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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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规章制度之班级水、电使用管理条例
学校规章制度之班级水、电使用管理条例 为创建“节约型”学校,落实校长室的“精、细”管理精神,培养学生爱护公物、节约资源、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特制订以下条例: 一、原则 1、 量力性 2、 适当性 3、 节约性 二、办法 水电使用采取专管员负责制。 1、 2、 班级水电专管员职责 (1) 专管员负责教室内所有照明、电视机、电子白板等电器设备,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严禁乱拉乱接。 (2) 专管员负责督促班级照明按“分时间段”开灯、熄灯时间。 3月1日——4月30日 上午第二节课前熄灯 5月1日——8月30日 上午第一节课前熄灯 9月1日——10月30日 上午第一节课前熄灯 11月1日——2月29日 上午第二节课前熄灯 下午第四节可开启照明,放学后熄灯。 阴雨天气可适当放宽照明时间,大晴天可以不开灯。同时做到教室内无人不点白炽灯。 (3) 专管员负责管理各教室的照明灯瓦数,按学校规定,各班不能随便增加。 (4) 专管员负责管理节约用水,不得用纯净水洗碗等。 (5) 专管员负责管理教室内电风扇,六一节前、国庆节后,原则上不启用教室内的电风扇,遇到学校组织的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和运动会或遇到天气特别反常的情况,在班主任同意下可以使用教室内的电扇。 (6) 专管员与其他班干部一起负责管理本班学生中午洗餐具等用水量,不得开大笼头或校纯净水用水,严禁玩水。 三、检查 1、 自查为主,由班主任和专管员落实进行。 2、 抽查以学校领导或值周老师巡视。 3、 督查以总务处组织各年段各班进行。 四、处理 1、 值周教师检查,学校领导反映视情况扣相关班级考核分。 2、 对落实到位,模范执行职责予以年段或全校通报表扬。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