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股份转让合同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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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股份转让合同范文大全

简单股份转让合同范文大全 简单股份转让合同范文1‎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 居住地址:____‎ 乙方:____ 注册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股,占____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其中____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____股,以每股____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3、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股份转让合同范文2‎ 转让方:____‎ 受让方:____‎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______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的股份(人民币________万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完价款。‎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明书》, 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转让方(签字、盖章):____‎ 受让方(签字、盖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 简单股份转让合同范文3‎ 转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 ‎2、甲方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3、截止_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 股,其中甲方作为 股东,持有 股,占总股本的 %。‎ ‎4、 方拟转让,乙方拟受让甲方所持 股 股份,占 总股本的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订立本股份转让合同,作为明确双方在完成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以资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义 ‎1.1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1.1.1合同:指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 ‎1.1.2转让:指甲方将其所合法持有 标的股份转移至乙方名下的行为。‎ ‎1.13会计报告: 经过审计的 年 月 日为基准日的会计报告。‎ ‎1.1.4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5基准日:指 年 月 日,即为 报告截止日。‎ ‎1.1.6标的股份:由甲方根据本合同转让并由乙方受让的 股股份。‎ ‎1.1.7‎ ‎1.1.8是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1.1.9签署日:是指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 ‎1.1.10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15.1条赋予其含义。‎ ‎1.1.11股份转让完成日:指甲、乙双方全部交割标的的股份转让总金额并在深圳证券登记的有限公司办妥标的股份的登记过户手续之日。‎ ‎1.1.12终止日:指甲、乙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1.13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条赋予其含义。‎ ‎1.1.14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2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条文,均应当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释:‎ ‎1.2.1签署本合同时生效的有关法律条文及其修改、补充。‎ ‎1.2.2签署本合同时生效的根据有关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 ‎1.3本合同中每一款的标题为方便提示,并不对条款的含义或解释构成任何影响。‎ 二、股份转让 ‎2.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 股 股份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和条件有偿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2.2本合同项下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 股国家股股份,占康达尔总股本的 %。‎ 三、会计报告 ‎3.1‎ ‎3.2甲、乙双方同意将 作为本合同之必备附件,并以《 报告》中业经有资格从事证券业务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验证的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以及该年度报告中的相关信息作为甲、乙双方此次股份转让的资产及财务依据。‎ 四、承诺与保证 ‎4.1作为股份转让方及康达尔的第一大股东,甲方就本合同签署日之前甲方自身以及 有关情况向乙方作出如下说明、承诺和保证;‎ ‎4.1.1法律地位 ‎① 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康达尔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②甲方系标的的股份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与此对应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转让其所拥有的 标的股份,该股份未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及/或第三方权益。‎ ‎④除本合同外,没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将会生效的合同和/或其他约束性安排导致将标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2作为股份受让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4.2.1法律地位 ‎①乙方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具备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②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乙方具备受让甲方拥有的 标的股份的法定资格。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和条件从甲方受让 股份。‎ ‎4.2.2财务能力 ‎①乙方拥有足够的财政资源和资金能力履行本合同,合同的付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并保证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②乙方不会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导致其财政资源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和其它重大逆向影响。‎ ‎4.2.3第三方关系 ‎①乙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其与任何三方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合同、合同、责任和义务安排、承诺、约束)的障碍。‎ ‎②乙方不存在因其与第三方关系而导致的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障碍。‎ ‎4.2.4‎ ‎4.3持续性 本条前述甲、乙双方相互作出的承诺与保证是持续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等承诺和保证将被视为重复作出,且不因股份转让交易的完成而失效。‎ 五、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5.1参考 中所载明的康达尔每股净资产值为0.13元,甲、乙双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0.13‎ ‎5.2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转让的 股份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下同) 元。‎ ‎5.3甲、乙双方同意的付款方式如下:‎ ‎①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0%作为 ,支付数额为 元。同时也作为履行本合同的 。‎ ‎②本股份转让经 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 作为第二期付款,支付数额为 元。‎ ‎③本股份转让经 批准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 作为第三期付款,支付数额为 元。‎ ‎④‎ ‎5.4乙方应将上述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若甲方根据需要对上述指定银行帐户进行变更,则甲方应在约定的付款日之前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付款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5.6乙方有权提前支付任何一期或全部应付转让价款,甲方对此表示同意并将给予收款上的全力配合。‎ ‎5.7涉及本合同项下股份转让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未明确定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50%。‎ 六、信息披露与登记过户 ‎6.1本合同签署后,应按照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定要求和程序将本合同按有关规定上报各级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6.2‎ ‎6.3‎ ‎6.4‎ ‎6.5标的股份的转让审批及变更登记由双方共同办理,在不违反本合同各项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必须在对方提出要求后迅速提供有关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延误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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