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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纪委XX年上半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市国资委纪委XX年上半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市国资委纪委XX年上半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宜委发〔XX〕10号)要求,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廉洁自律、查办案件、效能监察和源头治本四项工作,逐步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推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我市“工业强市”战略的重要保证,我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把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贯穿于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一是委党委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计划、部署和分工等重大问题,并于年初制订了《XX年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意见》(宜国资纪发〔XX〕03号),于3月6日召开了“XX年XX市国有企业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全面部署了XX年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发了《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宜国资党委〔XX〕37号),及时将牵头工作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落实到职能科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层级工作责任制,确保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为充分调动各企业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了《XX年度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对“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完成XX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先进个人及纪检监察创新工作”进行了表彰。 二、抓住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委高度重视,及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并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扎实有序向前推进。一是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主任范崇宁任组长,委党委成员为副组长,12户监管企业主要领导及委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纪委、监察室。12户监管企业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办事机构,确保了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层层动员部署,全面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我委于4月19日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动员暨座谈会,对监管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专题动员和部署。动员会后,12户监管企业也相继进行了再动员;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资监管实际,制发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再次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及时对国资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各监管企业按照要求,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均制订了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四是组织学习法规条款,把握政策界限。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们梳理、摘录了有关商业贿赂的法规条文30余条,供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加深理解,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五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收集商业贿赂线索。我们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信访举报线索处理工作的通知》,对市国资委系统商业贿赂信访举报线索处理程序进行了规范,并严格了要求。同时市国资委及12户监管企业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13个;六是找准重点环节,抓住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我们结合实际从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物资、原辅材料采购、招投标和国有产权转让”三个重点环节入手,并以“企业高管人员、财务、工程项目负责人、原材料验收(保管)人员、供销采购等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治理对象,要求企业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市场化资源配置,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同时,我委于7月11日—13日,组成督查组专门对各监管企业在原材料采购、资产处置和招投标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分别与各企业负责人交换了意见。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充分发挥教育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党章为重点的党规党纪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国资委机关于4月19日,组织召开了学习党章交流会,深入学习了新党章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对“八荣八耻”进行了宣誓,并承诺要大力弘扬“八荣”正气,坚决抵制“八耻”歪风。各企业结合实际,坚持以企业领导人员及有业务处置权的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深入开展以正面典型为主要内容的示范教育和以案说纪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国资委机关于6月17日组织干部职工,赴重庆参观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军统特务关押、迫害、屠杀革命志士的“白公馆”和“渣滓洞”,对干部职工进行正面宣传教育。组织收看了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如何提高党政干部的反腐败能力——从“李真案”说起,谈坚守共产党员的信念》和《居安思危——苏共亡党历史教训》,利用反面典型给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三)规范廉洁从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结合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和规范职务消费等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通过积极开展廉洁承诺、述廉评廉、廉洁谈话、诫勉谈话等活动,加强考核与评价工作,形成有效管用的自我约束机制。 (四)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把廉洁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企业管理之中,形成企业精神和行为规范。制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的通知》(宜国资纪发〔XX〕17号),将今年8月确定为廉洁文化进企业宣传月,确立一个主题,即“党风廉政建设也是生产力”;深入开展以“抓好一项学习、唱响一首歌曲、落实一个配置、剖析一件案例、筑牢一道防线”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目前,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正在各企业中全面展开。 (五)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监督。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纪检监察人员直接参与考察。对干部的考核任用注重廉洁情况,制作了《企业领导人员拟提拔任职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书》,要求对拟提拔任用的企业领导人员在提请党委讨论决定前必须征求纪委意见后,才提交党委会讨论的选拔任用监督程序。 (六)按照上级要求,再次组织对机关公务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清理。我委在去年清理的基础上,再次对机关全体公务人员和企业中层以上领导投资入股煤矿情况进行了登记,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机关全体公务人员和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均向社会公开作出了“本人没有投资入股煤矿或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煤矿”的书面承诺,并表示要坚决支持并积极参与做好清理纠正的相关工作。今年,我们按照要求共清理了801人,其中:委机关县处级9人,科级及以下21人;企业负责人107人,中层干部664人。从清理情况来看,除芙蓉集团属政策允许的外,尚未发现有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投资入股煤矿的情况。 (七)进一步加强了对纪检监察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截止目前,委纪委共上报市纪委信息16条,在《国资信息》上刊发纪检监察信息10期。 四、深入贯彻《实施纲要》,加快构建惩防体系,努力提高监管企业预防腐败的能力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构建国有企业惩防体系的重要依据。一是为深入贯彻《实施纲要》,加快构建惩防体系,我们正结合国资委的职能及监管企业实际,围绕党风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拟订《贯彻〈实施纲要〉以及省、市委实施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实施纲要》。将《实施纲要》作为《XX年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重要内容,各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并把《实施纲要》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在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的同时,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逐步完善出资人制度,加强出资人代表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监督管理,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三位一体”的监督体制整合监督力量,实现权力的科学配置,形成内在相互制衡机制;四是突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构建惩防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监督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日常工作中,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把监督渗透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各个阶段和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防止用权行为失范、失误甚至失控等问题的发生,把防范腐败风险纳入企业风险管理之中,增强预防腐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五、深入开展效能监察,积极推进市场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开展效能监察是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和效益的重要手段。一是为指导企业继续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我委年初对各监管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企业结合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要项目实施、大额度资金调度等开展效能监察,及时发现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重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财务、资金和物资管理,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和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今年初,我们用2个月时间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了对企业财务、资金、物资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效能监察。通过效能监察,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管理意识的增强;三是拓展深化效能监察,积极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在国有产权转让市场化配置方面,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委对《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全文转发,并提出了贯彻意见。同时,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我们正探索拟订《XX市国有企业实物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在物资采购市场化配置方面,我们加大了对企业物资采购程序的监督力度,凡是企业大宗物资采购,我们均对采购程序实施全过程监督。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我们要求企业制定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理实际的物资采购市场化配置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目前,此项工作正有序向前推进。 六、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国有资产安全 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侵害国家利益和损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有效地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运行,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注意分析研究案发特点和规律,积极发挥案件查处工作在源头治本中的建设性作用,以案施教,以案促改,以惩促防,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了防范措施。截止目前,我们共受理群众书面案件举报线索21件,其中:初核案件线索10 件、转企业纪委阅处11件。同时,高度重视市长信箱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每一个问题我们均作了耐心细致的回复。截止目前,共接到市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25个,均及时作了回复。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素质的状况,决定着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为适应新形势下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我们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五种能力的要求,转变观念,提高素质,进一步加强了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是加强企业纪委组织机构建设,对12户监管企业均按3—5人标准增补、配齐纪委班子;二是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培训。我委高度重视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素质的提高,组织订阅了《纪检监察工作文件汇编》、《中国监察》、《国风》、《党风与党纪》、《党风廉政教育参考资料》和《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刊物,满足学习的需要。组织参加了由省纪委于6月份在北京举办的案件审理培训。结合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交易等内容,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管理等知识的培训;三是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针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防控腐败风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规律和创新思路,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积累了经验。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国资委监管工作职能和工作重点,参照国资监管的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相关规定。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程序监督为重点,积极探索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惩防体制机制建设。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纪委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做好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推行和落实企业“双廉”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有针对性做好建章堵漏工作,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