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2-0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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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XX市XX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XX市XX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党国家、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深化改革主线,抓住党政同责关键,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保障全区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夯实责任,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一)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改革任务要求,推动制定出台党委政府领导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制定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坚持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写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党委政府综合考评内容。推动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安排等。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加强前瞻性和政策性研究。(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参照国务院、省、市食品安全委员 会设置,及时调整优化区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细化成员单位内部责任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深入推进镇街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和星级评定,推广食安通基层治理APP应用,对全区食品安全专管员、信息员、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化检查员制度,加快实现装备配备、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区食安办、区委政法委,区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优化社会共治格局。加强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协会建设运行和作用发挥,深入推进“四个你我”等群众性监督活动。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责任法人制、内容告知制、自查承诺制、问题报告制、重点督查制、随机抽查制和联合惩戒制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约谈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和违法曝光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常态化科普教育。(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创新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加快建设“互联网+监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平台信息互通互享。充分运用推进“城市大脑”建设的独特优势,加快推进“食安慧眼”系统运用,督促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各类学校、养老机构、医院食堂等实现全覆盖,实现从普通“阳光厨房”到视频“阳光厨房”再到智能“阳光厨房”的三级跳升级。继续探索食用农产品“互联网+”监管模式。(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海关XX办事处) (二)强化全过程环节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健全“双随机”抽查与重点监督检查并重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加快城乡放心农贸市场建设,深化品质食品示范超市创建,研究探索“网上买菜APP”、“无人超市”、生鲜冷链等新业态以及临保、过期食品的规范管理,落实食品运输在途监督管理责任。继续开展无证餐饮及小餐饮整治和网络订餐净网行动,与饿了么、美团两大平台协作,逐步推行网络订餐“食安封签”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探索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监管模式。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编码及标识载体地方标准。落实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海关XX办事处) (三)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制,落实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管理规范。加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加强食品科学研究,鼓励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食品安全科技攻关研发项目,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规范特色食品产业,引导食品小作坊改造提升,鼓励食品企业进行设备和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水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三、防控风险,坚守食品安全治理底线 (一)强化抽检监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的针对性、实效性。2020年全区安排定量检测552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376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560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上报率、核查处置完成率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均要达到100%。高标准完成风险监测,提高食源性疾病病例及病原学监测工作质量,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率分别达到90%,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风险监测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水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实施民生保障。深化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的督查和绩效考核,着力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高标准完成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中涉及我区承担的任务。瞄准民生关切,高质量实施2020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工建设农贸市场6家,创建放心农贸市场4家,创建名特优食品作坊2家,建设农村家宴放心厨房20家,创建示范型放心外卖店50家,新增20家老年人集中配(送)餐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应急处置。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舆情监测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舆情处置,引导媒体科学、客观、有序监督,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定期研判风险,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提升实效,开展六个方面专项行动 (一)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以“双安双创”为总载体和主抓手,把创建标准转化为日常监管工作内容。配合XX市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成果,做好动态跟踪督查评价,推进创建工作长效常态。(区食安办、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保健食品领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长效化机制。完善保健食品标准和标签标识管理。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网络、微商、现场营销等形式的监督举报和维权服务。结合互联网广告治理专项行动,将保健食品作为重点领域,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的频次频率。(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XX区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加强绿色防控技术运用,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向绿色食品的转化,2020年争取全区新增绿色食品35个、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达到56%,全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严格管控食用农产品输入性风险。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开展“中国好粮油”“XX好粮油”创建,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商务局) (四)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扩大“阳光厨房”覆盖面,力争年底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视频“阳光厨房”覆盖率达到100%;全区开通“网上阳光厨房”的网络订餐单位不少于80家,线上证照公示率达到98%以上;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试点工作,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 (五)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学校“阳光厨房”和智慧餐饮信息化建设工作,到2020年学校“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100%,建设学校智能“阳光厨房”40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普及,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稳定在90%以上。深化相关职业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推进食品类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水平提升。(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 (六)实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打严治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昆仑”行动,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信息共享。依法从严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大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力度,进一步落实食品违法行政拘留、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处罚到人”要求,从严把握缓刑适用标准,充分发挥禁止令的作用。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食品领域违法成本,不断增强公益保护效果。开展重大案件即时立功嘉奖,奖励打击犯罪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食品走私,防止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XX区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