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监督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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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监督法心得体会

监督法是人大的当家法,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更是一种法律责任 和政治责任。在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上, 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于天英为大家讲解了《深入学习监 督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结合老师所讲和自己工作实 际,课后做了认真梳理和总结,谈几点体会,和大家共勉。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说得起话”的人 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很多,作为一名人大代表, 要去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是一个“说得起话”的人。所谓 “说得起话”就是讲起话来理直气壮,不会畏首畏尾。要讲 得起话,就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政治坚定。要监督,首先要 明确正确的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利益,才 会理直气壮,才会讲得起话。二是要公道正派。要行使好监 督权,必须具备公道正派这一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实事求 是,说公道话,说到点子上,监督到实处。三是要敢说真话。 要说真话,就不能心存顾忌,要放弃个人得失,敢说敢言, 说出的话代表着民众的心声,尽到监督的应有的责任。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肚子里有货”的人 肚子里有货,意思就是有真才实学。作为一名人大代表, 必须要熟悉监督法,知道从何监督、怎样监督,熟练掌握工 作监督、法律监督、人事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必须学法懂法, 必须精通业务,做到出言有据,建议有力。除了学好监督法 等法律,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外,还要做个博学多才的人。人 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卫生、 环保等各个方面,如果不了解实情,审议就无从谈起,发言 不是空洞无物,就是文不对题。所以要坚持学习,做一个真 正肚子里有货的人。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做 一个学习型的人大代表。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认死理”的人 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在他的《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 文中认为:不要小看认死理这种精神的力量,实际上我们这 个民族之所以历尽苦难却又屹立不倒,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所 以屡遭破坏却又延绵不绝,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几千年来总有 人认死理。我认为做好代表工作,我们同样需要一种“认死 理”的精神。这种“认死理”不是生死存亡的斗争,而是一 种锲而不舍的韧劲。如果我们通过调查论证觉得是对的,就 要坚持正确的观点,毫不含糊的去监督,不能畏缩计较,更 不能得过且过。就像人民的好代表毛丰美那样,为了农民喝 上一口纯净的水,跑断腿、磨破嘴,几次建议未果,他就灌 上一瓶农民喝的“污水”,上京提建议。07 年的全国人代会上, 毛丰美手指污水质问大家的惊人之举成为他22年人大代表履 职生涯的典型镜头之一,“为这得罪人,我不怕”也成为了他 作为人大代表的经典语录。这股“认死理”的韧劲就是我在 今后在履行代表职权和义务时的榜样和标杆。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须是个“安于清贫”的人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安于清贫的思想准备。在平 时的工作中应该多深入基层,随时给自己添加安于清贫的“安 定片”。安于清贫的另一层含义就是不要有特权思想。人大不 管审批,不管收费,也不管具体的行政事务,人大没有特权。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就应该带头发挥表率作 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们没有也不应当拥有为自己和特殊利益团体谋取私利的任 何特殊权力。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联系和凝聚 广泛的社会资源、群众资源,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 民,有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 一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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