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01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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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规章制度之 小学奖励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 小学奖励制度 (1)教师优质课。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按国家、省、州、县、办、学区分别奖:学区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教育办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县、州、省、国家依此翻倍。 (2)通讯报道。报道茨岩学区的有关人和事按国家、省、州、县分别奖400、200、100、50元。(必须是国家正规刊物) (3)教学论文、案例获奖的报参评费。参评费按国家、省、州、县分别报80、50、30、20元参评费。 (4)新闻简讯、图片(300字以下)按国家、省、州、县分别奖150、100、50、20元。(300字以上的视同通讯报道) (5)教师培养的特长生(指在教育主管部门中参加竞赛获奖的或下文的为准)及在各种竞赛中获奖的按国家、省、州、县、办按每生分别奖指导教师400、200、100、50、20元。团体赛赔奖只按节目或项目个数赔。 (6)教学论文、案例发表奖。在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评比或竞赛中,获奖且发表的论文、案例报参评费标准同上,且按国家、省、州分别奖300、200、100元。 (村片小参照此制度执行,可以在此基础上突破,奖金按期发放)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