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商业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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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商业计划书

‎  委托方(甲方):‎ ‎  承接方(乙方):‎ ‎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业计划书,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  第一条:工程概况 ‎  1.工程地址:‎ ‎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室厅厨卫 ‎  1、 室,计 平方米;‎ ‎  2、 厅,计 平方米;‎ ‎  3、 厨房,计 平方米;‎ ‎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  5、 阳台,计 平方米;‎ ‎  6、 过道,计 平方米;‎ ‎  7、其他(注明部位),计 平方米。‎ ‎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  3.施工内容:见预算书和施工图。‎ ‎  4.委托方式:‎ ‎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  工程总天数: 天 ‎  第二条:工程价款 ‎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预算书》。‎ ‎  1、材料款 元; 2、人 工 费元;‎ ‎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  5、搬卸费 元; 6、管 理 费 元;‎ ‎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  第三条:质量要求 ‎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范本附件(三)《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  第四条:材料供应 ‎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预算书。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  第五条:付款方式 ‎  1. 合同范本一经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即应付35%工程款;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工程俊工后甲方即付30%工程款,尾款5%工程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算。(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三天内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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