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模板)之房屋转典契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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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模板)之房屋转典契约书 转典权人 简称甲方,原典权人 简称乙方,兹为典权经两边满意缔订左券前提以下:‎ 第一条 乙方经出典人 批准,将其向出典人获得的下记典权转典与甲方,而甲方将典权转受。原典权标示 一、 典物 二、 典价 三、 刻日 四、 典权设定挂号 五、 特约 第二条 前条转典时期自 年 月 日起满 年(不得超越原典刻日)。‎ 第三条 典价 (不得逾越原典价)。‎ 第四条 于转典左券成立当日,乙方将典物全数移转与甲方占领收益应用。‎ 第五条 转典期间内,甲方应负妥当保存之责,若有有意或差错致典物全数整齐部份灭失,应补偿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典物为应用方便,非先征得乙方批准,不得加以整修或添设等行动。‎ 第七条 典权刻日届满,乙方应备足第三条所载原典价,向甲方赎回典物,而甲方应将典物担任答复原状,返还乙方各无异议。‎ 第八条 典权存续时期,非经乙方批准,甲方不得将典物为再转典,或让与及出租与别人。‎ 第九条 本左券经两边签盖后见效,同时应向主管地政构造办理典权转典挂号手续。‎ 第十条 本左券未尽事项应依民法及无关法例的划定办理。‎ 本左券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典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对立号码:‎ 转典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对立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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