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3-31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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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化馆构建工作调研报告(通用)
文化馆构建工作调研报告 在市政协聂志权副主席的带领下,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于2012年5月15日至31日对我市文化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到各县(特区、区)乡镇村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并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资、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不断加强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农家书屋”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城乡文化基础条件,初步形成了以市中心区为中心、覆盖全市城乡、布局日趋合理、功能逐步完善的文化基础建设网络。 1、全市文化馆、站等文化基础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有市级群艺馆1个,县级图书馆5个,县级文化馆4个。全市98个乡镇中有57个建有精神文明活动中心,余下41个都将在“十一五”期间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从业人员380人。由于各级文化机构的职能作用发挥较好,每年市、县、乡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达2000余场次。 2、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农村文化事业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有了较快发展,特别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得到改善,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环境大为改现。大部分乡镇紧紧围绕发展先进文化这一主题,上项目、搞投资、抓建设,初步形成以文化站为基点,融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图书阅览、科技培训等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格局。全市将建乡镇综合文化站41个,现已立项审批13个(其余57个乡镇办已建有精神文明活动中心,国家将不再安排这57个乡镇办文化站的建设);已建“农家书屋”12个,运转正常,今年上半年文化部门又向省新闻出版局申报了120个“农家书屋”的建设项目;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启动,六枝特区和2个县级支中心的价值每套68万元设备已开始安装,947个村级基层点每个按5000元的标准配置相关设备,预计年底完成安装。 3、文化馆、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逐步加大 “十五”期间,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市级财政先后投资75万元,县级财政先后投资352万元完成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总面积达7775平方米。 “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逐步加大了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2009年,政府投资86.88万元修缮张道藩故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投资17.28万元修缮粑粑铺石牌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政府共投资29万元修缮水城县钱家印楼(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政府投资140万元修缮城隍庙(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六枝特区政府投资20万元完成岩脚龚家大院(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2011年,国家补助5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6万元启动了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试点建设。2012年,国家补助512.8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5.74万元,市级财政配套51.28万元,各县区配套资金41.18万元,启动了我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个县级支中心和947个村级基层服务点的建设,今年上半年,文化部门协同发改部门通过争取国家投资、县乡财政投入的方式,不断加大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力度,先后投资320多万元,启动了六枝特区梭戛生态博物馆文物库房和大洞遗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文化设施建设的日益加快不仅提升了县城的品位,增添了城市的文化内涵,而且有力宣传推介了我市蕴藏深厚的历史文化。 二、文化馆、站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市城乡文化馆、站建设虽有了长足进步,但由于文化基础设施整体薄弱、经济底子差,加之财政比较困难,投入文化基础设施的物力、财力严重不足,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1、各级政府对文化馆、站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部分领导干部存在认识上的片面性,一些县乡、部门在抓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上还有着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认为文化建设,特别是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多,见效慢,不赚钱,能省就省,能缩就缩,“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没有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工作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重大型集中性文化活动、轻经常性群众文化活动,重设施建设轻日常活动。有些干部还认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抓不抓无所谓,只要把经济建设方面的工作搞上去了领导就会认同,导致一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长期落而不实。 2、市中心城区文化馆、站建设亟待加强。 市中心城区至今尚无群艺馆、博物馆、展览馆、大剧院、音乐厅、影视城等城市所必需的文化基础设施,仅有的市图书馆,其规模及内部设备、服务内容等也已远远不能满足时代的发展和读者需求。 3、文化馆、站等文化基础设施网络不健全。 就调研的情况看,我市尚有3个县、区无文化馆,而已建好的“两馆”由于资金短缺无法配置必需的馆内设备设施,也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相当部分属“空馆”。前面提到的57个乡(镇、办)精神文明活动中心基本上未作为文化基础设施使用,大部分用作各乡镇政府的办公用房和会议室,有的被用来搞职工食堂(如钟山区月照乡),有的被出租或变相出租,有的甚至被变卖多年而无人问津(如六枝特区龙场乡)。 4、基层文化队伍网络不健全,文化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基层文化人员专职不专干的现象屡见不鲜,培训考核机制不健全,相当部分基层文化馆、图书馆人员多数农村文化站(室)人员业务素质低。文化人员被派包村、包队或长时间抽调从事其他工作,导致文化队伍名存实亡。 三、加强我市文化馆、站建设的几点建议 为使我市较为薄弱的文化馆、站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使社会文化生活更丰富多彩,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特对我市文化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1、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文化馆、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文化建设不仅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而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和重要内容。抓文化建设必须先抓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各级政府要从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馆、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将其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框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文化馆、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2、把文化馆、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文化基础设施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应与其他基础设施一起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议各级政府严格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新建住宅区须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应会同文化部门,按照国家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群众就近、方便和经常参加文化活动的原则,在城市规划中明确文化基础设施用地。 3、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投入,逐年完善我市文化馆、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文化馆、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人民群众所需,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建议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的方式,将其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分级分批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力争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启动市中心城区图书馆的改扩建、博物馆、展览馆、大剧院、音乐厅、影视城等建设项目;完成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文化设施建设。同时,建议市、县、乡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已建成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内部必需设备设施的配置,投入必要的启动资金,使其尽快投入使用。市级财政“十一五”期间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市级支中心的建设,力争“十一五”末建成覆盖全市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工程。 4、严格制定和实施配套措施。 文化馆、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既要靠资金投入,也要靠政策支持、法律保障。建议各级政府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优惠政策包括优惠提供建设用地或减收土地租金,减免建设中的各项费用。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引导开发商在新建的住宅小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配套建设文化中心、社区文化室等文化活动场所,为社区居民就近便捷参加文化活动创造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精神,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在建设费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 6、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文化队伍,加强已有文化设施的使用管理。 建议地方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优化队伍结构,保障基层文化馆(站、室)专业人员数量,切实解决好基层文化机构设置、队伍稳定、人员待遇问题。文化专职人员可采用聘任制竞争上岗,不拘一格聘用确有特长的民间艺术人才,鼓励专家学者到乡镇文化站挂职锻炼。建立健全农村专兼职文化骨干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全面提高农村文化骨干的业务素质。建立健全乡镇农村文化骨干人员的人才库,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的文化骨干网络。 已经建好的文化基础设施必须加强管理,投入使用。如57个乡镇精神文明活动中心,必须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建议对基层文化基础设施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对擅自变更公共文化资产的行为要予与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