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省志编修工作情况的通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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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一季度省志编修工作情况的通报范文

2020 年第一季度省志编修工作情况的 通报范文 《xx 省志》各承编单位: 2020 年第一季度,省方志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进 省志编修工作,现将第一季度省志编修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志稿完成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 —2020 年)》和省政府办公厅《xx 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 -2020 年)》“到 2020 年,全部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的要 求:截至 3 月底,第二轮《xx 省志》有 42 部分志出版,19 部分 志通过终审,2 部分志通过复审。 二、编纂工作情况 一季度,省方志委印发《xx 省志 2020 年终审工作方案》《xx 省志 2020 年终审验收工作方案》《xx 省志 2020年出版工作方案》。 组织完成《烟草志》《文化志》《人事志》《劳动志》《电信志》《审 判志》《民主党派工商联志》《建设志》《人大志》《质量技术监督 志》等分志的终审修改验收及意见反馈。完成《开发区志》《教 育志》《旅游志》《艺术志》《医疗卫生志》的校对。省方志委到 省人社厅指导志稿修改。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社厅、省 新闻出版局、省发改委、省法院、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各 民主党派工商联、省文旅厅、省文联、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督管 理厅、长春海关、省烟草公司、联通 xx 分公司等省志承编单位 联系,了解修志工作进展,落实修志工作任务。 一季度,《xx 省志》各分志承编单位能够积极开展志稿的修 改、送审、出版工作,积极推动编修工作加快进度。省卫健委《医 疗卫生志》、省文旅厅《旅游志》、省商务厅《开发区志》、省税 务局《税务志》完成出版书号申请工作。省人社厅完成《劳动志》 复审后修改,《人事志》终审后修改。省市场监管厅完成《质量 技术监督志》终审后修改,省烟草专买局(公司)完成《烟草志》 终审后修改。 一季度,省人社厅、省文旅厅、省新闻出版局、省自然资源 厅、长春海关、省发改委、省应急厅、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 文联、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法院、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中国联通 xx 分公司,重视修志工作,为加 快修志进度,积极与省方志委联系,汇报编修工作情况,商讨下 步工作安排。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省志出版工作进度。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地方 志工作提出的“到 2020 年底,完成第二轮《xx 省志》的编纂出 版”要求,请未完成二轮省志出版工作的《出版志》《森警志》 《人物志》《广电志》《安全生产管理志》《审判志》《质监志》《文 化志》《人大志》《烟草志》《民主党派工商联志》《工业志》《建 设志》《经济综合志》《艺术志》《物价志》《人事志》《国土资源 志》《海关志》《劳动志》《电信志》各承编单位,按照省方志委 《xx 省志 2020 年出版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快出版进度,具体 出版事宜可与省方志委省直指导处联系。 (二)加快终审后修改。请已完成终审,尚未完成终审意见 修改的《工业志》《民主党派工商联志》《经济综合志》《物价志》 《人事志》《国土资源志》《海关志》各承编单位,按照省方志委 《xx 省志 2020 年终审验收工作方案》要求,加快终审后修改进 度,按时将修改稿报送省方志委省直指导处。 (三)按时完成终审工作。请《劳动志》《电信志》等分志 的承编单位按照《xx 省志 2020 年终审工作方案》要求,按时报 送终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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