对不得晋升职级的四种情况和降低职级的四种情况进行了明确界定,畅通了公务员职级能上能下的路径。这意味着今后一部分公务员晋升职级之后,即便是享受到了相应的待遇,也可以被“打回原形”。相信在这一机制的督促和鞭策下,每一名公务员都会慎重对待自己的级别和待遇,“在其位,谋其职,负其责,尽其事”。 公务员是老百姓的勤务员,每一个有志于从事这一职业人,都是抱着一腔热血,怀揣拳拳之心,走上工作岗位。之所以在成长的道路上会成为“苍蝇”、“老虎”,究其根源,则是因为在从业过程中,身陷官本思想的“旋转门”,迷失了为政的方向,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而“官本位”思想的存在,无论是对于形成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还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鱼水情,都如同附骨之疽,危害甚深。因此,有必要从制度上打破公务员官本思想“旋转门” ,畅通干事创业路。职务职级并行,引导公务员建立正确的职业预期,拓展公务员全方位发展空间,让基层干部、普通干部成为最大受益者,对于消除领导岗位的特权待遇,逐步破除“官本位”思想意义重大。 这也必然会推进公务员队伍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努力干出实打实的新业绩,干出群众称道的好口碑。 职务职级并行为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苦干实干打破“三个门”畅通“三条路”,旗帜鲜明为积极干事者撑腰鼓劲,切实把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广泛而有效地调动起来,引导广大公务员立足自身实际,提升工作能力,练就过硬本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状态、敢闯敢试的斗志、开拓进取的精神,履职尽责,拼抢争先,锐意谋绩,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赤诚,凝心聚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做出新的贡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体会5 近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印发,引发了广泛讨论和热议。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不仅表达了党中央对基层公务员的温情关爱和殷切激励,而且更能选出公务“骏马”,为我们党的伟大事业冲锋陷阵、马到成功。 职级晋升,明确了选出“骏马”的“伯乐标准”。《规定》要求,公务员晋升职级要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这就说明了,职级晋升并非达到最低任职年限的“幼马”都能坐享其成,也非论资排辈地“孝敬”“老马”,而是要达到“伯乐标准”。只有敢担当有作为的“良马”,才能被组织这个“伯乐”挑选,委以重任。 “骏马”选出,就要担任“前锋”,一马当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要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关键就在于基层,而基层局面十分复杂和繁重,要做好基层工作,关键在于基层干部能否一马当先、冲锋陷阵。按照“伯乐标准”选出 “骏马”,就是要让“骏马”担任“前锋马”,带领着广大的基层干部解决基层矛盾、啃下脱贫硬骨头以及振兴绿水青山的美丽家园。 “前锋骏马”,责任重大,喂养当用“好粮草”。习近平总书记不仅一次强调,要关心和爱护广大基层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保障他们的合理待遇。诚然,“要让马儿快些跑,得让马儿吃得饱。”如果一味地要求基层干部流血流汗,却不保障合理待遇,这无疑是对打好攻坚战十分不利。因此,《规定》明确了各职级相应的工资标准,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这就相当于做好了打赢攻坚战的“后勤工作”,用“好粮草”喂养晋升职级的干部。马儿“吃饱了”就能“跑得快”,就能保证我们党的伟大事业这片“春园”万马奔腾,从而带领老百姓“齐鸣”新时代的“复兴之歌”。 这正是《“职务职级并行”孕育公务“骏马”》: 白云万里春天绿,干部犹如骏马群。职级并行如粮草,向前驰骋要劳勤。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体会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对激励新时代干部新担当新作为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广大公务员来说,《规定》的出台,忽如一夜春风来,在草长莺飞的季节,播下了一颗颗诗意的种子。 播下“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兴奋与希望。孟郊登科后,非常喜悦,踏着春风,一日欣赏完了长安的美景。过去面对“金字塔”的晋升路线,很多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被无形的“天花板” 压住了头顶。《规定》的出台,从根本上回应解决了干部的所思所盼,增加了非领导职务的层级,特别是对基层的干部,晋升的选择多了,时间缩短了,更有希望盼头,干事的劲头也会越来越足。广大公务员必然春风得意,快马加鞭,干得舒心,不断将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播下“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的初心和使命。王昌龄在写下千古流传的名句时,被贬黜在外,但是他的忠心如同玉壶冰心一样,一直没有改变。《规定》中规定晋升职级需要提高政治素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出台激励措施,是为了让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奋发有为地去践行初心和使命,在各个岗位上踏踏实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民请命。这也是共产党员的宗旨,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才能把好方向盘,行稳致远。 播下“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的警醒和鞭策。杜牧作了个假设,如果没有东风,二乔就要被关在铜雀台了。《规定》中规定了不能晋升职级的4种情形,以及降低职级的4种情形,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明确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这对广大干部是一种鞭策,如果不能遵守纪律、廉洁奉公,就难以晋升甚至降低职级。《规定》也明确年度考核优秀的,晋升年限缩短半年,也说明了有为必然有位、有位更需有为的道理。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广大的公务员队伍,在面对职务与职级晋升的时候,也要有这种得之不喜、失之不忧的情怀和洒脱,专心谋事,努力奋进,干出不负春光、不负时代的实绩。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体会7 根据新修订公务员法,过去的“非领导职务”表述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运行模式,将非领导职务改造为职级,明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明确,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能够激发广大公务员担当作为,强化正向激励的作用。 消除“堵”点。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苦于编制和职数所限,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千军万马往往不得不挤职务这根“独木桥”。而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是指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双梯制”,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使公务员能够做到不晋升职务但可以晋升职级,从而提升待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消除了公务员向上的“堵”点,畅通了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能使之始终感觉有前途,一生有奔头。 淡化“官”念。目前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主要与职务挂钩,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唯一阶梯,造成过分看重职务的问题。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质是适度分离职务与待遇过于紧密的联系,加强职级与待遇的关系,使职级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职务与职级并行”是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福音”,使之能够安心基层、安心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保持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促使广大公务员正确看待职务,淡化“官”念,有利于消除官本位现象,定位好“人民公仆”的角色。 搭“桥”互通。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并没有把二者之间的通道堵死,而是搭设了桥梁,根据公务员个人德、能、勤、绩、廉的具体情况,确定其职务和职级,使公务员走上更适合于自己事业发展、更有利于素能发挥的职业道路。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