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公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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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公物管理制度 ‎ 南湖小学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ldquo;爱护公物,人人有 责rdquo;的好习惯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 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 ‎、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的榜 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 灯光、风扇、平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 切断电源。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 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 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 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 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 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 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 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 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 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 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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